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方案(2)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方案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方案篇3
為有效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健康教育相關內容,加強全省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務網絡,普及居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和技能,大力開展城鄉居民和重點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動,提高全體居民健康水平,使城市、農村居民基本健康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80%、70%以上。
二、項目范圍
在全省范圍內實施。
三、項目內容
(一)明確健康教育內容
落實衛生部《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規范》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健康教育服務規范》,統一規范服務對象、內容、方式、流程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和疾病預防控制的需要等,現階段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活動主要內容如下:
1.宣傳普及《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營養、控制體重、加強鍛煉、應付緊張、改善睡眠、戒煙、限鹽、限酒、控制藥物依賴等可干預的健康危險因素基本知識健康教育。
3.重點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婦女、老年人、殘疾人、0-36個月兒童父母等。
4.重點慢性病和傳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宮頸癌、結核病、肝炎、艾滋病等健康問題。
5.公共衛生問題健康教育:包括食品衛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衛生問題。
(二)開展健康教育活動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必須開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動: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計劃,保證其可操作性。計劃應包括六個方面的具體內容:健康教育的內容、形式與時間、實施和質量控制方法、組織實施流程、人員安排、設備和材料準備、效果評價等。
2.發放、播放健康教育資料。一是發放印刷資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頁、健康教育處方和健康手冊等。放置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候診區、診室、咨詢臺等處,供居民免費索取。印刷資料種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服務站分別不少于12種、8種;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分別不少于6種、3種。
二是播放音像資料,包括錄像帶、VCD、DVD等視聽傳播資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應診時間,在門診候診區或觀察室內循環播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播放種類不少于6種;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播放種類不少于4種。
3.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宣傳欄不少于2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宣傳欄不少于1個,每個宣傳欄的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宣傳欄一般設置在機構的戶外、健康教育室、候診室、輸液室或收費大廳的顯眼處,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專欄應標有機構名稱,根據健康教育規律、季節、疾病流行情況、社會活動等及時更新,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開展公眾健康咨詢活動。在各種衛生宣傳日、健康主題日、節假日,并利用會議、集會、電影放映等社會活動,開展特定主題的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和公眾健康咨詢活動,發放健康教育宣傳資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開展咨詢每季度分別不少于2次、1次。
5.舉辦健康教育講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技能和預防傳染病、慢性病、多發病為重點內容,以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癥患者及家屬、孕產婦、0-36個月兒童家長等為主要對象,定期舉辦健康講座,引導居民學習和掌握健康知識和必要的健康技能,從而促進轄區內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舉辦講座每季度分別不少于2次、1次。
6.健康教育工作資料檔案管理。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動記錄,應及時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記錄、總結、評價等資料,包括文字、圖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備的工作檔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評價,提高健康教育質量。
(三)健康教育服務網絡建設
1.將健康教育列為城市社區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主要服務內容,列入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
2.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配備1名健康教育專業人員,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有專人負責健康教育工作,保證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為保證健康教育活動正常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應設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宣傳專欄,并配備照相機、電視機、DVD機、投影儀等設備,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應設健康教育宣傳專欄,并配備必要的設備。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設
1.基層健康教育服務機構專業人員培訓。培訓采取逐級培訓的方法進行;培訓對象為各級健康教育專業人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負責健康教育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和相關醫務工作者;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論、內容、方法、技巧和基本設備使用、效果評價等;專(兼)職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級健康教育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不少于8學時。
