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的春節帶薪年假
帶薪休年假制度是國家福利的一部分。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的春節帶薪年假,希望大家喜歡!
2017的春節帶薪年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然而自勞動法公布至今國務院沒有根據勞動法該條的規定制訂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具體辦法。
為此,勞動部關于印發《〈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問題解答》的通知第二條對該問題作了規定:“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國務院沒有發布企業職工年休假規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共同發出的《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應繼續貫徹執行。”
而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共同發出的《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第二規定:“確定職工休假天數時,要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有所區別,最多不得超過兩周。休假時間要注意均衡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為主,一律不準搞公費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為由向職工發放或變相發放錢物。”但第四條又規定:“企業職工休假,由企業根據具體條件和實際情況,參照上述精神自行確定。”
春節有薪假三天 ,大年三十、初一、初二。
從上述法條中,相信你也可以看出,目前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主要是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參照執行的,并不是強制實行帶薪年休假。
2017的春節帶薪年假不享受年休假的條件
①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②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③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④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⑤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2017的帶薪休假節日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①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②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③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④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⑤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⑥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⑦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節日及紀念日:
①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②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③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④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2017的春節帶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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