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益性崗位申請條件政策
公益性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營利性的服務崗位。申請公益性崗位的條件是什么。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公益性崗位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公益性崗位認定及申請條件
承諾時限
10個工作日
申請條件
1. 崗位性質必須屬于公共安全保衛、公共衛生保潔、公共環境綠化、公共設施維護、舊樓區物業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后勤社會化服務、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交通協管服務或社區公益性服務等公益性崗位。
2. 上崗人員必須是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即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且持有《再就業優惠證》。
所需要件
1.《公益性崗位人員變化明細表》;
2.《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崗位設置表》;
3.《再就業優惠證》復印件(第一次申報時提交);
4.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委托管理協議(第一次申報時提交);
5.用人單位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第一次申報時提交);
6.從事公益性崗位勞動收入憑證復印件(工資發放表)。
辦理指南
公益性崗位認定程序
1. 申請:提供崗位單位向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市勞動保障局統一印制的《天津市公益性崗位認定申請表》,同時報送可行性分析方案,方案內容應包括勞動項目的基本內容(工種、勞動技能和勞動強度、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可提供的就業崗位數及前景預測、勞動報酬估算。崗位補貼申請數額。
2. 認定:區、縣勞動保障局對申報認定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后送市勞動保障行政事務大廳。市勞動保障局對報批的材料進行審查,并報送市財政局進行核準后,對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崗位聯合簽發《天津市公益性崗位認定書》。
3. 送達。由市勞動保障行政事務大廳送達。
公益性崗位工資性補貼資金的申請與撥付程序
1. 申請: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填寫《公益性崗位工資補貼申報表》,于安置次月5日前報區、縣勞動保障局.
2. 審核: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當月10日前進行審核,填寫《市開發公益性崗位補貼申報匯總表》,連同《公益性崗位人員變化明細表》,一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和市勞動保障局。經兩部門審核確認后,向區、縣勞動保障局出具《公益性崗位數量及工資性補貼金額確認批復》。區、縣勞動保障局將持批復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補貼。
3. 撥付:同級財政部門在接到申請的5日內,將市和區、縣兩級公益性崗位工資補助資金全額撥入區縣再就業資金支出賬戶。區、縣勞動保障局收到同級財政部門的撥款后,根據街道上報的材料,再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收到補貼后,要在5日內以現金形式直接發到從業人員手中,由從業人員本人在《公益性勞動崗位從業人員工資發放明細表》上簽字。
辦理單位
行政審批大廳
公益性崗位管理考核
管理辦法
嚴格用人管理。用人單位應遵守國家勞動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基本權益。
1、人事勞動和財政部門負責公益性崗位審批、安置以及崗位等各項補貼的審核發放和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負責對公益性崗位開發和就業人員的管理;
2、凡無正當理由兩次不服從安排到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不再作為就業困難對象給予幫扶。
3、對他人采用冒名頂替等辦法從事公益性崗位,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金補貼的,經核實后,追回已發放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金補貼,并收繳核銷持證人員的《再就業優惠證》。
4、非職工過錯等原因,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協議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停止享受政府給予的崗位補貼。但由財政部門繼續為其補貼社會保險費,直到合同期滿。
5、在公益性崗位上就業的人員,自動離職、累計請假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或者違反用人單位規定被提前解除勞務協議的,本人不得享受在公益性崗位上的就業待遇。
6、對自動離職、退休、解聘或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及時向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上報,由財政部門停發公益性崗位等各項補貼。
考核辦法
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就業困難對象,全年累計請假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的,用人單位應與其解除勞務協議,并由財政部門停撥其崗位補貼。請假累計不滿一個月的發全月工資,累計一個月以上不滿兩個月的發三分之一工資,因公受傷照發工資直到醫療終結。各用人單位應加強考核,依據本辦法制訂本單位的具體管理及考核辦法,并上報市職工解困和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因考核而形成的結余資金可用于對日常工作的考核。
公益性崗位概念
公益性崗位
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困難人員或特殊群體,并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1] 。中央12號文件主要對由政府出資,用來優先安置大齡就業對象就業的社區公益性崗位范圍作了規定。勞動保障部《關于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統計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4號)對公益性崗位的解釋為:“主要由政府出資扶持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
公益性崗位是指以實現公共利益和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為主要目的,由政府設置的非營利性公共管理和社會公益性服務崗位。
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社會公共管理類崗位、城市社區公益性崗位、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務崗位以及其他崗位。
(一)社會公共管理類崗位,具體包括勞動保障協理員、社區治安聯防協管員等崗位。
(二)城市社區公益性崗位,具體包括區(縣)、街道(鄉、鎮)、社區開辦的非營利性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服務、敬老院等機構,在街道(鄉、鎮)、社區的保潔、保綠、保安及社會化服務等崗位。
(三)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務崗位,主要指收發、駕駛、門衛、打字、物業管理等需要招用編制外人員的機關后勤崗位。
(四)設區市級政府或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報經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其他崗位。
補貼標準
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印發的《山東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魯財社〔2011〕55號)規定,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補貼(不含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兩項補貼之和不低于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不高于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
對靈活就業人員,按當地規定的繳費標準和比例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僅限于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個人實際繳費的2/3。除從初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補貼至退休外,其他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兩項補貼之和不低于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不高于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除對自初次享受崗位補貼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補貼至退休外,其他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年。
公益性崗位補貼是街道(社區)或其他經批準的勞務派遣組織安排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并對聘用人員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發放工資、統一繳納社會保險、簽訂半年以上勞動合同,由當地財政對用人單位給予補貼。
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是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的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后,政府從當地財政再就業資金中給予用人單位的資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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