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產假多少天_2017江蘇產假多長時間
2017年國家的產假就由原來的法定90天變為98天了,那江蘇的有多少天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江蘇產假多少天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江蘇產假多少天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1】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
【2】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多生育一個,增加產假15天。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享受產假98天。
【4】在江蘇省,只有晚育的,女方加產假30天,給男方10天的陪護假。
女方可以休產假為128天。
【4】如果沒有晚育的夫妻,不享受增加產假30天和男方的陪護假的。
2017江蘇晚育產假怎么規定
1、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3、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
4、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5、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及護理假蘇州母嬰指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晚育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
2017江蘇產假工資怎么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
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江蘇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護理假的時間,一般在7到10天左右。
1、生育就醫手續。確認女職工在懷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產、產檢、生育等生育保險各項待遇時,由用人單位到廣州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就醫手續確認及申報定點醫院。
2、生育津貼以生育時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記發。生育津貼= 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3、一次性補貼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 每人一次性增加300 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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