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政治生活國際社會知識點匯總
高三政治生活國際社會知識點匯總
在高三政治復習課中,教師主要側重于對知識點進行條分縷析,即對知識點的梳理。下面學習啦小編給高三考生帶來政治生活國際社會知識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高三政治生活國際社會知識點
1.國際關系及其決定因素。
(1)含義: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以及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的關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系。
(2)國際關系包括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多方面關系。在現實生活中,國際關系表現為共處與競爭、合作與沖突、屈服與對抗、和平與戰爭等多種形式,這其中競爭、合作和沖突是基本形式。
(3)決定因素:國家間出現的親疏冷熱、分離聚合的關系,主要是由國家利益和國家力量決定的。①國家利益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維護國家利益是主權國家制定和推行外交政策的依據,是對外活動的目的。國家間的共同利益是國家合作的基礎,利益相悖則是引起沖突的根源。②國家力量是國家賴以生產和發展的基礎,是捍衛本國利益和實現國家目標的能力,是衡量一個國家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作用的重要尺度。③國際關系是發展變化的。
2.主權國家及其權利、義務
(1)構成要素:主權國家是國際社會的基本成員,是國際關系的主要參與者。主權國家由四個必須同時具備的要素構成,即人口、領土、政權和主權。
(2)權利義務:基本權利是:獨立權(即國家按照自己的意志處理內政和外交事務,而不受他國控制和干涉的權力)。平等權(即一切國家在國際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的權利。自衛權,即國家保衛自己生存和獨立的權利)。管轄權(即國家對其領域內的一切人和物進行管轄的權利)。
基本義務:不侵犯別國內政、干涉他國內政、外交以及和平解決國家之間爭端。
3.國際法的含義及其作用:
(1)含義:是調整國家之間關系的有約束力的原則、規則和制度的總稱。簡言之,國際法是調整國家關系的法律。
(2)作用:國際法對國家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對國家關系的正常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第一,確立辨明國際問題是非曲直的標準和法律依據;第二,規定國際社會的基本行為準則,減少國際糾紛;第三,在國際交往過程中建立各種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以便明確國際責任。
4.國際組織的含義、分類、作用:
(1)含義:是指若干國家或社會團體為特定目的,通過正式條約或協議建立的有一定規章制度的團體。
(2)分類:可分為政治性的、專業性的;世界性的、區域性的;政府間的和非政府間的等類型。
(3)作用:在國際社會中發揮中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5.聯合國:
①宗旨:維護國家和平與安全,促進國際合作與發展。
②原則:國家主權平等,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不干涉任何國家內政。
③主要機構:聯合國大會,是全體會員國參加的審議機構,大會通過的決議對會員國產生廣泛的政治影響。安理會是唯一有權采取行動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機構。對實質性問題實行大國一致的表決原則。
④聯合國的作用:A在維護世界和平,緩和世界緊張局勢和解決地區沖突方面發揮重要作用;B在協調國際關系、促進各國社會和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高三政治生活知識點
1、主權國家的構成要素及權利和義務
人口、領土、政權、主權是構成主權國家必不可少的要素,其中主權是國家的生命和靈魂。主權是一個國家處理國內事務和國際事務統一和不可分割的最高權力,對內表現為國家最高權力的至高無上性,對外表現為國家權力的獨立性,兩個特征緊密相連,國家才真正擁有主權。
主權國家享有的權利: ①獨立權,主權國家擁有按照自己的意志處理內政、外交事務而不受他國控制和干涉的權利。②平等權,主權國家不論大小、強弱,也不論政治、經濟、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有何差異,在國際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③自衛權,主權國家擁有保衛自己的生存和獨立的權利。④管轄權,主權國家對其領域內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轄的權利。管轄權對公民的管理和保護包括居住國外的僑民,對物的管理包括了駐外的使館等。
主權國家履行的義務:不侵犯別國,不干涉他國內政,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
2、國際關系的含義
國際關系是指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以及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的關系。國際關系必須超越一國界限。國際關系最主要的是國家之間的關系。
3、國際關系的決定因素
國家利益是影響國際關系的決定性因素。國家利益是主權國家生存與發展的權益,維護國家利益是主權國家對外活動的動因和歸宿。國家間既存在某些共同的利益,也存在利益的差別和對立,國家間的共同利益是國家合作的基礎,而利益的對立是引起國家沖突的根源。
國家間存在利益的對立并不一定不能實現國家間和諧與共贏。各國若能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對彼此的分歧和沖突,從雙方的長遠利益和世界和平與發展的大局出發,通過協商和談判妥善地加以解決,就有可能實現國家間和諧與共贏。
國家力量是影響國際關系的重要因素。它是主權國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捍衛本國利益、實現國家目標和影響別國的能力,是衡量一個國家在國際社會的地位、作用和影響的重要尺度。
高三政治生活考點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適合國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1、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
2、我國民族自治地區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旗)三級。
自治機關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大方國家機關治權的同時,享有和行使自治權。
3、自治權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內容。
自治機關根據本地方實際情況貫徹國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內部事務的權利。實際政治經濟文化各個方面。
自治權包括: 立法自治權、變通執行權、經濟自治權、文化管理自治權、其他自治權。
主權國家:
1、當代國際社會中,主權國家是最基本的成員,是國際關系主要參加者。
2、三種類型的國家:社會主義國家;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發展中國家。
3、人口(基本)、領土(發展不可少的條件)、政權、主權是構成主權國家的基本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權。主權作為國家統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權力,是一個國家的生命和靈魂。
4、國家主權兩個特性:對內國家最高權力的至高無上;對外國家最高權力的獨立性。
5、主權國家基本權利:獨立權、平等權、自衛權、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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