天津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2017文件
天津從2017年5月10號開始,平均氣溫已經連續5天高于22℃,達到了入夏標準。高溫天,對戶外工作者的勞動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今年高溫津貼、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如何制定?天津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17最新規定是發放多少錢?下面小編整理的天津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2017文件,一起來了解吧。
天津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17
與去年入夏時間相比,提前了近一周。昨天本市最高氣溫達到32℃,預計本周內津城最高氣溫將突破36℃。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都能領到防暑降溫費。按規定,每年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時間為6、7、8、9月,共4個月。防暑降溫費的月標準,是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確定。2016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的月標準約為158元,四個月合計約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針對戶外勞動者,本市2013年發布的《關于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通知》明確,要求當氣溫超過35℃,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按天發放高溫津貼。具體每天的發放標準為: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職工月平均工作天數21.75天,再乘以12%。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主任科員鐘健表示,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同時,法律規定高溫津貼必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給職工。
2017年天津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1、計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1.75天×12%;
2、發放標準:5265÷21.75天×12%=29元。
【備注】:
1、2016年度天津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65。
2、天津市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
【歷年天津高溫補貼標準】:
2017年:29元;
2016年:27.3元;
2015年:26元;
2014年:24元;
2013年:21元。
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規定,現就在我市范圍內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溫天氣是指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含35℃)的天氣。
二、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三、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高溫津貼日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元。2013年度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日21元。同時,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實行高溫津貼與職工平均工資掛鉤辦法。
四、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并納入工資總額。
五、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六、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作業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加強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實現企業安全生產。
七、本通知自201361起施行,2018年5月31日廢止。
相關問題解答
一、高溫補貼按月還是按日發放?今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回答】:天津高溫補貼是按日計算,按月發放。2017年天津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每日29元。
二、2017年天津高溫補貼比2016年多多少?
【回答】:2017年天津高溫補貼比2016年每天多1.7元。
三、單位說發放飲料作為高溫補貼可以嗎?咨詢電話多少?
【回答】:不可以,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咨詢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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