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自然的哲學反思論文
在人與自然關系的問題上,傳統的價值觀理論存在著很多缺陷,使人與自然的關系發生了異化。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分享的人與自然的哲學反思論文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人與自然的哲學反思論文篇一
摘要在人與自然關系的問題上,傳統的價值觀理論存在著很多缺陷,使人與自然的關系發生了異化。本文通過對傳統價值觀的分析和反思,得出人與自然應建立一種對立統一的生態價值觀,并探討了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有效途徑,從而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人類中心主義 非人類中心主義 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生態價值觀
中圖分類號:C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0)08-268-02
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基本關系,在生態危機日益嚴重的今天,如何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系顯得越來越重要。根據人類對自然界進行的實踐活動究竟是以人的價值為中心,還是以自然界的價值為中心,形成了兩種不同的觀點: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和非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
一、人類中心主義與非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
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上,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主張人是主體,自然是客體。在這里,人類中心主義又分為強勢和弱勢兩種,強勢人類中心主義認為:一切以人為中心,人類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高于一切,自然界的存在只是為了人類實現自身價值的工具和手段,為實現人類價值最大化,人類可以肆意掠奪和破壞生態資源環境。弱勢人類中心主義認為:人的主體地位,意味著人類在實現自己目的的同時,也要運用科技的手段改造自然和保護自然,但是人類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仍是人類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出發點,是促進人類保護自然行為的依據,也是評價人與自然關系的根本尺度。
不管是強勢還是弱勢人類中心主義,都暴露出人類的功利性。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片面的夸大了人類的認知能力,只承認人對自然界的能動性,不考慮自然界對人的制約性。在這種價值觀指導下的實踐,就表現為人對自然界的自身存在和內在規律的漠視。事實不斷的證明,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主張的“人與自然界之間是一種否定和對抗的關系”這一觀點是錯誤的,在人與自然之間的價值關系中,把人確立為唯一的價值和目的中心,形而上學的分離了人和自然界的價值論地位并把它們對立起來,使人類在改造世界的實踐中陷入困境,導致了人與自然關系的不和諧。
隨著上世紀中葉的生態危機的突顯,非人類中心主義開始興起,其中最有影響的三個環境倫理流派是:辛格的動物解放論和雷根的動物權利論組成的動物解放/權利論,施韋澤的敬畏生命理念和泰勒的尊重大自然理念表述的生物平等主義,以及由大地倫理學萊奧波爾德)、深層生態學(內斯)、自然價值論(羅爾斯頓)闡發的生態整體主義。他們的觀點雖各不相同,但其矛頭卻是首先指向人類中心主義。非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認為,一切生命都具有內在價值,人類應該尊重自然,而不是征服和奴役自然。人能夠把自身的價值、利益與自然界其他存在物的價值、利益平等對待,能夠在自身的價值觀中包容自然界的內在價值,把二者統一起來而不是對立起來。自然界是有機的整體,人類應該保持生態系統的完整。
非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在理論上是理想化的。首先,非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忽視了人的主觀能動性,認為人與自然是平等的,是沒有區別的,否認了人的價值地位。其次,它片面的把人與自然關系惡化的原因歸結為“人類”這一概念,認為是人類中心主義造成了今天的生態危機。但是,每個人依據其在社會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在環境受益、環境損失和承擔環境責上是不同的。最后,環境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合理的社會制度,而在于近代以來“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因此,非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撇開環境問題的社會原因不談,忽視現實中所存在的經濟差別,抽象的談論大自然的權利,這在理論上是說不通的。
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態價值觀
傳統的價值觀不是夸大了人類的力量,就是忽視了人的主觀能動性,但這并不是完全否定它們保護自然環境的價值觀念。摒棄“人類中心主義”與“非人類中心主義”二元對立的的思維方式,汲取二者合理的觀點,構建一種新的價值觀――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態價值觀。生態價值觀的確立依賴于對整個生態自然界的認識,其內涵包括:
(一)遵循生態合理性的價值原理
生態合理性本質上是一種整體合理性的價值觀,以整體性、相關性、具體性為原則。生態合理性的價值原理表現為生態整體的合理性、生態因素的平等性、社會文明的協調發展等幾方面。以生態價值觀為基礎的生態合理性,考慮到經濟、社會等其他因素,在理論上把價值的主體與客體有機的聯系在一起,共同形成生態關系的合理性。
生態價值觀的價值合理性存在于生態整體之中,消除了人類在宇宙中至高無上的價值地位,強調生態整體的合理性和人與自然之間在價值上的平等性,人與自然都存在于多樣性的價值主體中,遵循對立統一,共生共榮的價值關系。人類需要一種真正的生存智慧,深刻反省人與自然的關系,提高對人的行為合理性的正確認識和定位。根據以上基本原則,架構以“生態合理性”為核心理念、價值取向和建構原理的新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就是合理的價值生態的建構。
(二)在平等的生命交流基礎上重建人與自然的和諧
自然界是一個有機體,人和其他生物以及無機環境都是這個有機體的組成部分。人類承擔著協調有機體各部分功能的職責,人類行使調控者的職責并不是隨心所欲的,他不但要考慮人類的利益、價值,而且也要考慮到其他生物的利益、價值。整個生態系統中,人與自然的關系應是一種相互協調、相互制約、和諧發展的共生關系。這種共生關系告訴我們,我們整個地球的生態系統是一個利益整體,其中任何物種包括人類的存在都是目的和手段的統一。自然界的任何生物都是生命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它們與人之間是一種平等的生命的交流和互動。從這個意義上看生命的價值,便決定了人與自然在價值上的平等性。
