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存在的風險
商業銀行可以辦理大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一些企業可以辦理這種貸款業務,今天學習啦小編為你們介紹大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的風險是什么的內容,歡迎閱讀。
大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的風險
(一)抵押物失實風險
近年來,在商業銀行經辦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業務的同時,也出現了貸款戶利用假存單質押詐騙貸款的現象。從查處的假存單質押詐騙貸款案件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不法分子竊取金融機構的重要空白憑證存單,私刻公章,經辦人員私章,按銀行規定填好存款人、金額、利率、存期,偽造存單后質押詐騙貸款;信貸人員與貸款人內外勾結詐騙貸款。貸款人與信貸人員 同流合污,為貸款人提供重要空白憑證,由貸款人填制存款金額,私刻加蓋印章后辦理貸款;少數商業銀行素質不高的內部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偽 造存單后質押貸款,因此引發風險;貸款戶涂改存單金額詐騙貸款,加之信貸人員不執行核保制度,讓貸戶自行進行核保而形成。
(二)操作誤區風險
操作誤區風險,主要來自于銀行內部經辦人員在操作存單質押貸款時的偏差失誤,具體體現有以下兩種情況,誤將質押當成抵押。例如銀行內部經辦人員在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時,輕信客戶提出的不能夠將其作為質押貸款存單交由銀行的理由,沒有占有存單,放棄了質押權,屆時客戶不履行出質義務,從而引起貸款風險。
(三)假存騙貸風險
假存騙貸風險,是指不法分子尋找商業銀行管理上的一些漏洞及操作不到位,騙取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而引起的風險。
大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的含義
大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簡稱存單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個人定期存單作質押,從商業銀行(貸款人)取得一定金額的人民幣貸款,到期由借款人償還本息的貸款業務。其中,作為質押品的定期存單限于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幣定期儲蓄存款存單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質的權利憑證。對所有權有爭議的、已作擔保、掛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單不得作為質押品。
大額存單質押擔保的種類
存單, 在學理上有記名存單與無記名存單之分, 又可分為個人儲蓄存款存單和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大額定期存單也有記名式與不記名式之分, 皆由商業銀行負責發行,不得提前支取 , 但可在經銀監會批準許可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發行銀行除外)辦理轉讓,記名式存單還可在發行單位辦理掛失。儲蓄存款存單則只有記名方式一種, 不可轉讓, 可掛失。盡管有學者主張儲蓄存單的票據性質,但在我國《票據法》上, 存單被排除于票據種類之外。實踐中,自2000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的《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開始施行以來 , 各金融、儲蓄機構對個人儲蓄存單的開立規定了嚴格的程序要求。為適應日益旺盛的個人儲蓄存單的質押融資需求, 銀監會于 2007 年頒布了《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辦法》 , 使個人儲蓄存單質押貸款有了明確的操作規程, 減少了實務中可能出現的糾紛。
大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存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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