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創業投資企業最新優惠政策
什么是創業投資企業最新優惠政策
創業投資企業只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子概念,也是中國特有的概念。大家了解什么是創業投資企業嗎?創業投資企業有什么稅收方面的優惠嗎?今天學習啦小編整理了什么是創業投資企業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什么是創業投資企業
創業投資企業的概念出自《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它是指在我國境內注冊設立的,向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在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資本增值收益的企業組織。創業投資企業只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子概念,也是中國特有的概念。
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部分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規范其投資運作,鼓勵其投資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創業投資企業,系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設立的主要從事創業投資的企業組織。
前款所稱創業投資,系指向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后主要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方式。
前款所稱創業企業,系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設立的處于創建或重建過程中的成長性企業,但不含已經在公開市場上市的企業。
第三條 國家對創業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凡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序的創業投資企業,應當接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投資運作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序的創業投資企業,不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不享受政策扶持。
第四條 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部門分國務院管理部門和省級(含副省級城市)管理部門兩級。國務院管理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級(含副省級城市)管理部門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報國務院管理部門備案后履行相應的備案管理職責,并在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業務上接受國務院管理部門的指導。
第五條 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適用《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依法設立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運作符合相關條件,可以享受本辦法給予創業投資企業的相關政策扶持。
創業投資企業可享稅收優惠
創業板推出在即,創業投資企業也如雨后春筍般成立,但是過去許多創業投資企業因不符合稅收相關規定并未能夠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問:涉及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具體有哪些?
答:具體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七條、《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號)、《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商務部等5部委令2003年第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和《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深地稅發2009266號)。
問:涉及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答: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創業投資企業需具備的首要條件是什么?
答:經營范圍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且工商登記為“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專業性法人創業投資企業。(國稅發200987號)
創業投資企業的經營范圍
(一)創業投資業務。
(二)代理其他創業投資企業等機構或個人的創業投資業務。
(三)創業投資咨詢業務。
(四)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管理服務業務。
(五)參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創業投資管理顧問機構。(《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
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創業投資企業需具備的次要條件是什么?
答:按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完成備案,經備案管理部門年度檢查核實,投資運作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國稅發200987號)
國家對創業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凡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序的創業投資企業,應當接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投資運作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序的創業投資企業,不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不享受政策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
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創業投資企業需具備的其他條件是什么?
答:創業投資企業投資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除應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和《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規定,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以外,還應符合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營業)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條件。
問:如何計算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期限?
答:中小企業接受創業投資之后,經認定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應自其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年度起,計算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期限。該期限內中小企業接受創業投資后,企業規模超過中小企業標準,但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不影響創業投資企業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國稅發200987號)
問:稅務機關如何管理創業投資企業申請享受稅收優惠事項?
答:采取備案制管理。創業投資企業申請享受投資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應在其報送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以下備案資料:
(一)《創業投資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申請表》;
(二)《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明細表》;
(三)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職工人數、年銷售(營業)額、資產總額等)說明;
(四)創業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經備案管理部門(市科技和信息局)核實后出具的年檢合格通知書(副本);
(六)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運作情況等證明材料;
(七)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合同的復印件及實投資金驗資證明等相關材料;
(八)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出具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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