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每一個畢業生最關心的莫過于創業就業了,現在有什么關于創業就業的優惠政策出臺?看完學習啦小編整理的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后你就會明白!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全國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為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近期,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海南省人民政府相應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瓊府〔2015〕64號),對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予以明確,要求進一步加大稅收優惠力度,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本期小編以“問答”形式解讀促進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幫助您了解、掌握和享受相關政策,助力我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1.從事個體經營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5〕18號)規定,對持《就業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在此基礎上,《海南省財政廳等關于對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的通知》(瓊財稅〔2014〕1535號)將我省扣減標準提高至每戶每年9600元。
2.減免稅順序及如何進行扣減?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關于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公告2014年第34號),納稅人按本單位吸納人數和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間核定本單位減免稅總額,在減免稅總額內每月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納稅人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減免稅總額的,以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為限;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定減免稅總額的,以核定減免稅總額為限。納稅年度終了,如果納稅人實際減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減免稅總額,納稅人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以差額部分扣減企業所得稅。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
減免稅總額=∑每名失業人員本年度在本企業工作月份÷12×定額
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吸納失業人員的次月起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3.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如何申請《就業創業證》?
答:根據財稅〔2015〕18號,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憑學生證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或委托所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代為申領《就業創業證》;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直接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持《就業創業證》(注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4.公司招聘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擴大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適用人員范圍的通知》(財稅〔2015〕77號)規定: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海南省財政廳等關于對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的通知》(瓊財稅〔2014〕1535號)將我省扣減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 5200元。
5.針對高校畢業生的優惠政策,具體應該如何辦理?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4號),辦理程序有所簡化,由審批調整為備案減免稅管理,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自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事后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6.享受高校畢業生優惠政策后,多長時間內到稅務機關辦理備案?備案時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如果是個體經營的,納稅人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后的當月,持《就業創業證》和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材料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如果是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納稅人持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企業實體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證明》《持〈就業創業證〉人員本年度實際工作時間表》和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后的當月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7.失業人員或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如果實際經營期不到一年的,減免稅如何計算?
答: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或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按照財稅〔2014〕39號文件規定,在年度減免稅限額內,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年的,應當以實際月份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
8.退役士兵創業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2號)進一步擴大了扶持對象范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都可以享受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該通知也取消了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行業范圍限制,從事酒吧等娛樂業的個體經營者也可以享受優惠政策。優惠內容具體為: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 20%。《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國家稅務局海南省地方稅務局海南省民政廳關于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的通知》(瓊財稅〔2014〕1536號)將從事個體經營的限額扣減標準提高至9600元。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9.退役士兵就業優惠政策
財稅〔2014〕42號規定,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國家稅務局海南省地方稅務局海南省民政廳關于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的通知》(瓊財稅〔2014〕1536號)規定,將定額扣減標準提高至6000元。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10.軍隊轉業干部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規定,自2003年5月1日起,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凡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占企業總人數60%(含6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2016淄博市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一、就業失業政策
