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規定(2)
甘肅自主創業扶持政策打破戶籍限制
對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等“一條龍”創業服務,落實好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落戶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對實名登記的非本地戶籍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各地都要給予與本地戶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同等的政策扶持,并大力支持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網絡創業。
同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實名登記的所有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指導,開展職業素質測評、應聘模擬訓練等活動,并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培訓項目,及時向社會發布本地區政府補貼培訓職業(工種)目錄。在全省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活動”,動員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廣泛收集和及時發布崗位信息,對有求職意愿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除有針對性地開展專場招聘和網絡招聘等活動外,還將通過短信、微博等方式,為登記求職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定向發布就業信息。此外,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檔案托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一系列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到小微企業就業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的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
甘肅蘭州大學生自主創業政策
蘭州市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獲悉,蘭州市將廣開渠道,多措并舉,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造條件。
全力落實甘肅省專項計劃
今年以來,甘肅省斥資2億,組織實施扶持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
就業、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選拔醫學類普通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三個專項計劃。甘肅市要求,要加強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免收報名費和體檢費。對離校后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縣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摸清底數,提供免費就業服務。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免費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并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對符合公益性崗位錄用條件的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要優先安置就業,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發放。實施市兒童福利院孤殘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安置計劃,采取指令性計劃安置的辦法,在縣區和市屬事業單位確定一定數量的崗位,派遣分配市兒童福利院孤殘畢業生到縣區和市屬有關事業單位就業。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
繼續組織實施好選拔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的"三支一扶"、"進村(社區)"等就業項目,嚴格按照省上分配的名額,切實組織好考試選拔工作;縣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主要從"三支一扶"、"進村(社區)"服務期滿且年度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中選拔。在縣區事業編制空缺時,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工作。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優先招錄和選聘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
支持高校畢業生進企業
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要取消落戶限制。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勞動密集型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就業,加強人才的使用、培養和儲備。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后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引導大學生自主創業
對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創業指導、跟蹤輔導等一條龍服務。對在勞動保障部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創業愿望并參加創業培訓的高校畢業生,由勞動保障部門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在5萬元額度內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3年,對合伙經營和組織集體就業的,可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自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并按有關規定落實現行稅收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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