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7)
第十九章 做好技術服務
加強教育信息化標準規范制定和應用推廣。結合教育信息化需求,開展教育信息化標準化基礎科研,加快標準制修訂步伐,強化標準的宣貫,推動標準化實施,確保數字教育資源、軟硬件資源、教育管理信息資源等各方面內容的標準化和規范化。
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創新支撐體系。整合設立教育信息化研究基地,以多種方式設立教育信息化技術與裝備研發、推廣項目,支撐適應中國國情的教育信息化技術自主創新、經濟可行的特色裝備研發與推廣。
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制定和實施網絡與信息安全建設管理規范,建立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確保教育管理、教學和服務等信息系統安全。加強網絡有害行為防范能力和不良信息監管力度,防止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對校園文化的侵害。
完善教育信息化運行維護與技術支持服務體系。推進各級教育機構的信息化運行維護和技術服務機構建設,建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的信息技術專業服務隊伍。
第二十章 落實經費投入
建立經費投入保障機制。推動各級政府充分整合現有經費渠道,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制定教育信息化建設和運行維護保障經費標準等政策措施,在教育投入中加大對教育信息化的傾斜,保障教育信息化發展需求,特別要加強對農村、偏遠地區教育信息化的經費支持。
鼓勵多方投入。明確政府在教育信息化經費投入中的主體作用。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投資、參與教育信息化建設與服務,形成多渠道籌集教育信息化經費的投入保障機制。
加強項目與資金管理。統籌安排教育信息化經費使用,根據各地教育信息化發展階段特征,及時調整經費支出重點,合理分配在硬件、軟件、資源、應用、運行維護、培訓等各環節的經費使用比例。加強項目管理和經費監管,規范項目建設。實施教育信息化經費投入績效評估,提高經費使用效率效益。
實 施
本規劃是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專項規劃,涉及面廣、時間跨度大、任務重、要求高,必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實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強化組織領導。本規劃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協調組織和督導實施,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以本規劃為基礎,制訂本地區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設計劃和工作實施方案。
明確任務分工。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機構、科研機構和業內企業應明確各自角色分工,從政策實施、技術研發、成果推廣、應用示范等各方面協同推進。
施行目標考核。按照本規劃定義的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目標和階段建設指標施行考核,健全工作督導機制,分階段落實本規劃確定的各項發展任務和建設目標。
推廣試點示范。堅持以點帶面、分類指導,充分發揮試點、示范引領作用,逐步推動信息技術在教育領域的深入應用,為實現本規劃制定的發展目標奠定基礎。
建立支持環境。利用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教育信息化作為國家戰略加以實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廣泛宣傳本規劃的重要意義和具體內容,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設的良好環境,為本規劃的落實創造支持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