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責任書范本最新
相信大多數人對責任書都是感到比較陌生的,畢竟在日常的生活中,這種文書不如其它應用文體使用頻率高。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車輛責任書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與借鑒。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車輛責任書范本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障國家和集體以及廣大旅客、業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公路發【2015】2號《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和交通部10號令《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為確保運輸生產的正常運行,車站與進站營運車輛經營單位(業戶)特簽訂本責任書,條款如下:
一、進站參運車輛必須具備持有合法營運證明文件,持有有效“四證一牌” 及運輸證、駕駛證、行駛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線路牌和運輸單位駕駛員上崗證明。
二、嚴格“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車輛必須備齊運行安全設施 (滅火器、三角木、玻璃錘、停車警示牌、安全帶等并應齊全有效)。
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停車擺放應拉好剎車、關閉車輛總電源、鎖好 門窗。
四、進站營運車輛必須做好客車內外的清潔工作,要干凈整潔、衛生。各 種標識應按規定張貼、擺放整齊,不準在站場內傾倒垃圾。
五、嚴格履行安全例檢和調度報班制度,未經安全例檢或安全例檢不合格 和未報班的車輛不得配載承運。
六、凡進站營運車輛不得私運行包貨物和站內攬客,必須做好危險品自查, 嚴禁利用駕駛車輛的便利,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站和運輸,行包托運必須交行包快運部安檢方可辦理托運。
七、在站場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進庫、發車應聽從發車員旗、 笛指揮,站場內不鳴高音喇叭。
八、進站參運車輛必須遵守車站站場管理規定、并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接受監督。
九、以上條款如有違反,一律按站場管理,站務稽查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并承擔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十、責任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責任書范本2
為了加強對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有合法手續,司機有駕駛證且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驗,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二、司機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司機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載客、不超速行駛,上下車一律停靠在安全開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孩子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學生。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自負,不允許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時間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要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九、開車時不接打私人電話。
十、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對不遵守乘車紀律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聯系,爭取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十二、學生接送車輛的司機有義務在學生上車后愛護學生,為學生服好務,不得恐嚇學生,但對不聽從安排的學生要及時教育。
十三、接送學生車輛要服從學校安排,不得在校門口接送學生。
本責任狀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自2015年9月1日--2016年7月3日
司機簽名:
聯系電話: 車牌號碼:
學 校:岔口中心小學 2015.9.1
車輛責任書范本3
為加強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使公司車輛高效、安全、有效運行,公司對駕駛員進行了有針對性的駕駛技術與知識培訓,進一步提高駕駛員的駕駛技能水平。為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和公司車輛完好,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2、公司車輛由公司指定的駕駛員駕駛并統一管理調度,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牢固樹立服務思想,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遵守勞動紀律,不搞特殊化。
3、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學習,不斷提高安全駕駛意識和技能。
4、熱愛車職工作,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須保證所駕駛車輛車況良好,并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6、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7、嚴禁工作時間飲酒;不準酒后駕車;不準將車交非司機駕駛;不準開與證不符的車輛。
8、如車輛發生故障,應及時匯報公司領導,進行修理,在修理的過程中應做到修舊制度,換新交舊,并附清單,確保公司用車正常。
9、油料消耗,必須做到每車百公里油耗標準執行,由辦公室進行費用核實,杜絕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二、獎勵與處罰
1、為了增強駕駛員的責任感,對全年度實現安全運輸無事故的駕駛員,(工作不足半年的不予計算,超過8個月的按整年計算)每年年終發個人獎金 元。
2、對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3、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或報110),并立即與車隊負責人聯絡處理,車隊負責人應立即向安全辦通報車輛事故。
5、私自拉乘與公司業務無關或公司以外人員,出現事故造成傷害的,由責任者自行承擔。
6、階段性臨時招用的駕駛員不簽訂此責任狀。
7、調離工作或辭職的駕駛員,由公司車輛管理部門查詢交通部門確認無違章罰款的,3個月后由公司領導簽字方可退領當月工資。
