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戶籍改革最新政策
2017年湖南戶籍改革最新政策
近日,湖南又迎來了新一輪的戶籍制度改革。湖南的戶籍改革有哪些寫政策值得關乎的地方。湖南的戶籍改革之后將會帶來哪些新的變化。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2017年湖南戶籍改革最新政策,希望你們喜歡!
2017年湖南戶籍改革最新變化
戶口登記統一為居民戶口
根據《意見》,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要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公安機關戶口登記不再標注戶口性質,不再依據戶口性質統計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改為根據戶口登記地的城鄉地域屬性劃分統計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村戶籍人口。
還將完善現階段區分城鄉政策待遇使用對象的具體辦法,逐步消除城鄉待遇差別。
《意見》明確了取消城鄉二元戶籍制度,以后不再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區別,消除了無形中出現的“等級現象”。還需要在考慮城鎮化實際的基礎上,出臺更多措施維護農民原本享受的權利,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300萬以上人口城市可探索積分落戶
《意見》規定,建制鎮和城區人口50萬以下小城市:滿足“一穩定”即可落戶(詳見制圖);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滿足“二穩定”+“一保險”可落戶;城區人口100萬至300萬的大城市:滿足“二穩定”+“一保險”+就業年限可落戶;城區人口超過300萬的大城市,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較嚴格的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大城市對合法穩定就業年限及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意見》的戶口遷移政策對不同規模的城市實行差異化遷移政策,考慮到了進城農民的人口分流問題,目的是為了防止農業轉移人口過多集中在大城市,保持轉移人口在城鎮地區呈現相對比較均勻的分布。發展程度越高的城市,本來人口就較多,因而對農業轉移人口本身的素質要求較高。一來合理考慮了農民工在城市的生存能力問題,二來也可減輕城市吸納人口的壓力。
放寬長株潭間落戶條件
《意見》明確,放寬長株潭三市間的遷移落戶條件,逐步消除長沙、株洲、湘潭三市間的戶籍差異。戶籍在三市市轄區范圍內的居民,在三市中的任一市轄區只要有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并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就可以申請遷入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戶口。
多年以來的長株潭城市群建設,帶來頻繁的人口流動交流,地域界限已經明顯打破,三市已然是一個整體。《實施意見》明確三市任一市的人口,只要滿足“兩個穩定”加“一個保險”的條件即可在當地落戶,條件更寬松,更加符合農業人口轉移的需求。
湖南省相關部門對控制人口做出了解釋:
其實環境容忍人口的潛力還很大,日本的土地面積小,但是養活了上億人口,就是節約的原因,而且日本人還長壽。也是節約帶來的。中國面積積攢了十幾億人口現在還沒有大規模的動蕩,如果是以前總人口還不到幾億就進行慘烈的內戰是一種必然,那么十幾億人還能生存在一方國土下就說不過去了。印度也是有相當大的人口密度,但是印度人不太選擇戰爭。非洲遠沒有印度的人口密度,但是內戰很多,可見有些地方內戰有時候是一種過度表現。
人控制自身的繁衍對久受打擊摧殘的動物植物界來說也是巨大利好。生物物種多樣性不用人去保護,只要人自己管好自己,少生,少吃,少占,少用就行了。知了在地下生活三年,在地上生活1個來月,生活的很節約、簡單,所以在夏天就會出現那么多知了。把資源化在軍備上,到時候進行慘烈的戰爭減少人口的做法不合乎合理的生物學意義。把心思花在人整人上,處理人和自然關系的問題是不道德不應該的。人應該好好思考怎樣在地球這個有限的地方更好的共同生存。
湖南戶口遷移手續申請流程條件
新生兒上戶有新政策
實施時間:2015年7月1日起
措施內容:凡新生兒均可在其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派出所以其他行政管理等理由拒絕上戶的,上級公安機關予以督促辦理,經督辦仍未上戶的,由區縣(市)或市級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直接批準上戶。
解讀:據人境支隊戶口審批科科長羅盛喬介紹,在實施前,新生兒上戶需要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以及準生證,但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一些原因,例如征地拆遷、計生等,有些新生兒上戶口不順利。實行三級上戶政策后,也就是說,派出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上戶,如果拒絕上戶的,上報到分局的大隊,由大隊下書面的通知進行督辦,然后由派出所出具書面的報告向上級公安機關單位進行辦理情況的匯報。如果督辦仍舊未能上戶的,將由區縣(市)或市級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直接批準上戶。
羅盛喬介紹,該措施針對所有的新生兒,包括超生的新生兒和單親媽媽的寶寶在內,只需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即可。
下放戶口受理審批權限
實施時間:2015年7月1日起
措施內容:1.將務工人員落戶、投資興業落戶、獲榮譽稱號落戶、民族更正、集體戶立戶、征地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等業務下放由區縣(市)公安機關受理審批;2.將夫妻投靠落非農業戶、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非農業戶、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非農業戶、長株潭地區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非農業戶、性別更正、離婚回原籍落非農業戶、區縣(市)內農業戶口遷移等業務下放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審批。
解讀:羅盛喬介紹,在措施實施前,內容1的審批是由長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隊來受理。內容2的審批是由各分局人境大隊來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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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2015年8月1日起
分局受理出國境申請范圍拓寬
措施內容:將城區公安分局受理的出國境申請范圍由3類增加到13類,包括護照,赴港澳旅游、探親、商務、逗留、定居及其他申請,赴臺灣旅游、探親、居留、經貿交流、定居及其他申請。
實施時間:2015年7月1日起
提供居民身份證辦證上門服務
措施內容: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長期臥床的病人等有特殊困難的居民,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供上門辦理居民身份證服務。
大陸居民赴臺灣探親多次簽注
措施內容:在原有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探親一次簽注的基礎上,為符合條件的大陸居民,依據其入臺許可有效期限,辦理1年、2年、3年有效多次往返探親簽注。警方解釋,實施后能夠節省辦理證件的時間,可以在證件的有效期內多次往返。
戶口業務辦理審批時限縮短50%
措施內容:各級公安機關戶政窗口受理的無需上報上級機關審批的戶口業務,材料齊全的予以當場辦結;戶口業務需審核審批的,派出所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縣級公安機關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或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市公安局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羅盛喬介紹,根據每個辦理的項目不同,時間也不同,但是與實施前相比,實施后時間將縮短50%。
縮短流動人口居住證辦證時間
措施內容:申請人在居住地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登記居住證信息后,城區及四區縣(市)城關派出所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農村派出所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以前需要7個工作日才能辦結。
開辟身份證辦理的“綠色通道”
措施內容:對因病重、考試、升學等急需使用身份證的居民,各級公安機關戶政窗口開通“綠色通道”,予以優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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