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事項方案
公共服務事項方案
全面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完善服務機制,實現公共服務公開透明和可追溯、可核查,切實提升服務實效。那么關于公共服務事項的工作方案應該怎樣制定呢?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是公共服務事項方案的范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篇一:省級公共服務事項清理規范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服務創業創新需求為導向,以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務為目標,以滿足群眾和企業需求為出發點,按照服務公共性、便利性、公平性、規范性、陽光性的要求,堅持“端菜”型和“點菜”型服務相結合,全面清理規范省級公共服務事項,豐富服務內容,優化服務流程,精簡辦事環節,實現實施主體、服務事項和服務對象三個全覆蓋,加快建設省級公共服務清單制度。
二、清理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規范公共服務事項,優化簡化辦事流程,推動公共服務制度化、規范化。
(二)堅持應進則進。按照公共服務事項來源,結合部門職責和日常工作,全面梳理所應當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消除服務盲區,實現公共服務全覆蓋。
(三)堅持公開透明。全面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完善服務機制,實現公共服務公開透明和可追溯、可核查,切實提升服務實效。
三、主要任務
(一)確定清理規范范圍。全面清理規范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利用行政權力或公共資源,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產生直接影響或滿足直接需求的外部服務行為;同步清理規范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省屬相關企業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
(二)明確服務事項來源。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法律法規規章要求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二是政府及部門規范性文件要求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含部門“三定”規定);三是相關會議紀要、已作出公開承諾及已經提供的經常性、常態化、為群眾認可的公共服務事項。
(三)梳理報送服務事項。按照“誰提供服務、誰梳理報送”的原則,省直各單位根據公共服務事項來源,對現有服務事項全面開展摸底梳理,逐條列明事項名稱、辦理依據等,按照要求填報相關表格送審。在梳理省級事項的同時,省直各單位要加強指導本系統市縣兩級公共服務事項梳理工作,確保縱橫雙向統一。
(四)審核規范服務事項。按照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圍繞解決公共服務“堵點”“痛點”“難點”問題,逐條提出審核意見,做到全面清理、不丟不漏、不留死角。要防止已取消的權力事項變相轉為公共服務事項,增加企業群眾負擔;防止因懶政怠政等提供公共服務事項打折扣做變通,損害企業群眾利益。
(五)簡化優化服務流程。逐項編制公共服務事項服務指南,列明辦理依據、承辦機構、服務對象、申請條件、申報材料、服務流程、辦理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咨詢方式等內容,依照法定程序和便民原則進行審核,最大程度優化流程,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壓縮辦理時限,改進服務質量。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25日前)。制定清理規范工作方案,以省編辦為主,并從省直相關部門及部分市縣抽調工作人員,組建公共服務項目組,組織專家研討論證,召開動員會議,開展相關培訓。
(二)自查自清階段(20XX年8月15日前)。省直各單位按要求填寫公共服務事項清理有關表格,編制服務指南,并在清理規范時同步上報工作小結,對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工作建議等進行梳理匯總,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省編辦。
(三)集中審核階段(20XX年9月15日前)。按照“三上三下”辦法,公共服務項目組對各部門自查自清結果進行集中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建議,反饋各單位征求意見后完成初步審核任務。
(四)審查論證階段(20XX年10月15日前)。成立專家組,分別對公共服務事項進行論證,開展合法性審查,通過單位門戶網站公示征求意見。
10月31日前完成公共服務事項審定確認工作。
五、工作要求
省直有關單位是公共服務事項清理規范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扎實開展自查自清,全面梳理本單位公共服務事項,逐條逐項進行填報,不得瞞報、漏報,做到事項內容準確、設置依據充分、清理意見明確。要堅持問題導向、責任導向,有力有序推進清理規范工作,統籌做好本單位和本系統公共服務事項清理規范工作,確保通過公共服務事項清理規范,在簡環節、轉作風、提效能、強服務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有效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為人民群眾帶來更多改革獲得感。
篇二:市級公共服務事項清理規范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服務創業創新需求為導向,以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務為目標,以滿足群眾和企業需求為出發點,按照服務公共性、便利性、公平性、規范性、陽光性的要求,堅持“端菜”型和“點菜”型相結合,全面梳理規范市級公共服務事項,做到服務內容、服務事項和服務對象三個全覆蓋,加快建設市級公共服務清單制度,提升為民服務水平。
二、清理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規范公共服務事項,優化簡化辦事流程,推動公共服務制度化、規范化。
(二)堅持應進則進。按照公共服務事項來源,結合部門職責和日常工作,全面梳理所應當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消除服務盲區,實現公共服務全覆蓋。
(三)堅持公開透明。全面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完善服務機制,實現公共服務公開透明和可追溯、可核查,切實提升服務實效。
三、主要任務
(一)確定清理規范范圍。全面清理規范利用行政權力或公共資源,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產生直接影響或滿足直接需求的外部服務行為;同步清理規范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市縣鄉相關企業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
(二)明確服務事項來源。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法律法規規章要求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二是政府及部門規范性文件要求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含部門“三定”規定);三是相關會議紀要、已作出公開承諾及已經提供的經常性、常態化、為群眾認可的公共服務事項。
(三)梳理報送服務事項。按照“誰提供服務、誰梳理報送”的原則,各單位根據公共服務事項來源,對現有服務事項全面開展摸底梳理,逐條列明事項名稱、辦理依據等,按照要求填報相關表格送審。市直各單位要加強與對口省直單位溝通銜接,指導本系統縣、鄉公共服務事項梳理工作,確保縱橫雙向統一。
