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鼓勵外商投資的項目有什么
我國鼓勵外商投資的項目有什么
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私人直接投資。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我國鼓勵外商投資的項目有什么?
為使外商投資更符合中國國家產業發展方向,避免盲目投資, 1995年6月,中國政府制定并頒布了《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將產業項目清楚地分為鼓勵、允許、限制和禁止四大類。1997年底,中國政府根據國家經濟發展的狀況,對《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擴大了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的范圍,突出了產業重點,適應產業結構調整和有利于引進先進技術的原則,同時充分體現了鼓勵外商向西部地區投資的原則。
目前中國鼓勵外商投資的項目主要包括:農業新技術、農業綜合開發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出口創匯項目,綜合利用資源和再生資源、防治環境污染的項目;能夠發揮中西部地區優勢的項目等。同時,積極引導外資投向傳統產業和老工業基地的技術改造,繼續發展符合產業政策的勞動密集型項目。
列為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的有:
(一)屬于農業新技術、農業綜合開發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業的;
(二)屬于高新技術、進行適用技術,能夠改進產品性能、提高企業技術經濟效益或者生產國內生產能力不足的新設備、新材料的;
(三)適應市場需求,能夠提高產品檔次、開拓新興市場或者增加產品國際競爭能力的;
(四)屬于新技術、新設備,能夠節約能源和原材料、綜合利用資源和再生資源以及防治環境污染的;
(五)能夠發揮中西部地區的人力和資源優勢,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國家將繼續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中國加入WTO所作的承諾,適時調整修改《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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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吸收外商投資,一般分為直接投資方式和其他投資方式。采用最多的直接投資方式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經營企業和合作開發。其他投資方式包括補償貿易、加工裝配等。
中外合資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亦稱股權式合營企業。它是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舉辦的企業。其特點是合營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各方出資折算成一定的出資比例,外國合營者的出資比例一般不低于25%。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各種方式最早興辦和數量最多的一種。在吸收外資中占有相當比重。
中外合作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亦稱契約式合營企業。它是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舉辦的企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各方簽訂的合同中確定。舉辦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一般由外國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資金,中方提供土地、廠房、可利用的設備、設施,有的也提供一定量的資金。
外商獨資
外商獨資企業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并應至少符合下列一項條件,即采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設備的;產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
合作開發
合作開發是海上和陸上石油合作勘探開發的簡稱。它是國際上在自然資源領域廣泛使用的一種經濟合作方式,其最大的特點雖高風險、高投入、高收益。合作開發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勘探、開發和生產階段。合作開發比較以上三種方式,所占比重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