2.城市社區和農村健康教育技術指導。各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要定期參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組織的健康教育活動,提供現場技術指導、質量控制、效果評價,及時掌握工作進展,了解和發現存在的問題,加以指導和糾正,為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當好參謀。疾病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機構和二級以上公立醫院也要根據自己的職責、服務內容等,加強對城鄉基層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導。
3.積極與大眾媒體合作。主動邀請媒體參與社區健康教育活動,提高大眾健康教育宣傳活動效果。
四、組織實施
1.在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健康教育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包括制定實施計劃、人員培訓、技術指導、績效考核、信息管理等。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統籌安排。
2.項目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具體實施。相關工作經費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中支付。
五、督導評估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作為重點衛生工作年度目標考核項目。各級健康教育、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定期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考核評估,省、市級每年不少于1次,縣、區級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結果將作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人員補助發放依據,以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調動人員積極性為原則,對補助經費可進行適當調整和浮動。
(二)督導考核主要內容:項目實施計劃制定、組織管理、經費使用、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服務效果、居民滿意度等。
(三)主要評價指標
1.健康教育活動組織和任務完成情況;
2.《中國公民健康素養66條》宣傳普及率;
3.城鄉重點人群及居民相關健康知識知曉率、行為形成率;
4.居民滿意度。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方案篇4
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20XX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衛計生發R22;20XXR23;26號)的要求,為指導各地規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服務項目培訓,進一步提高基層衛生人員開展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的能力,特制訂本指導方案。
一、培訓目標
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管理人員對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的管理能力,培養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醫“治未病”和團隊服務的理念,提高其提供中醫藥公共衛生服務的能力。
二、培訓對象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培訓,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負責人。
(二)基層中醫藥服務團隊培訓,包括從事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工作的醫師、預防保健人員、注冊護士和鄉村醫生。
(三)師資培訓,包括省級師資和縣級師資。
三、培訓內容和學時安排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培訓
1.主要培訓內容: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其有關中醫藥政策、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關中醫藥內容概述、公共衛生的概念及中醫“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規范。
2.培訓時間:12學時。
(二)基層中醫藥服務團隊培訓
1.主要培訓內容: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其有關中醫藥政策、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設計思路及其有關中醫藥內容概述、公共衛生的概念及中醫“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規范及技術規范,孕產婦、高血壓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中醫藥健康管理技術規范。
2.培訓時間:24學時。
(三)省級和縣級師資培訓
中醫藥行政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分別參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和基層中醫藥服務團隊培訓主要培訓內容與培訓時間執行。
四、培訓組織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培訓由縣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或委托有能力承擔培訓工作的中醫藥院校、中醫醫院、行業協會(學會)等機構承擔。
基層中醫藥服務團隊培訓以市縣級中醫醫院為主要培訓基地。無市縣級中醫醫院的地區,由有能力承擔培訓工作的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省級師資培訓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縣級師資培訓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
五、培訓要求
(一)突出團隊培訓特色。以醫師、預防保健人員和注冊護士、鄉村醫生組成基層中醫藥服務團隊形式進行培訓,增強服務團隊對中醫藥服務理解,促進合作,提高項目實施的團隊效能。
(二)強化實踐技能培訓。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人員中醫藥公共衛生服務技能為核心,將相關政策、專業技能和服務技巧等培訓內容有機銜接。
(三)創新教學模式。采用互動式教學,包括小組討論、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情景模擬、觀摩見習等多種培訓形式,切實提高培訓效果。
(四)合理安排時間。根據學員實際工作時間,合理安排培訓時間,靈活組織,分期分批培訓,緩解工學矛盾。
(五)嚴格培訓考核。每期培訓后要對學員進行考核評價,通過問卷分析、與培訓師資和學員座談等多種方式開展效果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完善下一期培訓方案。
六、組織管理
(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負責制訂培訓指導方案、培訓相關材料,負責培訓省級師資,對各省(區、市)培訓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訂本地區培訓實施方案;按照要求遴選省級師資,組織參加國家級培訓;培訓轄區內縣級師資;對各縣(區、市)培訓進行督導檢查。
(三)市(地)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縣級師資參加省級培訓;對各縣(市、區)培訓進行督導檢查。
(四)縣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制訂基層衛生人員培訓計劃,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和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培訓。按照要求遴選縣級師資,結合本地現有中醫藥資源和基層衛生人員中醫藥實踐能力需求,創新培訓方式,完成所在縣域的具體培訓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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