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返鄉農民工創業優惠政策文件(2)
國務院關于返鄉農民工創業優惠政策文件
三、健全基礎設施和創業服務體系
(八)加強基層服務平臺和互聯網創業線上線下基礎設施建設。切實加大人力財力投入,進一步推進縣鄉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農村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臺、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的建設,使其成為加強和優化農村基層公共服務的重要基礎設施。支持電信企業加大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建設投入,改善縣鄉互聯網服務,加快提速降費,建設高速暢通、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繼續深化和擴大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工作,推動信息入戶,引導和鼓勵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渠道下沉,帶動返鄉人員依托其平臺和經營網絡創業。加大交通物流等基礎設施投入,支持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社會資本合作共建智能電商物流倉儲基地,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基礎設施網絡,鼓勵物流企業完善物流下鄉體系,提升冷鏈物流配送能力,暢通農產品進城與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渠道。
(九)依托存量資源整合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各地要在調查分析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總體狀況和基本需求基礎上,結合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綠色化同步發展的實際需要,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布局作出安排。依托現有各類合規開發園區、農業產業園,盤活閑置廠房等存量資源,支持和引導地方整合發展一批重點面向初創期“種子培育”的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引導早中期創業企業集群發展的返鄉創業園區,聚集創業要素,降低創業成本。挖掘現有物業設施利用潛力,整合利用零散空地等存量資源,并注意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電子商務和完善物流基礎設施等統籌結合。屬于非農業態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園,應按照城鄉規劃要求,結合老城或鎮村改造、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或農村宅基地盤整進行開發建設。屬于農林牧漁業態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在不改變農地、集體林地、草場、水面權屬和用途前提下,允許建設方通過與權屬方簽訂合約的方式整合資源開發建設。
(十)強化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培訓工作。緊密結合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特點、需求和地域經濟特色,編制實施專項培訓計劃,整合現有培訓資源,開發有針對性的培訓項目,加強創業師資隊伍建設,采取培訓機構面授、遠程網絡互動等方式有效開展創業培訓,擴大培訓覆蓋范圍,提高培訓的可獲得性,并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建立健全創業輔導制度,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從有經驗和行業資源的成功企業家、職業經理人、電商輔導員、天使投資人、返鄉創業帶頭人當中選拔一批創業導師,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提供創業輔導。支持返鄉創業培訓實習基地建設,動員知名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休閑農業企業和專業市場等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創業見習、實習和實訓服務,加強輸出地與東部地區對口協作,組織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定期到東部企業實習,為其學習和增強管理經驗提供支持。發揮好駐貧困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作用,幫助開展返鄉農民工教育培訓,做好貧困鄉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
(十一)完善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公共服務。各地應本著“政府提供平臺、平臺集聚資源、資源服務創業”的思路,依托基層公共平臺集聚政府公共資源和社會其他各方資源,組織開展專項活動,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提供服務。統籌考慮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制度改革,及時將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納入公共服務范圍。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做好返鄉人員創業服務、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等工作,確保其各項社保關系順暢轉移接入。及時將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創業人員納入社保覆蓋范圍。探索完善返鄉創業人員社會兜底保障機制,降低創業風險。深化農村社區建設試點,提升農村社區支持返鄉創業和吸納就業的能力,逐步建立城鄉社區農民工服務銜接機制。
(十二)改善返鄉創業市場中介服務。運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機制,調動教育培訓機構、創業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平臺、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社會各方參與積極性,幫助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解決企業開辦、經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經驗不足、資源不足等難題。培育和壯大專業化市場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市場分析、管理輔導等深度服務,幫助返鄉創業人員改善管理、開拓市場。鼓勵大型市場中介服務機構跨區域拓展,推動輸出地形成專業化、社會化、網絡化的市場中介服務體系。
