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教師產假規定有多少天
教師是一個非常受人尊敬的職業,2017年女教師也是占教師比例非常多的一個群體,那河南省對教師的產假是怎么規定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河南省教師產假規定有多少天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河南省教師產假規定天數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一)必須享受的假
1、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請的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2、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3、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4、晚育假、晚育護理假。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處理。例如,廣東省為15天,上海市為30天。晚育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2017年教師是如何休產假的
產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62條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還就晚育、難產及獨生子女等情節規定了相應的增加產假期,結合你來信中提及的孕產事實,你依法可享受包括產假、晚育增加產假、難產(剖腹產)增加產假及獨生子女增加產假等共計170天的產假期。
產前假: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計算),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教師的產假如遇寒暑假不順延.
產假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
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對于產假國家政策有詳細規定:
對于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定 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相關規定) 勞動部還下發了一份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范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一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另外,在這些規定的基礎上不同省市和地區對產假也有相關的規定 您在私營單位上班,看來他們僅僅是按國家規定的最低待遇(不少于90天),給您支付工資的如何解決?一.您要看一看您們地區有沒有自己的補充規定;二.超90天部分如果可取,可以考慮按患病的有關規定向單位提出申請,不知您單位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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