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醫保新政策
2016年北京醫保新政策
當我們生病住院的時候,我們就知道醫保的重要性了,那么2016北京醫保有什么政策需要我們了解呢?以下就是學習啦小編做的整理,希望對你們有用。
2016北京醫保政策
1、參保人門(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和(或)大額醫療互助基金報銷后,由補充醫療保險按與用人單位合同約定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所述報銷比例、免賠、限額等標準報銷。
2、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女員工符合國家、政府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費用(包括:普通住院費、檢查費、手術費、接生費、藥費等,其中自費藥品、自費項目除外),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險和其它相關規定報銷,生育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合計報銷限額為8000元(合同另有約定報銷限額的按約定辦理)。
3、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參保人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且具有中國國籍的18周歲以下獨生子女(包括雙胞胎或多胞胎), 醫療費用按50%的比例報銷,報銷項目和上限額度根據合同約定執行。子女需在區縣(二級)以上醫院或公立兒童醫院就醫,參加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的子女,住院醫療費用需經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結算完畢后再由補充醫療報銷。
北京醫保報銷比例
1、補充醫療保險報銷的原則就是社保沒有報銷的那部分再從補充醫療中報銷。比如,門診1800以內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報銷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內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報銷比例以外的部分。
2、補充醫療能報銷多少是根據單位自己選擇而定的,比如,門診單位可以選擇在社保報銷以外在報銷60%、或80%甚至可以選擇90%等等,住院也一樣,可以選擇在申報報銷以后再報銷90%、95%等等,這而比例在投保時進行選擇。
北京醫保報銷待遇
1.門急診醫療費用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以下醫療費用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
(1)門、急診年度內累計超過1300 元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中,退休人員個人負擔 高于5% ,在職職工個人負擔高于10%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
(2)門、急診診療費由醫療保險基金定額支付2元,其余費用由參保人員現金交納,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不再予以支付。參保人員在外地發生低于2元的門、急診診療費,由醫療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2.住院醫療費用
住院起付標準以下部分的醫療費用中退休人員個人負擔高于5%,在職職工個人負擔高于10%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
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退休人員個人負擔高于3%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部分個人負擔低于3%的,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在職人員個人負擔6%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部分個人負擔低于6%的,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急診留觀費用、特殊病門診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腎移植、肝移植、肝腎聯合移植后抗排異治療)按照住院標準執行。
北京醫保政策的常見問題
(1)釋疑大病保險基金錢打哪兒來?
大病保險實行全市統籌,建立大病保險基金,大病保險基金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當年籌資標準5%的額度劃撥,預計人均籌資標準為1000元,但是其中財政補貼已經達到了860元,大體一年會籌資8000多萬元。市人力社保局介紹,醫保基金的籌資財政今年的補貼遠遠高于全國的平均水平。這部分錢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并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對基金實施監督管理。
大病保險基金結余時,轉移至下一年度用于大病保險支出,累計結余達到當年應籌資額度的50%時,由市人力資源社保局會同財政局適當降低下一年度大病保險基金劃撥比例。大病保險基金入不敷出時,可以從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補入,當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入不敷出時,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予以解決。
(2)該政策是否和民政醫療救助重復享受?
據市人力社保局介紹,這個政策與民政醫療救助不能重復享受。據悉,民政醫療救助是針對困難群體參保后,在符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之后的醫療救助部分,醫療救助按照個人自付部分報銷60%支付,門診報銷費用最高救助每人2000元,住院部分最高救助每人3萬元,此外,9種重特大疾病史最高報銷70%。此次出臺城鎮居民大病二次報銷之后,這部分享受民政醫療救助的困難人群在享受完醫療救助后,如果自付部分還符合大病報銷政策的,依然會按照大病政策報銷。
據悉,區縣民政部門負責協助做好本市的大病保險工作,在年度醫療救助工作截止后,應將上一年度本轄區社會救助對象、優撫對象、見義勇為人員、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95周歲及以上老人等民政對象享受醫療救助的信息,于每年2月10日前提供給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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