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鄉創業優惠政策
回鄉創業優惠政策
回鄉做創業是很開心的一件事,但是現在回鄉做創業有什么優惠政策呢?小編為你帶來了“回鄉創業優惠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返鄉農民工創業優惠政策
為了促進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保障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的持續增收,國家出臺了鼓勵返鄉農民工的創業優惠政策,如果您對此政策還不了解、不清楚,為您介紹一下返鄉農民工創業優惠政策的具體內容。
一、農民工創業優惠政策
農民工創業,政府首先在場地上給予支持。對場地內的房租、水電費、物管等給予一定減免。其次,降低門檻。在農民工及大學生自己創業正式注冊前,申領《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書》即可從事經營活動;創業注冊資本可以“零首付”;在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情況下,居民自住樓可以作為注冊地址。第三,政府在資金上也給予很大幫助。政府通過建立小額擔保機構,對自主創業者提供小額擔保貸款,一般在5萬元左右,根據人數和項目具體情況,最高額度一般在50萬元左右,并且為全額貼息;對于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額度為200萬元以內,貼息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當地財政各負擔一半。此外,全市所有的區、街道、社區還建立了創業服務平臺,提供創業培訓與咨詢。
二、農民工創業無息貸款申請條件
從2009年開始,返鄉創業的農民從事個體經營的可以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
2、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一定的自有資本金;
3、從事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4、自籌資金不低于項目所需資金的40%;
5、無不良紀錄,信用良好;
6、應通過創業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
貸款人持鄉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出具的返鄉創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等資料到桂東縣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申請,對從事微利項目的,根據規模大小,可以發放5萬元以內的貸款,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
三、農民工創業難的四個方面
一是部分銀行對農民工創業信心不足
農民工創業貸款難,歸根結底是銀行對農民工創業沒有信心。返鄉農民工創業搞的大多是種植、養殖業,與市場不能有效接軌,是“二級市場”,弄不好投資就“打水漂”了,因此銀行信心不足。
二是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加重貸款難度
金融機構在貸款評估、抵押等程序上設置門檻較高。農民工僅有幾萬元的啟動資金,根本無法用來抵押,一些銀行名義上的小額貸款,成了被農民工戲稱為好看卻“摘不到的桃子”。
三是申請小額貸款的流程復雜
據了解,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一定的自有資本金;從事的經營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具備還貸能力;無不良記錄,信用良好,具有當地居民常住戶口;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須有擔保人,擔保人必須是由縣財政發放工資的在職人員等等。返鄉農民工回鄉創業絕大多數從事的都是種養殖業,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很少,加上申請小額貸款還需擔保人,農民很難找到符合條件的擔保人,再加上很多吃財政飯的人也不愿給別人擔保,因此,真正能申請到小額無息擔保貸款的返鄉農民工極少。
四是政府優惠貸款有附加條件
如要求一定的資金和人員規模,甚至要求雇傭多少返鄉農民工就業等等。這些附加條件導致返鄉創業農民工不能真正享受到政府給予的優惠貸款政策。
重慶出臺農民工返鄉創業優惠政策
為有效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充分發揮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積極作用,重慶市政府出臺《促進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實施方案》,用普惠性和扶持性政策力爭到2018年組織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參加創業培訓10萬人次,扶持創業20萬人,帶動就業50萬人以上。
“筑巣引鳳”補基地。對創業孵化基地內的孵化企業成功運營1年以上且每戶直接帶動一定人數就業的,給予基地一定專項資金補貼。對符合產業布局要求的返鄉創業園,根據其財政貢獻和吸納就業人數等情況,市、區(縣)兩級用于扶持企業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對返鄉創業園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給予補助。積極協調各類園區,引導農民工創辦的企業入駐,在標準化廠房等設施設備使用上給予大力優惠。因擴大產能需建設生產性用房及配套用房的,同等享受工業園區標準廠房扶持政策。同時,在用地上可通過盤活集體建設用地存量,置換優先用于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引導和鼓勵利用閑置校舍、廠房等場地創業,支持利用自家宅基地興辦農家樂等實體經濟。
“貸動發展”補融資。返鄉人員創辦企業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可按規定給予最高額度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貼息。設立返鄉創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對承貸銀行按基準利率貸款形成的逾期不良部分,經有關部門審核后按照一定比例撥補。扶持有條件的返鄉創業企業通過創業板、新三板直接融資。將有市場、有贏利能力的返鄉創業企業納入銀行轉貸周轉機制支持范圍。
“財隨企需”補短板。統籌整合各類創業扶持資金,探索設立創業引導資金,主要用于物流、房租、水電、網絡等補貼及開展創業人員外出培訓、學習等。將農民工返鄉創業納入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轉移支付支持范圍。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鼓勵符合現行穩崗補貼政策的返鄉創業企業按規定程序申報穩崗補貼。
“減稅降費”補成本。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微型和鼓勵類中小企業,自登記注冊之日起,2年內按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補貼。對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成為個體工商戶、開辦個人獨資企業的,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將社保繳費優惠政策覆蓋到返鄉創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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