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創業補貼相關政策
沈陽為鼓勵大眾創業,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下面學習啦小編和你一起了解沈陽創業補貼相關政策。
沈陽創業補貼相關政策: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在我市創業、取得合法經營手續,當年新增崗位吸納我市戶籍就業困難群體和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并簽定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每新招收一名符合條件的人員,由政府給予用人企業實際繳納一個年度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項費用;社會統籌部分資金總額50%的社會的保險補貼。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
責任部門:區縣(市)人民政府、市和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團市委、婦聯、殘聯。
沈陽創業補貼相關政策: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
沈陽市常住戶口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軍隊退役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鄉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在我市轄區內首次自主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納稅或提供免稅證明,經營滿1年以上(以工商注冊時間為準),在6個月內申報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1)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鄉低保戶補貼4000元;
2)城鄉低保邊緣戶補貼2400元;
3)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軍隊退役人員補貼2000元。
責任部門:區縣(市)人民政府、市和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
沈陽創業補貼相關政策:創業稅費補貼政策
對符合規定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人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新增崗位招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且符合規定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人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并與其簽定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在3年內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扣減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
沈陽創業補貼相關政策:創業培訓補貼政策
學員參加創業引導、創業指導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對培訓機構給予相應補貼;
1)學員6個月內創業成功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
2)學員6個月內未創業成功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
3)學員所創辦企業在其參加培訓結束后3個月后仍正常經營且有所發展的,按職業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
責任部門:區縣(市)人民政府、市和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團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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