(十三)引導返鄉創業與萬眾創新對接。引導和支持龍頭企業建立市場化的創新創業促進機制,加速資金、技術和服務擴散,帶動和支持返鄉創業人員依托其相關產業鏈創業發展。鼓勵大型科研院所建立開放式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吸引返鄉創業農民工等各類創業者圍繞其創新成果創業,加速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步伐。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龍頭企業加大投入,結合其自身發展壯大需要,建設發展市場化、專業化的眾創空間,促進創新創意與企業發展、市場需求和社會資本有效對接。鼓勵發達地區眾創空間加速向輸出地擴展、復制,不斷輸出新的創業理念,集聚創業活力,幫助返鄉農民工等人員解決創業難題。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建設一批“星創天地”,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提供科技服務,實現返鄉創業與萬眾創新有序對接、聯動發展。
四、政策措施
(十四)降低返鄉創業門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優化返鄉創業登記方式,簡化創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制度改革。放寬經營范圍,鼓勵返鄉農民工等人員投資農村基礎設施和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對政府主導、財政支持的農村公益性工程和項目,可采取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農民工等人員創設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建設、管護和運營。對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制定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建設目錄,探索建立鄉鎮政府職能轉移目錄,鼓勵返鄉創業人員參與建設或承擔公共服務項目,支持返鄉人員創設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將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健全返鄉創業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機制,促進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取消和下放涉及返鄉創業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面清理并切實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減少返鄉創業投資項目前置審批。
(十五)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關于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4號)的政策規定,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征增值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稅費減免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各級財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按照上述政策規定和《國務院關于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要求,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優惠政策落地并落實到位。
(十六)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引導作用,加大對返鄉創業的財政支持力度。對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可按規定同等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從事靈活就業的,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具備各項支農惠農資金、小微企業發展資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扶持范圍,便捷申請程序,簡化審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聯網查驗機制。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十七)強化返鄉創業金融服務。加強政府引導,運用創業投資類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加大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初創期、早中期的支持力度。在返鄉創業較為集中、產業特色突出的地區,探索發行專項中小微企業集合債券、公司債券,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進一步提高返鄉創業的金融可獲得性,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完善返鄉創業信用評價機制,擴大抵押物范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加大對返鄉創業的信貸支持和服務力度。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引導加大涉農資金投放,運用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安排貸款貼息所需資金。
(十八)完善返鄉創業園支持政策。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的建設資金由建設方自籌;以土地租賃方式進行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建設的,形成的固定資產歸建設方所有;物業經營收益按相關各方合約分配。對整合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地方政府可在不增加財政預算支出總規模、不改變專項資金用途前提下,合理調整支出結構,安排相應的財政引導資金,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恰當方式給予政策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基礎上,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集群發展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有關方面可安排相應項目給予對口支持,幫助返鄉創業園完善水、電、交通、物流、通信、寬帶網絡等基礎設施。適當放寬返鄉創業園用電用水用地標準,吸引更多返鄉人員入園創業。
五、組織實施
