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的就業創業政策法規
就業與創業是現在很常見的話題,就業創業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就業與創業又有什么優惠政策享受嗎?小編為你帶來了“就業創業政策”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就業創業政策解讀
一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鼓勵企業接收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對接收就業見習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財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見習補貼。補貼期限1—6個月。
二崗前培訓補貼政策
企業對新招員工進行崗前培訓40學時以上,且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實現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財政按照400元/人的標準給予崗前培訓補貼。
三崗位補助政策
企業吸納登記失業高校貧困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財政按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崗位補助。
四職業培訓政策
職業培訓主要有四類: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企業職工職業培訓、就業適應性培訓。
問:以上四類培訓的對象范圍分別是什么?
答:享受職業技能培訓的人員范圍包括:本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四類人員”)。
享受創業培訓的人員范圍包括:GYB(創業意識)培訓對象為在渝高校的在校大學生;SYB(創辦你的企業)培訓對象為“四類人員”;微型企業創業培訓對象為“四類人員”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本市企業新錄用的“四類人員”可享受企業職工崗前培訓(企業職工崗前培訓必須是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新錄用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可享受在崗技能提升培訓(含市外戶籍在我市企業就業的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
享受就業適應性培訓人員范圍包括:我市“農轉城”人員,45歲以上的本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
以上四類培訓全部免費。
五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問:哪些人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答: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刑釋解教人員等五類人員,以及其他具有創業意愿的登記失業人員、農民工等群體。
問: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有哪些具體條件?
答:男性年齡在16至60周歲以內、女性年齡在16至55周歲以內(已退休人員除外),其從事的經營項目必須是微利項目(國家明文限制的行業除外)。
問: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額度和期限分別有什么規定?
答:個人上限調整為15萬元,10萬元按規定貼息,超出10萬部分由區財政貼息;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個人上限調整為10萬元,貸款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上限調整為每人10萬元,貸款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期限為2年(還款后可續貸一年)。同時允許個體經營者創業帶動就業達到1:6,在貸款年度不間斷的基礎上允許二次貸款,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4年;新吸納人員就業,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企業在結清貸款后,在貸款年度不間斷的前提下,允許多次貸款。
問: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有哪些擔保、抵押方式?
答:共有兩種擔保抵押方式:①人員擔保。機關公務員或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員工;有固定收入的國有企業單位員工(與單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②房屋抵押,自有或他人房產。
六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
問: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實施范圍?
答:(一)實施兼并重組企業。指按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和市政府《關于推動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渝府發〔2012〕118號)等相關規定,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發生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并使企業經營管理控制權發生轉移,包括實施兼并、收購、合并、分立、債務重組等經濟行為的企業。
(二)化解產能嚴重過剩企業。指按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市政府《關于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4〕3號)等相關規定,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淘汰過剩產能的企業。
(三)淘汰落后產能企業。指按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等規定,對電力、煤炭、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焦炭、造紙、制革、印染等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
(四)經國務院、市政府批準的其他行業、企業。
(五)其他符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156號)文件規定的企業。
問: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受理條件?
答: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納上年度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重慶市城鎮登記失業率。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以市統計局發布數據為準。
問:穩崗補貼的額度是多少?
答:對符合享受穩崗補貼條件的企業,補貼額度即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其中,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補繳的歷史欠費。
七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政策
問: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的申報條件有哪些?
答: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滿3個月;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兩個條件中的失業人員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能申請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
問: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的標準是多少?
答:符合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上次失業未領取剩余期限失業保險金。領取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后,不再享受上次剩余的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相應期限計算為已領取待遇期限。如遇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不予計發差額。
問: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的辦理程序?
答: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本人在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可向原失業保險金申領所在區縣(自治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為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發放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
八職業介紹政策
黔江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免費為有用工需求的企業和有求職意愿的廣大勞動者開展職業介紹服務:
用工登記:所有企業;
求職登記:所有求職人。
求職者、招工企業都可登錄重慶就業網、渝東南人才網進行免費網上求職或發布用工信息;也可登錄藍金領人力資源智慧服務平臺,該服務平臺為用工單位提供72小時人力需求解決方案;為勞動者提供就業、培訓、創業服務平臺;為人力中介和培訓機構提供資源共享的平臺。
九就業失業登記政策
問:《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發放范圍是什么?
答: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新招用并簽訂了勞動用工合同的勞動者;本人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創業的勞動者;進城務工、市外在我區城鎮常住且穩定就業滿6個月后失業的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鎮戶籍常住人員等,持相關資料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創業所在地及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勞動就業和社保障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十關于社會流動人才檔案管理服務政策
問:社會流動人才檔案管理的服務范圍?
答: 社會流動人才。
問:社會流動人才檔案管理的受理條件?
答: 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在黔江的社會流動人才。
問:社會流動人才檔案管理的申請材料?
答: 本人持身份證及有權托管檔案的機構出具的調檔函到黔江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大中專畢業生服務科304辦公室辦理。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持委托書、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和調檔函。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問答
1、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稅收優惠: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注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2、大學生創業工商登記有什么要求?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堅決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意見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方案,實現“一照一碼”。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降低大學生創業門檻。
3、對大學生自主創業學籍管理有什么要求?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12號)文件規定,對有自主創業意愿的大學生,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4、高校對自主創業大學生可提供什么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12號)文件規定,各地各高校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繼續推動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實習實踐基地建設,高校應開辟專門場地用于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活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等原則上都要向學生開放。各高校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多渠道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資助學生創新創業項目。
5/高校畢業生怎樣提升自主創業的能力?
各高校要根據人才培養定位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調整專業課程設置,挖掘和充實各類專業課程的創新創業教育資源,在傳授專業知識過程中加強創新創業教育。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創新創業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創業培訓模式,如“GYB”(產生你的企業想法)、“SYB”(創辦你的企業)、“IYB”(改善你的企業);高校畢業生可選擇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訓,并可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以提高創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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