(三)保持地球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系統平衡
生物多樣性是指所有來源的活的生物體中的變異性,這些來源包括陸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態系統及其所構成的生態綜合體,這包括物種內、物種之間和生態系統的多樣性。生態系統平衡是指一個生態系統在特定時間內通過內部和外部的物質、能量、信息的傳遞和交流,使系統內部之間、生物與環境之間達到相互適應、協調和統一的狀態。生態系統的平衡,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生態系統內的生物多樣性,生物越具有豐富性、完整性,生態系統的結構就越復雜。生態系統平衡是人類生存發展最基本的保障,人類全部的實踐活動都是在這個動態平衡的基礎上進行的,所以人類應該遵循自然規律,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價值和延續性,維護大自然的穩定性、完整性和多樣性,在人和自然之間建立起一種和諧的伙伴關系。
(四)實現代內公平與代際公平
代內公平又分國內公平和國際公平。目前,我國乃至全世界都面臨著有限資源代內分配不公平的問題。要想保持整體發展的持續性,需要采取資源環境公正配置的原則,縮小貧富兩極分化,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發達國家應改變其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發展中國家則應選擇可持續發展,避免重蹈發達國家的覆轍。
代際公平也是在人與自然關系的基點上提出來的,地球上的資源是有限的,各代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都應是均等的。前代人的發展不能靠犧牲后代人的利益來維持濟增長,這既損害了自己的長遠利益,又阻礙了后代人滿足自身生存發展需要的條件。人類利用自然資源時要有未來觀念,利用生態資源時,在考慮后代人自然資源利益的時間布局基礎上,再去進行代內的空間布局。只有實現了代內公平與代際公平,才能最終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
三、生態價值觀的實現途徑
要協調好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就要從增強公眾環境意識、加強政府調控等多角度進行,下面我們試圖從以下四個方面來探討人與自然和諧的途徑。
(一)加強和發展環境教育,對民眾實施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價值觀念引導
加強和發展環境教育的目的是培養人們的生態保護意識,引導人類建立科學的環境觀、發展觀、消費觀,指導人們以可持續發展的方式生活,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環境態度與責任感。目前,人類不合理的經實踐動已經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物種滅絕,冰川消融,自然資源枯竭等現狀已經嚴重威脅到整體的生態平衡,要解決這些問題,則必須通過環境教育,培養生態道德素養和合理的實踐行為。培養生態道德素養有助于人類建立起對自然的道德情感,合理開發利用自然,做有良好生態道德素養的生態人。培養人類進行合理的實踐行為,用良好的生態道德素養去科學的改造世界。環境教育能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提高人對生態環境的關注程度,是建立正確生態價值觀的前提和保障,是引導人們建立正確的生態價值觀的必要手段。
(二)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環境保護制度及法律法規
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必須由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來保障。在倡導生態文明建設的今天,環境法制建設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體現“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相協調”、“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價值理念,促進現代環境法律保護制度的建立。目前已有的環境法律保護制度是以農業文明、工業文明為基礎的,它沒有全面的體現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協調的宗旨。保護環境雖然已經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但相關的法律制度仍不完善。尤其是地方法規力量薄弱,不能有效解決區域性環境問題。為此,首先要研究一套較為全面、系統的有關環保護境與經濟協調的立法體系,并在今后逐步實施,并在執行和監督這兩個比較薄弱的環節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法監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真正做到樹立并發揮法律的權威,從而給生態文明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三)倡導綠色科技,樹立正確的生產消費觀
生態價值觀主張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促進人類在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上進行變革。科學技術的進步是生產力發展的基礎,所以人類必須大力發展能夠改善生態環境的“綠色”科技,改變以往高消耗、低利用、高污染的線性發展模式,建立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循環經濟模式,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同時,人們應建立起科學合理的消費觀念和消費結構,為當代人的后續消費預留資源,也為后代人的消費預留資源,不能單純以消費數量增長的指標作為衡量社會進步和個人生活水平提高的唯一標準。
(四)發展循環經濟,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除了從觀念上進行引導,在實踐中也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實現循環經濟就是其中之一。循環經濟的實質是生態經濟,以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為基本特征;它的出發點在于減少資源消耗,保護生態環境,力求生態環境與經濟綜合效益的最優化,并且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標。它倡導“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物質循環過程,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不可再生資源的耗竭性開采與利用,并應用替代性的可再生資源,主張以資源的再生、循環利用和無害處理為手段,以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這實質上是在技術范式革命的基礎上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建立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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