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州司法考試的考點知識
2018年廣州的要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不止是要關注考試的時間地點,還要熟悉考試的一些考點知識,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廣州司法考試的考點知識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廣州司法考試知識點
1.〈〈左傳·昭公六年〉〉:“商有亂政,而作湯刑”
2.春秋時期鄭國的子產“ 鑄刑書于鼎,以為國之常法”。
3.中國歷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大清律例〉〉
4.清末修訂法律,確定了“參考古今,博稽中外“的修律方針
5.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在政權組織方面具體化的表現是實行“三三制”原則
21、西周的王位繼承也經過兄終弟及和父死子繼,最后確立了嫡長繼承制
22、漢朝將用來比照斷案的典型判例叫做決事比(或比)
23、太平天國早期綱領性文件是《天朝田畝制度》
24、使孫中山為首的中華民國第一屆政府依法成立的法典是《修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25、解放戰爭時期的解放區司法機關一律改稱人民法院
26、“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的原則在西周作為一種定罪量刑的原則,稱作 刑罰世輕世重。
27、《左傳》記載:“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 竹刑”。
28、三國時期魏律將傳統的“具”律改為“ 刑名”,放在篇首。
29、清末制定的一部單獨的民族法典草案叫做《 大清民律草案》。
30、太平天國早期革命性綱領是 《天朝田畝制度》。
31.商朝有一種刑罰是將法人曬成肉干,此刑罰叫做脯
32.西周解除婚姻的七種理由叫做七出(或七去)
33.西周的買賣契約稱為質劑(借貸契約:傅別)
34.首次正式規定“八議”的法典是〈〈魏律〉〉
35.明朝為了嚴禁臣下結黨和內外管交結,在〈〈大明律〉〉里規定了一種罪,叫“奸黨(條或罪)”
36、《荀子·正名》總結商朝的刑事立法,說:“ 刑名從商”。
37、《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周有亂政,而作 九刑”。
38、春秋時期鄭國鄧析作“ 竹刑”。
39、秦簡中關于任官的具體要求規定在“ 《為吏之道》”。
40、漢朝有一種法律形式,是用來比照斷案的典型判例,被稱為 比(或決事比)。
41、商朝有一種肉刑,是斷足的刑罰,被稱為 剕刑(或刖刑) 。
42、西周在禮、刑的使用上,貫徹了“禮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
43、目前我國歷史上最早的貨幣立法是秦朝的《 金布律 》。
44、漢朝對特定人才的任用方式包括征召和辭舉,合稱為 征辭 。
45、元朝的立法指導思想是“ 附會漢律”、“參照唐宋之制”。
46、中國封建社會國家對某些重要的商品實行專營的制度叫做 禁榷(制度)。
47、清朝政府司法制度的半殖民地化的明顯標志是確立了 領事裁判權。
48、太平天國后期的施政綱領是《 資政新篇》。
49、南京國民政府成文法總成為“ 六法全書”。
50、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在政權組織方面具體化的表現是實行“ 三三制”原則。
51.西周初期的土地王有,諸侯不得買賣、處分被分封的土地,這種土地制度叫做田里不鬻.
52.秦國在秦孝公時,商鞅以《法經》為藍本,改法為律。
53.中華法系的典型代表法典是唐律。
54.中華法系解體的開端是清末立憲。
55.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在政權組織方面具體化的表現是實行“三三制”原則。
56、中國古代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的制度叫做“ 官當”。
57、保存至今的最早、最完整、具有封建國家行政法典性質的文獻是《 大唐六典》。
58、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立法指導思想的核心是“ 重典治亂世”。
59、清末政府修訂法律的指導方針是“參考古今, 博稽中外”。
60、《中華民國約法》因為是袁世凱授意制定的,所以也叫“ 袁記約法”。
61.夏朝法律“威侮五行,怠棄三正”選自甘誓
62.商朝的家庭制度為一夫一妻(多妾)制
63.三國時期魏律將具刑改為“刑名”,放在篇首
64.清末指定的一部單獨的民法典叫做大清民律草案
6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規定蘇維埃國家政權制度是工農兵代表大會
66、西周土地王有的主要標志是“溥天之下 莫非王土”。
67、秦國在秦孝公時,商鞅以《法經》為藍本,改法為 律。
68、《宋刑統》在每篇之下又設 門。
司法考試的備考辦法
一、主動出擊,抓住重點
在復習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不太懂的知識點,這時候,千萬不要懶惰,態度一定要積極,爭取及時搞清楚。首先要查詢相關講義的相關章節,然后看歷年真題的考察形式。然后,把搞懂的知識點在筆記本上做一個簡要記錄,并在參考書籍做一些標注,以便以后復習和查詢。當然,這樣復習比較耗時,復習進程也可能比較慢,有時候可能還搞的頭暈腦脹,也搞不清楚有些問題(沒搞清楚的,一定要做標注,以便將來聽課時解決),但是這樣可以很好的夯實基礎,這樣復習一遍將會使“內功”真正達到質的飛躍!
二、系統強化,掃清盲點
通過自己復習,可以說把知識的框架已經基本掌握,但是有些知識點,卻依然可能沒有搞清搞透,這時候,要有目的地對該重點特別關注,聽一遍名師講課,你將會發現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往往會有一種醍醐灌頂、豁然開朗的感覺。這里推薦瑞達的課程。如果有些問題一遍沒有聽懂,可以先暫停;再聽一遍,如果還沒有搞懂就再查詢相關書籍,直到搞清楚考點為止。當然,有些非重點問題非常難搞懂,這時候,把握到司法考試的水平就可以了,沒有必要,也不可能把所有法學問題都搞懂。
三、全面梳理考點,建立各學科知識體系
把常規考點結合知識結構進行總結,總結出每學科知識體系。該階段要把15科目進行全面深入復習,要實現各個擊破。腦海中建立各個科目的知識體系,并且能夠熟悉各個章節內在聯系;能夠全面把握司法考試常規考點,深入理解司法考試難點、疑點;加深對歷年真題理解,并且能夠舉一反三。
司法考試的內容科目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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