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時間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困難學生的關心,國家發放畢業生求職補貼,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時間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時間
(一)學校初審:
請符合條件的同學于2017年2月26日之前將本人的《申請表》(附件一)和證明材料交各班班長;各班班長于2月28日之前將《申請表》和《匯總表》紙質材料交黃老師,電子檔同步發黃老師。 2017 年 3 月 1 日 15:00 前,學院將《申請表》匯總、填寫匯總表(附件 3)報送就業中心(文潭樓 303),電子版同步發送。逾期未申報的畢業逾期未申報的畢業生,視為自行放棄。學校將通過就業網公示初審合格名單,公示無異議,報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二)補貼發放: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定資助名單,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將一次性求職補貼直接支付到畢業生在漢口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
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標準
一、申請對象
我校 2017 屆應屆畢業生(含研究生),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會孤兒、烈屬、殘疾、獲得過國家助學獲得過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和校園地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特別說明:本科期間享受過一次性求職補貼的畢業生不能再次享受補貼政策;保研的畢業生不能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
二、補貼標準每人 800 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材料
一)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
1.《武漢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見附件 1);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材料(要求見附件 2);
4.本人漢口銀行卡(賬)號。
(二)社會孤兒
1.《武漢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見附件 1);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社會福利證(孤兒證)復印件或縣級民政部門蓋章的證明;
4.本人漢口銀行卡(賬)號。
(三)烈屬
1.《武漢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見附件 1);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按照《烈士褒揚條例》規定,烈屬的范圍: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滿 16 周歲的弟妹和撫養烈士成長的其他親屬。烈屬須提供烈士證明書復印件或縣級民政部門開具的烈屬證明,并提供村委會、居委會或派出所開具烈士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4.本人漢口銀行卡(賬)號。
(四)殘疾畢業生
1.《武漢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見附件 1);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需提供的畢業生本人的殘疾證(父母殘疾不在申請范圍內),或者殘聯出具的證明;
4.本人漢口銀行卡(賬)號。
(五)享受過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只要享受過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包括棄貸的畢業生均可申請。
1.《武漢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見附件 1);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或生源地信用貸款合同復印件;
4.國家助學貸款收款憑證(在本校就讀期間辦理助學貸款的同學不須提供此項材料);
5.本人漢口銀行卡(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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