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發放高溫補貼了嗎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都能領到防暑降溫費。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天津發放高溫補貼了嗎,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天津發放高溫補貼了嗎
從5月10號開始,本市市區日平均氣溫已經連續5天高于22℃,達到了入夏標準。與去年入夏時間相比,提前了近一周。昨天本市最高氣溫達到32℃,預計本周內津城最高氣溫將突破36℃。高溫天,對戶外工作者的勞動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今年高溫津貼、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如何制定?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都能領到防暑降溫費。按規定,每年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時間為6、7、8、9月,共4個月。防暑降溫費的月標準,是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確定。2016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的月標準約為158元,四個月合計約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針對戶外勞動者,本市2013年發布的《關于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通知》明確,要求當氣溫超過35℃,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按天發放高溫津貼。具體每天的發放標準為: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職工月平均工作天數21.75天,再乘以12%。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主任科員鐘健表示,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同時,法律規定高溫津貼必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給職工。
怎樣才能享受高溫津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廣西實際情況,兩種情況可享受高溫津貼。一是高溫,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濕,因廣西氣候特點,高溫季節常有高濕現象伴隨,且持續時間長,因此,同樣適用于享受高溫津貼。
氣溫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按照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夏季小常識
1、忌受熱后“快速冷卻”。炎夏,人們外出或勞動歸來,喜歡不是開足電扇,就是立即去洗冷水澡,這樣會使全身毛孔快速閉合,體內熱量反而難以散發,還會因腦部血管迅速收縮而引起大腦供血不足,使人頭暈目眩。
2、空調室內外溫差不宜太大。使用空調室內外溫差不超過5度為宜,既使天氣再熱,空調室內溫度也不宜到24度以下。
3、不宜佩戴金屬首飾。金屬裝飾品中的某些金屬沾上汗水,佩戴時,所接觸到的皮膚可能會出現微紅或瘙癢等癥狀,容易引發接觸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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