(四)簡化優化服務流程。逐項編制公共服務事項服務指南,列明辦理依據、承辦機構、服務對象、申請條件、申報材料、服務流程、辦理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咨詢方式等內容,依照法定程序和便民原則進行審核。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制定市縣鄉三級公共服務清單清理規范工作方案,并從市直有關部門及縣市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公共服務清理規范項目組,召開部署會議,開展相關培訓。
(二)梳理上報階段。各地各單位按要求填寫公共服務事項相關表格,編制服務指南。其中,市直單位(包括直屬事業單位)于11月25日前將公共服務事項梳理稿紙質版、電子版報送市編辦;縣市區政府各部門于12月5日前將公共服務事項梳理稿紙質版、電子版報送市編辦;鄉鎮(街道辦事處)于12月15日前將公共服務事項梳理稿紙質版、電子版報送市編辦(地址:市政務中心南樓321室,聯系電話:3837003,郵箱:XXXX)。
(三)集中審核階段。按照“二上二下”以及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辦法,分組、分片進行審核對比。重點對各部門上報(一上)清單事項進行集中審核。11月20日-11月30日對市直各單位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審核;12月10日-20日對縣市區各部門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審核;20XX年1月4日-10日對鄉鎮公共服務事項梳理稿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
(四)審查論證階段。20XX年1月11日-1月20日對我市三級公共服務事項進行論證,開展合法性審查,并在單位門戶網站公示征求意見。
20XX年1月20日前基本完成市縣鄉三級公共服務事項審定確認工作。
五、工作要求
市直各單位是公共服務事項清理規范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明確1名分管領導、1個科室牽頭、1名具體經辦人員。縣市區編辦要切實做好組織協調指導和具體審核工作。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時間節點倒排工作任務,扎實推進,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清理任務。
篇三:溫州市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完善“四張清單一張網”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服務體系的長效機制,切實做好我市公共服務事項的梳理和公開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XX〕86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服務型政府建設“1113”行動計劃的通知》(浙政辦發〔20XX〕11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系列全會精神,圍繞全面落實服務型政府建設“1113”行動計劃,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協同推進,堅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有效解決基層群眾和企業辦事“找誰辦、哪里辦、怎么辦”的問題,著力補齊公共服務有效供給這一民生短板,加快形成有利于創業創新的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動力。
二、 主要原則
(一)堅持便民利民。以提高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為核心,緊扣群眾需求,定位服務職責,梳理服務事項,簡化辦事環節,優化服務流程,明確標準和時限,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最大程度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創業,加快推進“群眾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堅持依法依規。嚴格遵循相關依據,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面梳理公共服務事項,規范改進辦理程序,約束自由裁量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進公共服務制度化、規范化。
(三)堅持公開透明。全面向社會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從群眾利益出發,建立健全服務規則,提升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為民服務的能力,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并接受社會監督。
(四)堅持統籌兼顧。將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工作與深化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政府職能向社會組織轉移、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有機融合,利用現有平臺,整合服務資源,持續提升改革的綜合效果。
三、 梳理和公開的范圍和對象
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的范圍主要是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以及行政管理中的便民事項。
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的對象為涉及公共服務領域的政府部門、事業單位、與政府行使行政權力有關的中介服務機構以及承擔供水、供電、供氣、公共交通等公益服務的國有企業。
四、 主要任務
(一)全面梳理公共服務事項目錄。
各單位對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三定”規定等各類規范性文件和省編辦印發的《市縣統一公共服務事項參考目錄》,結合主管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內容,對現有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列出目錄并實行動態調整。對統一目錄中未涵蓋的事項,自行按照規則編碼、命名,梳理詳細信息。
重點梳理有關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詢、知識產權保護、就業技能培訓等綜合服務事項,并堅持以公共服務公平、可及為目標,明確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扶貧脫貧等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
(二)審核確定公共服務事項。
1.根據省政府部署要求,公共服務事項梳理和公開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兩報兩審”程序組織實施。具體流程如下:
(1)各部門、相關國有企業梳理匯總本部門(含所屬事業單位)、企業的公共服務事項,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含審批部門)梳理本行業涉及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事項及承攬機構的名錄,并按規定報送給各承擔審核任務的部門(統稱“一報”)。
時間:20XX年2月底前。
(2)承擔審核任務的部門對上報的公共服務事項進行梳理分析,提出審核意見后反饋給部門、國有企業(統稱“一審”)。
時間:20XX年3月中旬。
(3)部門、國有企業對“一審”反饋意見進行分析研究,對需進一步調整的內容,上報補充意見,按要求整理報送用于導入事項庫的梳理表(統稱“二報”)。
時間:20XX年3月底前。
(4)承擔審核任務的部門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征求意見,根據意見征求情況進一步審核公共服務事項,形成公共服務事項送審稿(統稱“二審”)。
時間:20XX年4月中旬。
