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關于養老保險補交的新規定
現在不少人跨地區流動就業,這種情況下養老保險如何轉移接續。有關于養老保險補繳有哪些新的方向。現在補繳養老保險有哪些相關的手續。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2017年關于養老保險補交的新規定,希望你們喜歡!
2017年養老保險補交新規定
一、養老保險補繳對象
1、個企業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
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或中斷繳費的
3、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養老保險 。
二、養老保險補繳基數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執行的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進行補繳。
三、養老保險補繳年齡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 手續。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于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以后每年繼續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 手續;不滿15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只能從參保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后,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四、養老保險補繳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從業經歷者提供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臺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材料(原件、復印件)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4、部隊復員軍人提供軍人檔案。
跨地區就業養老保險轉移有新規
一次性補繳超3年 轉入地可不認繳費年限
南報網訊(記者 毛慶)現在不少人跨地區流動就業,這種情況下養老保險如何轉移接續?今天,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就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繳費年限計算等問題進行明確。
《通知》規定,在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上, 2010年1月1日以后跨地區流動就業專業基本養老關系的,以及2009年12月31日前跨地區流動就業,但是在2010年1月1日后才轉移關系的,按照人社部文件確定領取地。即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不在戶籍所在地,在新的地方已繳滿10年,在新的地方領取養老保險;不滿10年的,回上一個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關系不在戶籍地,在哪個地方繳費都不滿10年的,其關系和資金歸集到戶籍地,由戶籍地辦理領取手續。
針對關系所在地和戶籍地不一樣的情況,《通知》提到,2009年12月31日前已辦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之后未再流動就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待遇年齡時,繳費累計滿15年的,養老保險關系在哪里就在哪里領待遇;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可在關系所在地申請延繳。
關于繳費年限確認的問題。參保人員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的視同繳費年限,分別計算在各工作地。參保人員以企業職工身份有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累計超過3年(含3年)又不能提供人社部規定的相應文書,或曾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其在跨省或省內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轉入地可不認繳費年限,并將補繳期間的個人賬戶部分退還本人。這也提醒大家,養老保險最好不要有中斷繳費記錄。
省人社廳還明確,江蘇參保人員流動到外省(市、自治區)就業的,其個人賬戶資金的轉移按人社部發文件執行。即1998年1月后按11%轉移資金,2006年1月后按8%轉移資金,但個人賬戶記錄不予調整。
養老保險到底怎么繳才劃算
疑慮:未必能活到領完養老金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法》規定,養老金需要繳滿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才可以領取,如果退休時沒有繳滿15年可以繼續繳存,直到滿足年限,退休后每個月領一次養老金。
根據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退休后能領多少錢與四個因素相關:所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個人工作歷年來的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繳費年限和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由此看來,繳得越多時間越長,退休后領到的養老金就會越多。但需要注意的前提是,領取人員必須得保證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一直良好,起碼要在退休后的139個月的個人賬戶領取期限內一直健在,才能把本來就屬于自己個人積累的養老金領取完。
這也正是近期“多繳長繳未必劃算”的觀點起因。不少網友認為,已經繳滿15年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且“最終可能不能領完自己繳納的所有金額”,因此繳滿15年就可以停止繳費。
低于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者多繳劃算
繳多長時間才劃算不能一概而論。“打個比方,如果你是正常工作的職工,身體狀況良好,那么退休后不僅可以享受個人繳納的部分,還能享受單位繳納的部分,后者要遠高于前者,少繳養老金可能會有損失。”
如果從事的是社會基層工作,比如清潔工、服務員等,個人工資水平要低于社會平均工資水平,那么就會從養老金制度中獲益———工作中繳納很少的養老金,在退休后反而能獲取較高的養老金。從這方面來看,養老金制度也有一點“劫富濟貧”的意思。
壽命問題確實會使“多繳多得”的說法存變數
相反,如果是高知識分子、從事技術性工作、個人工資水平遠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可能會比較“吃虧”。
壽命問題確實會使“多繳多得”的說法存在變數。現行政策下,養老金領取人去世后,統籌賬戶中單位繳納部分劃歸公共財政,所以很多人覺得與其最后“充公”,還不如少繳一點,反正有財政兜底,拿最低檔養老金也無所謂,至少沒“損失”。
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到底劃算不劃算?
有媒體報道稱,個人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補繳的政策是:一次性補繳近9萬元,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可以每個月領1100元左右的養老金。隨著時間推移,每個月的養老金還會增長。
這種一次性補繳劃不劃算?問理財君綜合各方數據比較發現,68歲左右的時候,可以把養老金賺回來。具體的數據詳見表格:
如果一次性把這9萬交給政府,每月領養老金,每年的養老金預計有5%的漲幅(根據歷史規律)。也就是說,大約第8年的時候,投資收益+本金與領取到的養老金大約持平,也就是說個人到68歲左右的時候,可以把養老金賺回來。
綜上所述,如果參加這次養老金補辦好處:
1、考慮到現在的平均壽命等,10年內把養老金賺回來還是沒問題的。之后領到的都是賺到的。
2、每個月有1000多塊錢的“工資”可領,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而且每年1萬多的養老金,比投資收益每年4500元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
當然,壞處主要是:
1、萬一生病,尤其是大病,需要大筆資金的時候比較麻煩。投資的話,至少本金9萬是可以備用的。
2、如果有不測,雖說會退回部分養老金中的個人部分,但只有很少的8%(約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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