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份的加班費是不是算四天的
我國的元旦節就是在一月份的,元旦節還是一個法定節假日,公司安排加班是要支付3倍加班費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8年1月份的加班費是不是算四天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1月份加班費是不是算四天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 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規定,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一般情況下,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加班費的計算標準
(一)8小時外加點:根據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150%的工資;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200%的工資
(三)法定節日加班: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第二條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由原來的7天改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說,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300%的工資。
(四)計件工資時的加班加點: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五)綜合計算工時的加點:依據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頒發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20.92天和167.4小時。”因此,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數超過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的,應該視為加點,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150%的工資。
每月制度工作天數(即月平均工作天數)明確規定為20.92天,月平均工作時間為167.4小時。
關于加班的新解古詩詞
古代也有職場,古人把上班叫“應卯”,下班叫“散值”。近日,網友們“腦洞大開”,把各種優雅的古詩詞做了新的解讀,和現代上班生活進行了“對應”,引起眾多網友共鳴。
加班到凌晨的“夜歸人”
原文:日暮蒼山遠,天寒白屋貧。柴門聞犬吠,風雪夜歸人。—《逢雪宿芙蓉山主人》
網友新解:夕陽西下,我們還在不停地敲打著鍵盤。直到深夜,才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
專家解讀:西南大學文學院副教授周睿表示,這首詩其實描繪的是一幅旅客暮夜投宿的寒山夜宿圖,現代人用這首詩來表現加班族的生活,但與原作者表達的意義不同。
職場小人物的牢騷
原文:式微,式微,胡不歸?微君之故,胡為乎中露!式微,式微,胡不歸?微君之躬,胡為乎泥中!—《式微》
網友新解:天黑了,天黑了,為什么不回家?答曰:我還在默默地工作著。閑暇時,腦海里總是浮現出,領導批評的話語!
專家解讀:周睿告訴記者,這是一首小人物不堪苦役而發牢騷的小詩。這首詩揭示的人生處境,適用于部分上班族:辛苦工作的同時,還要受到領導苛刻的挑剔。
工作終日重復引發倦怠
原文:孤館,度日如年。風露漸變,悄悄至更闌。長天凈,絳河清淺,皓月嬋娟。思綿綿。夜永對景,那堪屈指,暗想從前。—《戚氏·中呂調》(節選)
網友新解:獨自一人坐在辦公室里,和電腦進行著無聲的交流。日復一日在重復著同樣的工作,真是感到莫名的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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