2.審定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送審稿按規定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待審議通過后,由市政府通過政務服務網、微信公眾平臺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3.同步梳理可向社會組織轉移的公共服務事項。為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移,促進社會管理創新,根據《溫州市推進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工作總體方案》(溫政辦〔20XX〕170號)的有關規定:“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政府履行的輔助性、技術性等職能原則上應逐步轉移給社會組織”,各部門在本次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的同時,將其中可向社會組織轉移的公共服務事項另行列出,由市編辦按相關規定提出意見并逐步向社會組織轉移。
4.建立公共服務事項動態調整制度。各相關單位要結合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推進情況,建立公共服務事項動態調整制度,及時更新辦事指南。公共服務事項的新增、變更、取消和辦事指南的調整,統一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共服務事項庫開展。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相關事項由各部門、單位根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變化情況調整;國有企業相關事項調整由相關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涉及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事項調整由市審管辦負責審核。
(三)推進服務流程簡化。
結合“一號一窗一網”試點工作,堅決砍掉各類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最大限度簡化優化群眾辦事流程,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事時限,探索建立涉及多部門的公共服務事項協同辦理機制。構建統一的綜合服務窗口,采取“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辦理、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形成一站式服務,實現公共服務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探索建立申請人承諾公示與辦事部門先予辦理、事后核查監管相結合的辦理流程。充分利用已有設施資源,加強平臺資源整合和多方利用,建立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公共服務信息系統,依托“互聯網+”,簡化優化群眾辦事流程,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切實提高辦事效率。
(四)推進服務質量優化。
健全完善首問責任、一次性告之、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拓展自助服務、預約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郵政快遞等服務渠道,促進公共服務規范化、多樣化,不斷提升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依托巡視審計督查和隨機抽查監管機制,加強對不按事項目錄履行職責、不及時調整服務事項等行為的督導檢查,嚴格規范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程序和自由裁量權,大力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慵懶散拖、推諉扯皮以及服務態度生硬等問題,堅決克服服務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現象。
(五)推進網上辦理便捷化。
充分依托政務服務網,加快推進“互聯網+公共服務”,實現公共服務“一網”通辦,大幅提高公共服務的便捷化,全面推廣網上辦理和網上咨詢,構建網上網下相結合、相統一的公共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多渠道、無差別、全過程的便捷服務。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開展跨領域、跨渠道的綜合分析,及時了解公共服務需求,不斷優化資源配置,豐富公共服務內容,做好公共服務個性化精準推送,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有效提升公共服務整體效能。
(六)健全公共服務運行機制。
1.建立與群眾互動機制。從群眾利益出發,運用大數據手段,探索建立“群眾點菜、政府端菜”互動機制,及時了解群眾需求,建立健全服務規則,提升運用新技術新方法為民服務的能力。充分利用綜合服務窗口、公共服務信息系統、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渠道,推動所有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的流程、結果信息即時可查可用,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群眾監督。
2.建立資源信息共享機制。依托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加快推動涉及公共服務事項的信息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互通共享、校驗核對,促進部門間公共服務相互銜接、協同辦理,發揮信息共享支撐多部門協同服務的作用,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從源頭上避免困擾群眾的重復提交辦事材料、往返跑腿等現象,為群眾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
3.建立效能評估和監督考核機制。充分運用政務服務網電子監察系統、確保服務過程有追蹤、受監督、可考核,辦事群眾可以現場或在線評價,并將公共服務實施情況納入法治政府考核內容。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提高工作的社會認知度、認可度。發揮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作用,完善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反饋制度,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不斷增強公共服務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謀劃,精心組織,上下聯動,主要領導親自督辦,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全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由市政府辦公室、市編辦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法制辦、市國資委和市審管辦等部門組成的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審議公共服務事項和相關配套制度。
(二)認真審核把關。做好公共服務事項的審核,是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工作的關鍵環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審核工作的溝通協調,落實職責分工,強化協作聯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審核質量。各有關部門都要自覺樹立主體責任意識,指導和監督所屬事業單位主動拿出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實際行動,認真梳理現有公共服務事項,深入查找社會關切的公共服務短板,做到不漏報、不瞞報、不錯報,確保公共服務事項全面徹底、合法合規、緊貼需求。
(三)扎實有序推進。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注度高,各地各部門要圍繞既定目標,把好時間節點,狠抓工作落實,20XX年4月底前完成編制,12月底前建成統一的綜合服務窗口、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基本實現“一窗口受理、一平臺共享、一站式服務、一張網通辦”。
