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業三項補貼是怎么改革
近兩年,國家對農業的三項補貼進行了改革,合并成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國家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政策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政策
海東縣通過成立縣、鄉、村三級政策改革領導小組,制訂縣、鄉工作方案,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對農業“三項補貼”政策改革進行了宣傳,對因政策調整造成補貼減少的進行了宣傳解釋,確保了調整工作順利推進。
為進一步完善農業補貼政策,激發農民種糧積極性, 海東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農業補貼制度改革,將原先的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針對擁有耕地承包權、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并且種植糧油作物的農戶,用農資綜合補貼的80%存量資金、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發放每畝每年100元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將剩余的農資補貼的20%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用于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據悉,農業“三項補貼”政策改革,關系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民切身利益。截至目前,互助縣共召開專題會議21次,印發宣傳單3萬份,張貼標語3432張,召開了70人的業務培訓班1期,各鄉鎮、各村委調查摸底工作已基本結束,相繼進入公示、匯總階段。
三項補貼改革的原因
財政部、農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業補貼是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04年起,國家先后實施了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等三項補貼政策(以下統稱農業“三項補貼”)。這對于促進糧食生產和農民增收、推動農業農村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但隨著農業農村發展形勢發生深刻變化,農業“三項補貼”政策效應遞減,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調整完善。經國務院同意,去年財政部、農業部啟動了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試點工作,將三項補貼合并為一項,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兩個方面。在試點取得顯著成效的情況下,2016年決定全面推開改革。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迫切需要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加大對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支持力度,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開展農業“三項補貼”政策改革,也是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的迫切需要。在多數地方,農業“三項補貼”已經演變成為農民的收入補貼,一些農民即使不種糧或者不種地,也能得到補貼。而真正從事糧食生產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卻很難得到支持。農業“三項補貼”政策對調動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的作用大大降低。因此,“三項補貼”合并為一項,將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準性和實效性,加大對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支持力度。
農業三項補貼的標準
據了解,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的核心內容,簡單來說就是:
一、將全部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以及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護。一言以蔽之,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堅持得是“種地得補貼,不種地不得補貼”的原則,對象為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二、將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的20%,加上農業“三項補貼”的增量資金,統籌用于支持糧食生產適度規模經營。這部分補貼資金支持對象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傾斜,體現“誰多種糧食,就優先支持誰”的原則。
補貼發放標準是:
(1)計稅面積內種植一季農作物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為每畝每年105元。
(2)計稅面積內種植雙季稻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為每畝每年175元(計稅面積外種植雙季稻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為每畝每年70元)。補貼發放要求是: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對已作為畜牧水產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不再給予補貼。
補貼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引導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鼓勵各地創新方式方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主動改善地力,鼓勵種植綠肥、施用有機肥、秸稈還田,不露天焚燒。減少化肥農藥用量、施用有機肥等措施。據了解,該補貼將于6月30日前將補貼資金兌現到農民手中,讓農民群眾吃上“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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