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今年的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簡介
2023年的高溫天氣已經到來,許多“打工人”會因為高溫天氣導致身體不適,這就需要高溫補貼來為自己“保駕護航”。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今年的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簡介,歡迎參閱。

今年的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根據國家規定,發放高溫費的時間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一共是四個月。不過,具體的執行標準還要看各省的情況,一般由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因此,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發放標準各省都不一樣,有的省份發的時間長,有的省份發的時間短一些,而且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領到這一筆錢,而是根據用人單位實際情況決定。
比如說,江蘇省規定,6-9月份的高溫補貼標準為每月300元,這就意味著如果你是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人員,那么就可以獲得300元的高溫補貼。
但是也有一些地區,會將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推遲到7-9月份,比如遼寧,因為遼寧夏季比較短,但這種情況是很少的,大部分地區都是6-9月份發放高溫補貼。
哪些省份補貼標準高
高溫補貼可以按天發放,也可以按小時發放,還可以按月發放。目前大部分地區都是按月來發放的,例如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內蒙古、遼寧、吉林等地都是按月發放。目前我國的高溫補貼標準最高的地區是陜西,按天發放,每天25元,從6月發到9月,按這個標準,達到了每月750元。除了陜西外,河南、安徽、甘肅、寧夏、四川等地的高溫補貼標準也很高。比如,安徽省明確規定了,今年高溫補貼為≥15元每天。
在按月發放的省份中,上海、江蘇明確規定,高溫補貼的標準是300月每月;浙江和江西則分為室外300元每月,室內200元每月。相對來說,他們的標準是比較高的。
高溫補貼開始發放
如果你是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符合條件就能領取高溫補貼。
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目前,絕大多數地區都建立了高溫補貼制度。從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來看,各地高溫補貼發放時間不盡一致,多數地區是從6月份開始發放,但也有一些炎熱的地方從5月份就開始發放高溫津貼了。
其中,重慶和福建從5月份開始發放高溫津貼,都是從5月份發放到9月份,發放5個月的時間。重慶的高溫津貼標準依據溫度的等級分為三個檔次,一般高溫每天發放5元,中度高溫每天發放10元,強度高溫每天15元。福建的高溫補貼標準是每天12元或者每月260元。
值得一提的是,海南從4月份就開始發放高溫津貼了,一直發放到10月份,是發放時間最長的地區,發放標準是每天10元。
從思之想之總結的上述高溫補貼標準來看,各地的高溫補貼標準也是差異比較大的,高的地區可以達到每月300元,比如江蘇和上海。有的地區還分室外和室內標準,比如北京室外標準每月180元,室內標準每月120元。
從發放方式來看,也是不一樣的。有的按天發放,有的按月發放,有的可以選擇按天發放或按月發放。
其中,最為特別的是天津,按照天津人社局近日公布的《關于實行高溫津貼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高溫津貼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也就是說,天津的高溫補貼標準跟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掛鉤,發放12%,由于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是逐年上漲的,所以,意味著天津的高溫補貼標準也是逐年上漲的。
退休人員能領取嗎?多少錢?
高溫津貼是不能用飲料,綠豆湯等實物來進行替代的,是必須發放現金的。
其實,高溫補貼的發放對象是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退休人員已經退休了,不屬于在職勞動者,所以并不屬于高溫津貼的發放對象。
不過,有一些地方會給企業退休人員發放類似于高溫津貼性質的一種補貼,叫做夏季清涼飲料費。代表地區就是杭州,這些年杭州執行一項政策,每年6月到9月份給退休人員發放每月130元的夏季清涼飲料費,合計每年發放520元。
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是一回事么?
很多人易將防暑降溫費與高溫津貼混為一談,但嚴格意義上來說,防暑降溫費并不等同于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在夏季高溫環境下作業付出的超常勞動消耗的一種額外補償。支付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除了高溫津貼,夏天還有一種福利叫防暑降溫費。防暑降溫費屬于職工福利。如果勞動者不是高溫作業,不符合高溫津貼的領取政策,夏季仍領到了降溫費或降溫實物,那就說明公司的福利待遇比較好。防暑降溫費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標準均由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中規定或約定。
在《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明確向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作為用人單位的義務后,一些省份取消了之前的防暑降溫費,取而代之的是高溫津貼。
一般情況下,非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在夏季工作并不能當然獲得防暑降溫費,而對于有明確規定的地區如天津,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除可以享受高溫津貼外,仍可以享有防暑降溫費;非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亦可以享有防暑降溫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