各縣(市、區)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部署實施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工作。
篇四:清理規范公共服務事項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更好地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XX〕8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XX〕1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實施范圍
按照國務院、市政府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協同推進轉變政府職能的總體部署,堅持服務便民利民、辦事依法依規、信息公開透明、數據開放共享的基本原則,對區政府部門、駐黔單位、區屬國有企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等(以下簡稱清理單位)正在實施的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查詢、知識產權保護、就業技能培訓、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民政救助、扶貧脫貧等12類公共服務職能和工作流程進行全面清理規范。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結合編制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以及規范行政審批行為等相關工作的開展,對本方案確定的12類公共服務職能及其工作流程進行全面清理,做到不漏項、不留死角,逐項列出公共服務事項的項目名稱、事項類別、實施單位、主要依據等,梳理后形成公共服務事項目錄。
(二)編制公共服務事項辦事指南。對照公共服務事項目錄逐項編制辦事指南,明確服務對象、受理條件、申請材料、收費依據及標準、是否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辦理時限、受理部門、聯系方式、是否在線辦理等內容。
(三)及時公開公共服務事項信息。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及其辦事指南經區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作動態調整的,參照《黔江區行政審批項目動態管理暫行辦法》(黔江府辦發〔20XX〕8號)及時更新目錄和辦事指南后向社會公開。
(四)簡化優化辦事手續和流程。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除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以外的其他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一律取消;能通過與其他部門共享獲取的相關信息,辦事部門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對確需由申請人提供證明的,應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嚴格論證,必要時啟動公開聽證程序;探索建立由公共服務申請人作出書面承諾,辦事部門先予辦理,完善事后核查與監管機制。
精簡辦事程序和環節,縮短辦理時限,實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大力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等服務。創新服務管理方式,擴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領域和范圍。
(五)實施“互聯網公共服務”行動。創新運用“互聯網服務群眾”理念,有效利用“重慶服務群眾工作信息管理系統”構建“一窗通辦、一網通聯、五星聯動”的服務群眾工作網絡體系,實現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信息共享和校驗核對。深入推進網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實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
(六)加強服務規則和監督機制建設。以實現好、維護好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建立健全服務規則,提升運用新思維和新辦法為民服務的能力。定期督導檢查,依法依規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大力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服務慵懶散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態度生硬等問題,減少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堅決遏制“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等現象。通過效能評估和網上監督考核機制,確保服務全程可考核、追蹤、監督。規范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形成舉報“受理-處理-反饋”制度,及時解決群眾問題。
三、方法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清理公共服務事項(20XX年4月26日5月10日)。各清理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對現有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后分類整理,認真填寫《黔江區公共服務事項目錄表》。
第二階段:編制辦事指南(20XX年5月11日5月20日)。各清理單位對照清理形成的《黔江區公共服務事項目錄表》,逐項編制《黔江區公共服務事項辦事指南》,并結合辦事指南編制辦事流程圖。同時,各清理單位對清理結果(含《黔江區公共服務事項目錄表》和《黔江區公共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等)進行認真審核(主要對公共服務事項是否合理合法、申報材料是否復雜、所需證明是否必要、辦理手續和流程是否繁瑣、申報材料是否簡化、采購方式是否由政府購買等情況進行審核并提出初步處置意見),并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后,將紙質件一式四份和電子件于5月20日前報送區編辦。
第三階段:集中審核(20XX年5月21日6月10日)。區編辦及時會同區發改委、區政府法制辦、區行管辦等單位,對公共服務事項是否合理合法、申報材料是否復雜、所需證明是否必要、辦理手續和流程是否繁瑣、采購方式是否由政府購買等情況進行處置并提出意見。
第四階段:建立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并公布實施(20XX年6月11日30日)。區編辦將審核確認結果報區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認識。推行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區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大力加以推動。
(二)精心組織。各清理單位要加強對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工作實際,抽調精兵強將組建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驟,協調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加強督查。建立健全督查督辦制度,每月梳理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工作推進情況,及時分析存在的問題,并以通報的形式發送至各清理單位,限期督促整改相關問題,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四)積極引導。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報刊、雜志等媒體,大力宣傳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做法和先進經驗,擴大社會影響力,努力營造促進便民利民、創業創新的濃厚氛圍。
看了公共服務事項方案還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