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帶薪年休假的制度是怎么規定
每個單位的職工在工作到一定年限的時候就有帶薪年休假,并且帶薪年休假國家是有休假的制度的,那休假的制度是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單位帶薪年休假的制度是怎么規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單位帶薪年休假的制度規定
帶薪年休假是勞動者的一項休息權利,理應是社會保障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勞動者重要權益之一。此項權利可以說是源自憲法的休息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但休息權作為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在現實生活中卻強調的較少,基本處于被遺忘的狀態。
我國的帶薪年休假制度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帶薪休假,有利于企業增強職工歸屬感,有利于職工緩解工作壓力,有利于激勵職工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完善帶薪年休假制度,有助于推動社會保障體系及文明建設等長效機制的發展。
單位帶薪年休假有多少天
一、帶薪年休假的含義
帶薪年休假是勞動者連續工作滿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職務和工資的一定期限連續休息的假期。
二、勞動者能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條件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三、帶薪年休假的假期
(一)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勞動者能不享受當年的帶薪年休假的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單位帶薪年休假的工資計算
1.年休假工資的基本規定在一般情況下職工享受年休假期間可以獲得與日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其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本人月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天)。
年休假所依據的月工資標準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標準基本一致。即:前十二個月應得工資總額-前十二個月加班工資總額后的月平均工資。如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十二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月應得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應得工資為用人單位代扣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資。
2.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如何計算及支付?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應休天數,應當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平均工資標準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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