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農民工回鄉創業優惠政策
農民工回家創業也是有多項優惠政策可以享受的,但是農民工做創業又有哪些優惠政策呢?小編為你帶來了“農民工回鄉創業優惠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各省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及補貼一覽
一、《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五方面政策措施
1、降低返鄉創業門檻。
2、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符合政策規定的,可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等稅費減免政策。
3、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人員,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具備享受支農惠農、小微企業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納入扶持范圍;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可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4、強化返鄉創業金融服務。運用創業投資類基金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小額貸款公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加大對返鄉創業人員的信貸支持和服務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
5、完善返鄉創業園支持政策。
二、返鄉農民工優惠證怎樣申領創業補貼
從事個體經營或合伙經營的農村勞動力、返鄉農民工按照每人不超過5萬元的標準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農村勞動力就業,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招用人數每人5萬元以內申請總額不超過30萬元以上的小額擔保貸款;農村勞動者和返鄉創業農民工證照齊全的房屋產權、機器設備、大件耐用消費品和有價證券以及注冊商標等無形資產均可作為抵押品,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各省的優惠政策不一樣。
三、部分省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具體政策和做法
山東省
農民工返鄉創業土地使用權可作為貸款抵押品。為加強創業政策扶持,解決農民工創業初期的資金困難,山東省政府近日出臺規定,1、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要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放寬貸款條件,降低貸款抵(質)押標準,創業人員的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大件耐用消費品和有價證券以及注冊商標、發明專利等均可作為抵(質)押品。2、對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創辦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實際創造就業崗位個數給予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創業成功人員首次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山東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還將為創業者提供招工服務、代存檔案、代繳社會保險費等一系列便利服務。
江蘇省
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引導農村勞務輸出人員返鄉創業,鼓勵各類服務和培訓機構為返鄉創業者開展法律法規、經營管理、科學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農民的創業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各地根據情況對返鄉創業者參加創業培訓給予補貼,積極為創業者提供項目信息、開業指導、小額貸款、政策咨詢等服務。積極探索建立農村創業貸款擔保機制,為農村勞務輸出人員返鄉創業提供投融資服務。同時規范收費行為,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及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收費項目,對不合理的堅決予以取消。
河南省
六大紅包派送給回鄉創業者。1、審批:開通“綠色通道”。對農民工回鄉創業,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領域外,均允許進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自行設置限制條件。鼓勵、支持回鄉創業農民工平等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改組和公用設施、基礎設施、社會公益性項目建設等。降低工商登記門檻,允許回鄉創業農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在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同時,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制度,簡化審批程序,為農民工回鄉創業開通“綠色通道”。2、資金:推出貸款貼息制度。對農民工創辦的符合農業產業化貼息條件的企業,適當降低貼息審批條件,優先給予貼息;對農民工在貧困地區創辦的企業,符合扶貧貸款貼息條件的,優先給予扶貧項目貸款貼息。同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要推進農村信用工程建設,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放寬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積極給回鄉農民工發放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期內由財政按規定予以貼息。3、待遇:與外地客商相同 。對農民工回鄉創業者,在登記注冊后給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內參照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規定實行稅費和小額擔保貸款優惠。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適當提高營業稅起征點,對不征營業稅、增值稅的回鄉創業農民工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符合有關條件的,要按規定享受國家和當地扶持發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企業、農產品加工業以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優惠政策。4、場地:可用集體建設用地。允許把集體建設用地用于農民工回鄉創業。引導和鼓勵回鄉創業者利用閑置土地、廠房、鎮村邊角地、農村撤并的中小學校舍、荒山、荒灘等進行創業。通過建立農民工回鄉創業基地,發展創業園區、各類專業批發市場、商業街、商貿城等,解決農民工回鄉創業的經營場地。鼓勵各類開發區、工業集聚區和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創業服務,引導回鄉創業者集中經營、聚集發展。回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符合環保、安全、消防條件的小型加工項目時,允許在宅基地范圍內建設生產用房。5、提供信息和技術。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特別是縣、鄉(鎮)政府要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公共服務,通過建立創業信息發布平臺,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傳送法律、法規、政策和各類市場信息,加強對回鄉創業者的信息服務;依托當地科研機構或高等院校,幫助創業者同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建立經常性聯系,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6、提供免費創業培訓。 各地要對回鄉創業農民工免費開展創業培訓,依托現有機構成立回鄉創業農民工指導(服務)中心,免費為創業農民工提供項目信息、開業指導、小額貸款、政策咨詢等服務,提高其創業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組織有資金、懂技術、會管理、立志回鄉創業的優秀農民工到省內外重點企業、龍頭企業、大型企業學習鍛煉,幫助他們拓展創業思路。
