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律知識的考試題目和答案(2)
6. 義務教育法總則第一條規定,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 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 ),制定本法。
A. 憲法 B. 教育法 C. 未成年人保護法 D.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7. 學校可以解聘教師的情形有( )
A. 不能團結同事,其他教師不愿與之共事的
B.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C.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D. 品行不良. 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8.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 )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 ),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實際發展。
A. 耐心 B. 個性 C. 平等 D. 個體差異
9.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進一步強調指出:“全面推進素質教 育,根本上要( )來保障”。
A. 靠教師 B. 靠社會 C. 靠法制 D. 靠制度
10. 在實施“中小學繼續教育工程”中,要把( )放在突出地位。
A. 學歷教育 B. 思想政治教育 C. 職業道德教育 D. 信息技術教育
11. 法律責任的類型有( )
A. 民事法律責任 B. 行政法律責任 C. 刑事法律責任 D. 違憲責任
12. 張某作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權利有( )
A. 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
B. 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C.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D. 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13. 教師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濟途徑主要有( )
A. 行政復議 B. 民事訴訟 C. 仲裁 D. 教師申訴
14.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職責是( )
A. 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審議學校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B. 聽取和反饋教職工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團結教職工支持校長正確行使職權
C. 決定有關教職工福利的重要事項,監督校長和學校其他負責人的工作
D. 罷免校長
參考答案:
1——5:ABCD BCD BCD ABC ACD
6——10:AB BCD CD CD BC
11——14:ABCD ABCD AD ABC
教師法律知識考試試卷簡答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時間?
1986年7月1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制定的根據?
是根據憲法和我國實際情況確定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確定的義務教育年限?
九年制義務教育。
4、義務教育法規定的由哪級政府確定推行義務教育的步驟?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狀況,確定推行義務教育的步驟。
5、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確定的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努力提高教育質量,使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提高全民族的素質,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奠定基礎。
6、義務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主體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7、義務教育法在義務教育入學年齡上是如何規定的?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入學。
8、義務教育法在語言文字方面對學校是如何規定的?
學校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可以用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
9、義務教育法規定的義務教育共幾個階段?都是什么?
義務教育可以分為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兩個階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礎上普及初級中等教育。
10、義務教育法規定的義務教育學制是由誰確定?
由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制定。
1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規定,教師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處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12、義務教育法規定由誰確定義務教育的教學制度、教學內容、課程設置,審訂教科書?
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
13、義務教育法規定確定義務教育的教學制度、教學內容、課程設置及審訂教科書的根據?
應當根據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和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狀況,確定義務教育的教學制度、教學內容、課程設置,審訂教科書。
14、義務教育法規定由哪一級政府合理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15、義務教育法規定由誰為盲、聾啞和弱智的兒童、少年舉辦特殊教育學校(班)?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16、按照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對社會力量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采取什么政策?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管理下,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舉辦義務教育法規定的各類學校。
17、按照義務教育法規定,城市和農村建設發展規劃對義務教育是怎么保護的?
城市和農村建設發展規劃必須包括相應的義務教育設施。
18、義務教育法對接受義務教育學生的收費是怎么規定的?
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國家設立助學金,幫助貧困學生就學。
19、義務教育法規定,誰承擔“必須使適齡的子女或者被監護人按時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的義務?
適齡少年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20、按照義務教育法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免予入學的,由誰申請?由誰批準?
由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
21、義務教育法對招用應該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就業是如何規定的?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招用應該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就業。
22、義務教育法對實施義務教育所需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是如何規定的?
實施義務教育所需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籌措,予以保證。
23、義務教育法對國家用于義務教育的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國家用于義務教育的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
24、義務教育法對經濟困難地區實施義務教育的經費有何特殊規定?
國家對經濟困難地區實施義務教育的經費,予以補助。
25、義務教育法對各種社會力量以及個人自愿捐資助學是如何規定的?
國家鼓勵各種社會力量以及個人自愿捐資助學。
26、義務教育法對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有何特殊規定?
國家在師資、財政等方面,幫助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27、義務教育法對從事義務教育的教師有何要求?
(1)國家采取措施加強和發展師范教育,加速培養、培訓師資,有計劃地實現小學教師具有中等師范學校畢業以上水平,初級中等學校的教師具有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以上水平。
(2)國家建立教師資格考核制度,對合格教師頒發資格證書。師范院校畢業生必須按照規定從事教育工作。
(3)國家鼓勵教師長期從事教育事業。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于職責。
28、義務教育法對教師的權利是如何保護的?
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國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改善教師的物質待遇,對優秀的教育工作者給予獎勵。
29、義務教育法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方面的責任是如何要求的?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創造條件,使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30、根據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采用什么處罰措施?
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以外,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對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批評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責令送子女或者被監護人入學。
31、根據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對招用適齡兒童、少年就業的組織或者個人,采用什么處罰措施?
對招用適齡兒童、少年就業的組織或者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停止招用;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罰款、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32、義務教育法對義務教育經費財產是如何保護的?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義務教育經費。對違反規定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3、義務教育法對保障義務教育教學秩序是如何規定的?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對違反規定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4、義務教育法對義務教育的財產是如何保護的?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35、義務教育法對義務教育在宗教方面是如何規定的?
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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