1、【就業困難人員分類】
女性四十周歲、男性五十周歲以上的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的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照規定申請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3、【新成長勞動力失業登記】
我市戶籍的城鄉新成長勞動力,持身份證、戶口本、一張2寸照片等材料,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或村居(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站)辦理。
4、【《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年審】
《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的年審工作下延到各區縣勞動就業辦公室和鄉鎮(街道)或村居(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站),每年第一季度失業人員可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則,自由選擇審驗地點。
二、創業優惠政策
1、【創業補貼】
自2013年10月1日后工商注冊的小微企業,法人首次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法人在所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連續滿12個月,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連續滿4個月,即可到企業所在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和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2、【稅費減免】
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定期限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三、培訓優惠政策
1、【職業培訓補貼】
全市有40家定點培訓機構,對有就業創業愿望和能力的全體城鄉勞動者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每人每年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但不得與失業保險的職業培訓補貼重復享受。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培訓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參加技能培訓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對符合條件的培訓人員,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四、失業保險政策
1、【失業保險金】
領取條件: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申領時限:失業人員應當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和身份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醫保繳納: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對單親撫養未成年子女特殊困難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時憑相關證明材料,可在失業保險金基礎上再增加40%。
五、勞動事務代理政策
1、【檔案管理費】
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專遞費等名目的費用。
2、【申報退休】
正常退休,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20日前持規定材料申報退休;特殊工種退休,每半年申報一次,上半年及之前達到特殊工種退休年齡且符合申報條件的,于上年11月10日前申報;下半年及之前達到特殊工種退休年齡且符合申報條件的,于當年5月10日前申報。
六、小額擔保貸款政策
自2014年起,全市各類創業人員可申請小額擔保貼息貸款,最高額度統一提高到10萬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可上浮3個百分點,給予全額貼息。
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300萬元,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貸款貼息。
對還款及時、無不良信貸記錄的,允許再申請一次創業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真情服務就業創業 優惠政策送到身邊
商河縣人社局
借力三八節掀起政策宣傳熱潮
宣傳社會保障政策,在現場設立宣傳咨詢服務臺,向居民發放城鄉居民養老、醫療宣傳手冊并舉行政策宣傳、政策解答及咨詢活動,進一步擴大居民對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的知曉度,推動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全覆蓋。針對在居民關心的參保程序、醫藥費報銷,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繳費補貼等方面做好宣傳,并針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集中參保期、繳費期及養老保險的特殊群體繳費做了重點宣傳和詳細解釋;重點宣傳了面向新生嬰兒、低保、重殘人員的優惠政策,使其及時參保享受到社會福利。
為充分發揮婦女在全民創業中的“半邊天”作用,商河縣人社局積極了解本地企業用工需求,搜集各類招聘信息,為留守婦女提供生產、就業信息,充分利用此次宣傳活動,搭建就業創業平臺,為幫扶她們實現在家門口就業創業的夢想提供有力的支持。結合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等開展宣傳,讓有創業意愿的留守婦女獲得資金扶持,實現創業愿望。針對勞動關系日趨復雜化、多元化的嚴峻形勢,商河縣人社局不斷轉變工作方式,優化執法理念,著力化解勞動糾紛。結合本年度工作計劃深入到用人單位,圍繞企業負責人、勞資管理人員和職工比較關心的勞動關系、社會保險、工傷待遇、侵權責任等法律法規疑問,采取法律咨詢、政策宣講、以案說法等多種靈活方式,耐心向企業和廣大職工講解《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知識,引導企業負責人、勞資管理人員和從業者進一步學法、守法、用法,形成企業依法經營管理、職工依法維權的良好氛圍。
活動現場共發放政策明白紙等資料800余份,解答政策咨詢270余人次,受到了群眾的廣泛好評。
桑梓店鎮人社中心
創業政策“趕大集”發放真金補貼“紅包”
本報訊近日,桑梓店鎮人社服務中心組織工作人員到桑梓店商業街開展“創業政策趕大集”活動,通過懸掛宣傳標語,布置政策咨詢臺,發放創業政策明白紙等方式,向周圍群眾廣泛宣傳有關創業補貼的最新優惠政策,用真金白銀真情服務群眾就業創業,得到了廣大群眾的歡迎。此次宣傳的創業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或者崗位開發補貼),以及天橋區大學生創業引領專項扶持基金補貼等內容。
據了解,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向工商登記注冊地街道(鄉鎮)人社服務中心提出補貼申領。其中,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間領取營業執照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1000元;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領取營業執照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3000元。招用人員符合條件的,每招用一人將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500元。同時,針對小微企業和大學生的創業補貼資金也頗為豐厚。
今年3月,按照上級人社部門工作部署,桑梓店鎮人社服務中心以“創業幫扶進萬家 政策助推惠民生”為主題,將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創業政策宣傳月”活動,目的是廣泛宣傳濟南市創業扶持系列政策,切實提升群眾知曉度,使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應享盡享創業扶持政策。
看了“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的人還看了:
1.創業政府優惠政策
6.創業帶動就業政策
8.創業孵化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