(十九)加強組織協調。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健全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細化配套措施,跟蹤工作進展,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關鍵在地方。各地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要結合產業轉移和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實際需要,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措施,加大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支持力度。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抓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綱要(2015—2017年)》(見附件)的落實,明確時間進度,制定實施細則,確保工作實效。
(二十)強化示范帶動。結合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城市和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組織開展試點工作,探索優化鼓勵創業創新的體制機制環境,打造良好創業生態系統。打造一批民族傳統產業創業示范基地、一批縣級互聯網創業示范基地,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二十一)抓好宣傳引導。堅持正確導向,以返鄉創業人員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宣傳解讀,充分利用微信等移動互聯社交平臺搭建返鄉創業交流平臺,使之發揮凝聚返鄉創業人員和交流創業信息、分享創業經驗、展示創業項目、傳播創業商機的作用。大力宣傳優秀返鄉創業典型事跡,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支持、促進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大力營造創業、興業、樂業的良好環境。
重慶出臺農民工返鄉創業優惠政策
為有效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充分發揮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積極作用,重慶市政府出臺《促進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實施方案》,用普惠性和扶持性政策力爭到2018年組織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參加創業培訓10萬人次,扶持創業20萬人,帶動就業50萬人以上。
"筑引鳳"補基地。對創業孵化基地內的孵化企業成功運營1年以上且每戶直接帶動一定人數就業的,給予基地一定專項資金補貼。對符合產業布局要求的返鄉創業園,根據其財政貢獻和吸納就業人數等情況,市、區(縣)兩級用于扶持企業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對返鄉創業園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給予補助。積極協調各類園區,引導農民工創辦的企業入駐,在標準化廠房等設施設備使用上給予大力優惠。因擴大產能需建設生產性用房及配套用房的,同等享受工業園區標準廠房扶持政策。同時,在用地上可通過盤活集體建設用地存量,置換優先用于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引導和鼓勵利用閑置校舍、廠房等場地創業,支持利用自家宅基地興辦農家樂等實體經濟。
"貸動發展"補融資。返鄉人員創辦企業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可按規定給予最高額度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貼息。設立返鄉創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對承貸銀行按基準利率貸款形成的逾期不良部分,經有關部門審核后按照一定比例撥補。扶持有條件的返鄉創業企業通過創業板、新三板直接融資。將有市場、有贏利能力的返鄉創業企業納入銀行轉貸周轉機制支持范圍。
"財隨企需"補短板。統籌整合各類創業扶持資金,探索設立創業引導資金,主要用于物流、房租、水電、網絡等補貼及開展創業人員外出培訓、學習等。將農民工返鄉創業納入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轉移支付支持范圍。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鼓勵符合現行穩崗補貼政策的返鄉創業企業按規定程序申報穩崗補貼。
"減稅降費"補成本。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微型和鼓勵類中小企業,自登記注冊之日起,2年內按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補貼。對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成為個體工商戶、開辦個人獨資企業的,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將社保繳費優惠政策覆蓋到返鄉創業企業。
河南:返鄉農民工創業優惠政策
從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在一系列積極有效措施的推動下,河南省春節前返鄉的農民工已有920多萬人實現就業。
去年下半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沿海等地一些企業經營困難,甚至停產、倒閉,農民工就業受到嚴重影響。據調查,春節前河南省返鄉農民工950多萬人,其中因受金融危機影響返鄉290萬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返鄉農民工就業問題,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動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截至目前全省950萬返鄉農民工中已有920多萬實現就業。
據了解,去年以來,河南省面對金融危機影響、農民工大批返鄉的嚴峻形勢,及時制定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工作的通知》,針對農民工就業、培訓、創業、維權等制定了23條措施。與此同時在全省實施了“221行動計劃”,組織開展8項專題活動,力爭全年完成農民工技能培訓200萬人,幫助200萬就業困難的返鄉農民工外出務工,扶持10萬返鄉農民工實現創業。
在為農民工提供就業服務方面,河南省一是抓住春節后農民工外出務工的關鍵時期,集中為農民工就業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就業服務活動,全省舉辦農民工專場招聘會450多場,幫助60多萬就業困難的農民工實現就業。二是積極開展省際勞務協作活動,促進農民工向省外轉移就業,全省各市(縣)簽訂380多個勞務合作對接項目,提供70多萬個用工崗位。三是以挖掘省內就業崗位為重點,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用工對接活動,引導返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吸納農村勞動力32萬多人。
在開展“創業促就業”扶持農民工回鄉創業方面,河南省通過簡化小額擔保貸款手續,加大對農民創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截至目前,河南省已為6200多名創業農民工發放小額擔保貸款2.17億元。與此同時落實創業優惠政策,并為農民工提供創業信息和技術服務,免費為有創業意愿的農民工提供創業培訓、項目信息、開業指導、政策咨詢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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