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全面依法治國的認識
法治一般來說指的是現有各類法律制度都能得到自覺遵守和普遍適用的一種狀態,而法治思維則是將現代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則及具體的法律規定來處理現實法律問題的思維過程。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對全面依法治國的認識,希望大家喜歡。
全面依法治國的認識篇一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一貫高度重視依法治國。
1978年12月,鄧小平說:“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廠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外國人投資法等等,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序討論通過,并且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強調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黨的十六大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
黨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強調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黨的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到2020年,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
黨的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依法治國,強調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黨的領導,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全面依法治國的認識篇二
第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當今世界,由于各國歷史、文化和發展道路的不同,存在著不同的法律制度模式和法治體系。提出這個總目標,就是要明確宣示,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將堅定不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是要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前進,堅持我國法治的社會主義性質,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指導。明確這一根本性問題,有利于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和歷史任務,有利于統一思想、凝聚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法治上的共識,排除和澄清各種模糊認識,保障依法治國沿著正確的方向推進。
第二,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客觀要求。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方面,涉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各個領域,必須加強頂層設計、統籌謀劃,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和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決定》針對我國法治建設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體現推進各領域改革發展對提高法治水平的迫切要求,從法律規范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等方面對法治體系建設提出目標要求,從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和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方面對法治中國建設作出戰略部署和總體安排。
第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建設的客觀要求。
隨著黨和國家事業不斷發展,我們黨對法治地位和作用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十年動亂”結束后,鄧小平同志就深刻指出,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適應這一要求,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民主法制建設的新征程。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黨的十六大、十七大重申了這一方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將依法執政確立為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黨的明確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強調建設法治中國。在這些歷史性成就的基礎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又根據新的實踐和時代發展,與時俱進地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總目標的提出,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提出,不僅在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在世界范圍內也具有獨創性,是黨的治國理政思想的重大創新,標志著我們黨對法治發展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共產黨執政規律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第四,體現了與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內在聯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就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國家最大的規矩,法治是國家治理最基本的手段。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就是考慮這個總目標與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內在聯系和相互銜接,在全面深化改革總體框架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深化改革,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本身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而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必將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可以說是黨的作出的總體戰略部署在時間軸上的順序展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就像兩個輪子一樣協同驅動,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制度動力和保障。
全面依法治國的認識篇三
1、科學立法是前提
立法工作,黨中央、人大、政府和公眾都需各司其職。《決定》中明確指出,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發揮人大及其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制度建設,完善行政法規、規章制定程序,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制。
2、嚴格執法是關鍵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在《決定》中,嚴格執法主要包括6大方面,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以及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3、公正司法是防線
司法不公的深層次原因在于司法體制不完善、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決定》在這幾方面下了功夫。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就針對司法領域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4、全民守法是基礎
“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守法首先是意識層面的。《決定》里提出,要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法治文化。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同樣重要。《決定》中提出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這需要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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