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的申請條件及注意事項
一般納稅人的申請條件及注意事項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那么一般納稅人的申請條件是什么呢?今天學習啦小編整理了一般納稅人申請條件相關資料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申請一般納稅人的條件
1.對于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企業”)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凡具備以下條件的各類納稅人按本辦法申請后,經批準認定的為一般納稅人
(一)工業企業
(1)應稅銷售額超過100萬元的工業企業;
(2)年應稅額雖未超過100萬元,但會計核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的工業企業;
(3)會計核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預計應稅銷售額超過100萬的新辦工業企業。
(二)商貿企業
(1)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商貿企業;
(2)特有鹽業批發許可證并從事鹽業批發的企業; (3)免征增值稅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
(4)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5)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會計核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80萬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
(6)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會計核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80萬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
(7)年應稅額超過180萬元的其他商貿企業(屬于本條第(四)款范圍的除外)。
(三)從事小型水電經銷的企業
(四)實行統一核算的企業總分支機構,總機構屬于一般納稅人的分支機構。
第十條 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企業連續12個月以內累計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出口銷售額。
2.本辦法所稱“新辦企業”是指辦理稅務登記當月開始三個月內的企業。對于雖超過三個月但發生一筆銷售收入的當月開始的三個月內的企業視為新辦企業。
3.本辦法所稱“工業企業”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企業,或以生產貨物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外購貨物銷售的企業(指全部應稅額中,銷售外購貨物的銷售額不到50%)。“商貿企業”是指從事外購貨物銷售的企業,或以銷售外購貨物為主,并兼營生產貨物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企業(指全部應稅額中,生產貨物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到50%)。“商貿零倍企業”是指零售外購貨物的銷售額超過50%的商貿企業。
4.下列納稅人不得申請和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一)未達到本辦法第九條所列條件的企業;
(二)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個人;
(三)全部銷售免稅貨物、勞務的企業,但國家規定可開具增什稅專用發票免稅貨物的企業除外。
5.本辦法所稱“會計核算健全”,是佛企業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助性帳簿。總賬、日記帳采用訂本式;
(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計帳,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處理;
(三)帳簿、計帳憑證、報表、完稅任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合法、真實、完整,并按國家有關規定保存。
本辦法所稱“準確提供稅務資料”,是指企業同時符合以下要求的:
(一)對于企業名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主要項目發生變更的,能按規定及時辦理稅務變更等手續;
(二)增值稅納稅申報及時、完整、準確;
(三)已領購發票的,有健全的發票管理制度,發票領用存手續齊全,安全措施得當,有專人管理;
(四)已使用稅控設備的按規定使用、保管稅控設備;
(五)無偷稅、抗稅、騙稅行為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嚴重違法行為的。
企業如在上述會計核算、稅務資料管理上有違反上述要求的,已進行處理和糾正的,以糾正后的情況進行審核。
營改增后,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抵扣如何操作
第一部分:基本規定
(一)什么是增值稅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用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為當期應納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注釋: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二)哪些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答: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全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可以按照注明的增值稅額進行抵扣。未全部取得的,采取《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進行抵扣。
4.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提示: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需要當月進行認證或勾選,認證相符或確認勾選的,應在次月申報期進行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需要進行“先比對后抵扣”,稽核比對結果為相符的,應于稽核比對相符的當月申報期內進行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需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內進行認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需在開具之日起180內進行稽核比對。超過時限的,不予抵扣。
(三)哪些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答:下列情形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一種情形: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二種情形: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簡易計稅方法是指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一般納稅人,其取得的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如:房地產開發企業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