安徽省
可享受稅收減免。為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安徽省各級財政部門將建立農民工創業扶持專項補助資金。同時,對農民工創業有關稅收進行減免。對農民工返鄉創辦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吸納下崗失業人員或農村富裕勞動力,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實際安置人數定額依次減免其當年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外出務工農民回小城鎮從事工業生產,凡符合條件的按當地規定享受外商投資優惠政策。
湖南省
湖南省各級政府先后都成立了招商引資回鄉創業服務領導小組,紛紛出臺優惠政策與措施,通過放寬市場準入政策,盡量給予資金扶持,優化企業投資環境,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努力營造良好氛圍,積極引導和鼓勵務工農民回鄉創業。如岳陽市出臺的《關于鼓勵和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若干意見》規定:對農民工返鄉創業興辦的經濟實體,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并在用地、用水、用電上優先保障。各級領導每年利用春節和長假務工人員集中返鄉的時機,開展各種慰問活動:如召開民營企業家茶話會、座談會,宣傳家鄉的投資環境和優惠政策,鼓勵、引導“游子”回湘創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農民工在外學到了技術、積累了資金、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見識、結交了商界朋友,通過回鄉辦廠興業,帶動湖南縣域經濟的快速發展。
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政策指南
一、農民工返鄉創業主要方向
即八大“回家工程”: “實施產業轉型、創新發展、農村改革、“互聯網+”、民生改善、基礎建設、資源對接、資本合作”。
二、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政策支持
1、工商登記優惠政策。
(1)放寬經營場所登記要求,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冊。
(2)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允許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收益權、貨幣、實物和知識產權作價出資,貨幣出資和非貨幣出資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3)放寬經營范圍,凡國家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返鄉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等人員開放。
(4)開辟返鄉創業“綠色通道”。在各級行政服務中心設置(掛牌)專門窗口,為返鄉創業人員安排專人提供一站式保姆服務。
2、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對農民工返鄉后從事個體經營的,免收個體工商登記費,對投資人或股東均為符合條件的外出務工農民興辦企業的,免收工商登記費。
3、財政支持優惠政策。
(1)建立創業專項資金。市、縣(區)、內江經開區每年籌集不低于2000萬元的創業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創業獎勵補貼,小額貸款風險補償金和貼息,各類創業園、創客空間的建設、運行和購買服務。
(2)對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等人員返鄉創辦的個體、企業或合作經營組織,可根據相關政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3)對創辦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可根據相關政策給予相應的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按相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其新吸納員工符合享受扶持政策的,由創業實施地所在財政結合實際情況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獎勵。
(4)對返鄉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等人員回鄉創辦企業的,同等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5)對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可按規定同等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
4、金融服務優惠政策。
(1)鼓勵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等人員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優化貸款審批流程,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2年,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貸款期滿可展期2年,展期不貼息。
(2)對返鄉創業領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屬于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可按規定給予最高額度不超過200萬元,期限2年,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貸款期滿可展期2年,展期不貼息。
(3)鼓勵金融機構將法律法規不禁止、產權歸屬清晰的各類農村資產作為抵押擔保品,對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等人員返鄉創業證照齊全的房屋產權、機器設備、大件耐用消費品和有價證券以及注冊商標、發明專利等無形資產均可作為抵質押品,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4)可用土地流轉收益、林權、農房、等作為抵押擔保方式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貸款。
5、返鄉創業園區建設優惠政策。
(1)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園的建設資金由建設方自籌;以土地租賃方式進行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園建設的,形成的固定資產歸建設方所有。
(2)安排相應的財政引導資金,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返鄉創業園區建設獎補等方式給予政策支持。
(3)有關方面可安排相應項目給予對口支持,幫助返鄉創業園完善水、電、交通、物流、通信、寬帶網絡等基礎設施。
(4)鼓勵返鄉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等人員入園創業,可租用園區內的國有土地和標準廠房,也可按彈性年期出讓或“租讓結合、先租后讓”的方式用地,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
三、農民工返鄉創業保障措施
1、加強與農民工、農民企業家以及在外內江知名人士的溝通聯系,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在外企業家和知名人士投資創業項目對接會、懇談會、拜訪會等活動,每年開展一次返鄉創業明星評選活動,表彰獎勵一批優秀的返鄉創業明星。
2、依托已有園區,盤活閑置廠房等存量資源,整合發展一批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和返鄉創業園區,聚集創業要素,降低創業成本。
3、鼓勵縣、鄉兩級結合產業優勢建立返鄉創業電子商務基地、返鄉創業小型電子商務集聚區,對電子商務創新創業等辦公用房、網絡等給予優惠或補貼,大力拓寬“一村一品一店”覆蓋范圍。
4、構建“技術+創業”新模式,開展好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創業培訓。
5、運用國內先進的CETIC創業素質測評系統,對返鄉創業人員進行創業素質測評和創業資源評估,開發有針對性的培訓項目。
6、建立健全創業指導制度,開展“指導診室+企業+創業者+技術人才”的“1+3”培訓模式,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開業指導、項目推薦,問題診斷等創業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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