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教師創業政策最新法規有哪些
大連的教師想要做創業,現如今做創業有什么要關注的創業優惠政策呢?大連教師的創業政策有哪些內容?小編為你帶來了“大連教師創業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新政策:高校教師可在職創業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促進就業鼓勵創業,以穩就業惠民生助發展;通過《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用制度創新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決定清理規范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更好服務和便利群眾。以促改革、調結構,保持經濟穩定增長。
會議認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富民之道、強國之舉,有利于產業、企業、分配等多方面結構優化。面對今年就業壓力加大的形勢,必須采取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大力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把創業和就業結合起來,以創業創新帶動就業。會議確定,一是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范圍由失業一年以上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把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創辦個體工商戶的稅收減免政策擴展到個人獨資企業。將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享受1年社保補貼政策,由原定執行到今年底改為長期執行。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繳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二是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改革。鼓勵地方盤活閑置廠房等提供低成本的創業場所。三是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由10萬元或不足10萬元統一調為10萬元,個人貸款比基礎利率上浮3%以內的部分由財政貼息并簡化手續。四是采取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的政策措施,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支持農民網上創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和離崗創業,對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五是加大困難人員就業援助,確保零就業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難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允許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通過多措并舉確保完成全年就業目標。
會議指出,按照政府工作報告部署,開展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創新,可以擴大民間投資領域,激發社會活力,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形成經濟發展“雙引擎”。會議通過《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一是在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開展特許經營。二是境內外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通過公開競爭,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并獲得收益。三是完善特許經營價格或收費機制,政府可根據協議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并簡化規劃選址、用地、項目核準等手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可給予差異化信貸支持,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四是允許對特許經營項目開展預期收益質押貸款,鼓勵以設立產業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項目資本金,支持項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發行項目收益票據、資產支持票據、企業債、公司債等拓寬融資渠道。五是嚴格履約監督,保障特許經營者合法權益,穩定市場預期,吸引和擴大社會有效投資。
會議指出,清理規范中介服務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關鍵一環,有助于為創業創新減負清障。會議決定,集中清理與部門審批事項相關的審查、評價、評估等中介服務。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斬斷利益關聯;除法律規定外,審批部門不得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對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規范收費,強化監管,完善信用和考評體系,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公平競爭,便利廣大群眾。
大連市支持創業的扶持政策
(一)資金扶持
1.對各類人員自主創業的,按規定給予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享受貼息政策。
2.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可加入團市委組織實施的YBC項目,給予資金支持。
3.高校畢業生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4.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一次性給予6000元創業資金補貼。
5.勞動者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自主創業的,領取營業執照后可一次性申領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6.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按規定落實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
7.全市每年遴選20戶符合產業發展要求、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好、帶動就業突出的優秀在孵企業,每戶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勵。
8.對中小企業孵化基地中的在孵企業購置關鍵設備的給予補助。設備購置金額50萬元以內的給予10%補助,50-100萬元的給予8%補助,100-150萬元的給予6%補助,150萬元以上的給予5%補助。對單個企業的補助金額一般不超過20萬元。(市中小企業部門)
(二)稅費優惠
9.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新增崗位中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
10.小型微型企業自工商注冊之日起3年內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免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市殘聯)
11.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按實際安置人數,限額最高每人每年3.5萬元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
12.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13.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可減征或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出租房產在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14.對小型微利企業,給予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15.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16.對小型微利企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自6%和4%統一降至3%。
17.統一并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至2萬元,對在孵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18.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所得稅稅率由25%減為15%,所得稅優惠10% 。
19.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
2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件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在孵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
2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3.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允許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24.企業自工商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業,免受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市殘聯)
25.小微企業招用的高校畢業生,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一級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
(三)吸納就業補助
26.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補貼。
27.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人數達到現有職工總數20%以上的,每招用1人按2000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額度每戶每年不超過20萬元。
28.對企業吸納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的50%給予1年補貼。
29.企業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的,3年內按創業經營實體對為招用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
30.企業帶動6人以上(含6人)就業的,當年新增就業崗位每招用1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按2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帶動就業補貼。
31.采取日常服務與專場招聘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現場招聘、網絡招聘和多媒體推介等形式,促進企業與各類人才對接,滿足企業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四)創業就業能力提升
32.將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納入政府補貼培訓范圍,并提供后續專家服務。
33.組織符合條件的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免費創業模擬實訓。
34.企業向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見習崗位的,每接收1名就業見習畢業生,給予50元/月的指導老師帶教補貼。
35.企業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向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政府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對企業給予補助。
36.企業為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所需費用由政府全額承擔。
37.高校畢業生參加定點培訓機構組織的政府補貼職種技能培訓,經技能鑒定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規定標準給予全額的培訓和鑒定補貼。
38.企業招用的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市公共實訓基地或大學生實訓示范基地組織的技能實訓,按規定標準的60%給予技能實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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