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校畢業生最新創業優惠政策(2)
南京高校畢業生最新創業優惠政策
3. 企業招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享受什么優惠政策?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1〕64號)規定,對各類企業(單位)招用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根據《就業促進法》有關規定,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企業(單位)按季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復印件、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4. 企業為高校畢業生開展崗前培訓享受什么優惠政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6〕22號)、《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1〕64號)等文件規定,企業新錄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的,根據培訓后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按照當地確定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一定比例,對企業給予定額職業培訓補貼。
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前,需將培訓計劃大綱、培訓人員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培訓后根據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企業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應附:培訓人員花名冊、培訓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等憑證材料。
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按規定開展崗前培訓的,各地要根據當地物價水平,適當提高培訓費補貼標準。
5. 高校畢業生從企業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后工齡如何計算?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從企業、社會團體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為連續工齡。
南京大學生創業7大優惠政策全解讀
“七”大扶持政策解讀:
據介紹,南京在最近的3年,平均每年大學生自主創業者約在1000人左右。此次《意見》中明確的扶持政策,不僅延續了在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現行政策,還借鑒了各地的先進做法和先進經驗,在很多方面作了突破創新,重點在創業項目、資金、場地等大學生初始創業時遇到的最大難點方面提出加大扶持力度,強調事先扶持,其政策的含金量非常高。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長江萍對“7項優惠”做了進一步的解讀。
1、特別優秀項目將注入風投資助
優秀創業項目申報評估后將獲得資助。南京市人社局、南京紫金科技創業投資集團負責評估青年大學生創業項目,每年遴選出200個可行性和預期成功率較高的優秀創業項目,每個項目給予10—20萬元一次性資助;其中遴選出20個科技含量高、潛在經濟與社會效益及市場前景好的特別優秀創業項目,每個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助。資助資金50%由市紫金科技創業投資集團的天使基金投資,50%由政府補助。
【解讀】此條政策重點是在全國范圍內引進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在南京落地,評估的重點是在項目啟動時提供一定的啟動資金。
2、建創業園給獎勵補貼
鼓勵以多種方式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基地),經過驗收認定為“南京市大學生創業園(基地)”的,根據建設規模和標準,分別給予30-50萬元一次性建園獎勵補貼,重點創業園(基地)建設,由市、區財政予以重點扶持。
【解讀】此條目的是通過政府拿出一定的獎勵資金,用于鼓勵社會各方力量,以多種方式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基地),解決青年大學生自主創業載體問題。
3、入園免3年30平米租金
對在南京初始創業青年大學生入駐創業園區的項目,可提供最高30平方米、最長3年期限的免費場地或租金補貼,由大學生創業企業納稅屬地區縣(開發園區)負責。對無自有住房的在寧初始創業青年大學生優先安排公租房。
【解讀】目的為了降低初始創業青年大學生的創業成本、減輕創業大學生租用場地負擔。同時解決在寧初始創業無自有住房的問題。
4、外地大學生也可獲擔保貼息貸款
在南京初始創業青年大學生的創業項目,經過評估具有可行性的,均可申請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從事個體經營、合伙創業的,最高可分別申請10萬元、5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則由財政全額貼息,非微利項目財政貼息50%。
鼓勵青年大學生以創業項目為平臺,爭取專項資金支持和社會風險投資,按照單個創業項目所爭取資金或融資總額的10%給予無償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萬元),幫助青年創業大學生降低融資風險。
青年大學生自主創辦的企業,招用南京市戶籍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人數達到員工總數的30%以上,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請最高200萬元的商業貼息貸款,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最長期限兩年。
【解讀】此條是現行大學生創業政策,但在適用對象上擴大到了在南京的所有高校學生。主要是鼓勵創業青年大學生以創業項目為平臺,多渠道、多范圍地爭取社會各方資金支持,以降低融資風險。并且把目前用于就業困難人員的相關政策擴大延用到高校畢業生。
5、“個體戶”減3年2.4萬元營業稅
自主創業的青年大學生在南京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申辦注冊資本10萬元以下中小企業的,免收企業設立注冊登記費。
青年大學生自主創辦的商貿和服務型等企業實體(除限制行業外),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優惠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限制行業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解讀】該政策是鼓勵大學生們以多種形式創業,即使是當“個體戶”,也可減免3年營業稅2.4萬元。
6、帶動兩人就業一次性獎勵4000元
在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方面,青年大學生創業并正常經營納稅一年以上和帶動兩人以上就業的,給予一次性4000元獎勵。初創企業3年內吸納本市戶籍失業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帶動就業獎勵。創辦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給予最長3年期限的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
【解讀】此條獎勵政策為南京市執行到期政策的延用。
7、創業指導站、培訓學生都有補貼
鼓勵駐寧高校結合大學生創業園建設成立大學生創業指導站,指導站建設符合市規定要求的,每個給予一次性5-10萬元經費補貼。推行大學生創業導師制,通過“創業導師進校園”、“一對一”創業指導、跟蹤服務等多種形式幫助大學生提高創業實踐能力。
開展青年創業培訓實訓,經具備創業培訓資質且經過公開招標的社會培訓機構培訓合格的在寧青年大學生,可按規定申報創業培訓補貼。對到定點實訓基地參加創業實訓的南京市戶籍大學畢業生,給予最低工資標準60%的生活費補助。
【解讀】通過政府給予一定的培訓經費補貼,讓更多青年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提高創業能力。同時對南京市戶籍的大學生參加創業實訓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
猜你感興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