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合肥產假新規定_2017合肥產假多少天
2017年合肥有一些民辦企業只會給員工休法定的產假天數,獎勵性的天數可能都是享受不到的,那關于產假的規定是什么?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合肥產假新規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合肥產假新規定
產假規定
最新消息: 安徽二孩政策正式施行 可享158天產假
1.國家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15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產假15天。
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產假42天。
5.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6.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產假天數
產假天數=法定產假+不同情況下增加的產假
1.基本產假:158天
2.難產產假:158+15=173天
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產假:15天
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產假:42天
5.生育多胞胎產假:158+嬰兒數*15
產假辦理
辦理材料: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
合肥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
合肥出生醫學證明辦理
辦理流程:
個人遞交產假申請書→所在單位核實情況批準
2017年合肥產假待遇
1.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基本工資應該照常發放,且不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3.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5.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6.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7.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8.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2017年合肥二胎有沒有產假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實體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證明之后即為計劃內生育。除計劃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無論第幾胎,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等福利待遇。所以,生二胎有產假,二胎產假是有法律規定的。
全面“二孩”放開后,生還是不生,成為了許多育齡夫婦面臨的重大選擇。二孩母親能休多長時間產假、休二孩產假是否會加重就業性別歧視等也成了熱切關注的話題。
現行的孕婦產假,主要由基礎性產假和獎勵性產假兩部分組成。基礎性產假為《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明確的“98天產假”,而大家關注的晚婚晚育假已經取消了,改為獎勵性產假,由各地自行規定,全國無統一標準。
為全面實施兩孩政策,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目前出臺新計生條例的13個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其中,福建產假最長,可休180天;山西、安徽、江西、山東、四川、寧夏6省份,產假為158天,而天津、浙江、湖北、上海4省份,產假為128天,相差近兩個月,廣東產假為178天;陪產、護理假方面,廣西和寧夏假期最長,為25天,天津、山東則僅有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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