三、立狀單位負責人與責任人簽字:
負責人:
車型:
簽訂時間:
車輛責任書范本4
甲方:岳口長途汽車客運站
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企業安全生產工作》23號文件精神,《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公安部六條禁令》,落實《三不進站 六不出站》及“旅客十條公告內容”等相關規定。加強安全防范,預防重特大事故發生,保障本站安全生產順利進行,提高進站經營車屬單位和經營者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安全生產,以確保本站各項安全目標順利完成,岳口客運站(甲方)與進站經營車屬單位和經營者(乙方),簽訂如下安全目標責任書。
第一條:責任履行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乙方應履行下列安全責任:
(一) 車輛資質審核:乙方經營班車開班前必須到甲方經營科和安保科進行車輛,從業人員(道路運輸證,從業人員資格證,線路牌,駕駛證,行車證)等資質審核,營運客車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完善相應各類手續。以確保進站經營車輛按公安,交-警,運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綜合技術性能檢測,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帶病車輛不得進站經營。
(二) 車輛安全檢查:嚴格執行《交通運輸部兩個規范》,甲方在站內設置經營車輛安全檢查點及門檢點,乙方應主動配合接受安全檢查。
(三) 駕駛員資質審核:駕駛員與營運車輛保持相對固定,以確保營運客車的駕駛員具備符合職能部門要求的從業資格,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相應的進站手續和進站證件方可進站經營。
第三條:乙方司乘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和交通行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站場安全管理規定,服從和配合甲方安全管理,確保院內時速不超過5公里/小時,車站院內任何車輛不允許鳴笛,在指定地點下客,不亂停亂放,不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間距,確保消防車道,人員疏散通道的暢通。
第五條:停車前做好安全檢查,掛空擋拉手制動器,關閉電源總開關,確保不發生車輛自燃事故,違規者每次處罰2000元。情節特別嚴重而且造成車輛自燃及場內發生火災嚴重后果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為確保車站正常經營秩序,乙方承諾不私自懸掛自制線路牌,不發生拉客,喊客,甩客,宰客。站內外攬客經營和串線經營等違法經營現象,如有違反將接受甲方按國家和行業車站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取消進站經營資格。
第七條:乙方不得超限載客和私自接收貨物,司乘人員在發班前裝載旅客物品時不得裝載國家明令禁止的各類危險物品,如乙方私自承運,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經營車輛進站后,必須接受站方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經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的車輛,由經營者負責修理整改,修復后持修理證明經安檢復查后方可報班,未經修復整改的車輛嚴禁報班營運。
第九條:乙方經營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要求,每年按照交管部門的要求按時完成年審工作,車輛經營過程中不得私自更換駕駛員,更換駕駛員必須到甲方經營部門登記審核,經審驗合格后備檔方可從事客運駕駛。
第十條:乙方應結合季節性變化,教育從業人員特別是駕駛員增強防范意識,提高防范技能。落實冬防設施,配備防滑鏈,三角木,滅火器,安全錘等冬防物質,并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拒絕接受檢查,拒不整改落實到位者每次處罰500—2000元,車輛同時作停班處理,待整改落實到位后方可復班。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站內的安全管理規定及治安管理規定,凡發生站內打架斗毆事件者,雙方經營車輛一律先停班處理,傷情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者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完畢后,再依據本條款對參與雙方經營者進行500—1000元經濟處罰。
第十二條:甲方認真落實安全舉報獎勵制度,舉報電話0728—4713397.甲方將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對舉報的問題,現象,事故,隱患一經查實,將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
第十三條:本《安全目標責任書》一年一簽訂,當年有效。
本《安全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日
車輛責任書范本5
為了加強企業車輛管理,使單位車輛得以安全、正常運行,特簽訂此駕駛員安全責任書,其具體內容如下:
1、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認真學習及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證在車輛運輸途中,正常安全駕駛。
3、出車前必須帶齊有關證件,檢查車輛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告辦公室,及時修理,嚴禁帶病車上路。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安全檢查。完成任務后及時檢查車輛,并向領導匯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4、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格服從辦公室調派,不得借故推委,不得私自用車,不得把車轉借他人。
5、嚴禁酒后駕車,做到文明禮貌,按路線行駛,做到禮讓“三先”。情況不明,不盲目強行通過。
6、駕駛員酒后駕車被公安交通部門處罰,處罰款由個人支付。駕駛員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擅自駕車外出發生車輛受損、被盜或發生交通事故,其直接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7、車輛在行駛途中遇突發情況,不及時采取安全措施給企業及車輛造成損失者,由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償金外的經濟費用,交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8、凡是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和保險公司認定,駕駛員負有責任者,駕駛員本人承擔相應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全部民事賠償經濟費用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生效,由雙方各自保存一份。
______(單位簽章) 駕駛員:
_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