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醫保報銷有哪些政策
最新醫保報銷有哪些政策
醫保的報銷是我們經常關注的,醫保報銷現如今是有什么政策的?醫保報銷詳細政策這個問題由學習啦小編來為您解答!
最新醫保報銷政策
醫療保險是我國基礎的社會保障政策之一,為我國居民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2014年醫保報銷有會有哪些新政策出臺呢?以下進行詳細介紹。
一、報銷政策:
(一)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
將一級醫院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調整為按上年度統籌區人均繳費基數的5%計算,現執行400元;二級醫院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調整為按上年度統籌區人均繳費基數的8%計算,現執行640元;三級醫院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調整為按上年度統籌區人均繳費基數的11%計算,現執行880元。一級社區衛生服務醫療機構的起付線為200元,二級社區衛生服務醫療機構的起付線為440元。一年內多次住院治療,起付標準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逐次降1個百分點(現執行1個百分點為80元)。
(二)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
符合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額53.2萬元。其中: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為3.2萬元;城鎮職工大額互助醫療保險為50萬元。
(三)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報銷比例
1.住院報銷比例。
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至年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在職職工85%、退休人員95%的比例支付,其余部分自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并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醫療費,由城鎮職工大額互助醫療保險按規定支付。
其中:增設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與醫療費報銷掛鉤的政策
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高于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規定的基礎上適當提高。繳費基數達到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150%不到200%的,支付比例提高1.5%;達到200%不到250%的,支付比例提高3%;達到250%(含250%)以上的,支付比例提高4.5%。退休人員按其單位職工人均繳費基數計算。
2.特殊病種門診報銷比例。
癌癥病人晚期的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和鎮痛治療、腎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療、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藥物門診治療費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按80%支付(重度前列腺增生門診醫療費符合醫療保險支付規定部分實行限額結算,每年統籌基金限額1000元,當年內有效)。
二、異地就醫政策
(一)就醫管理有關規定
參保人員在全市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在區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內其他二級及二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由本人自主選擇。在市內非參保區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應報經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未經同意的,住院起付線提高5%,同時報銷比例下降5%。
因病情需要轉往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需由市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轉院手續,并報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同意。
在市外長期居住的參保人員,可報經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在居住地選擇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即長期異地就醫)。若突發疾病需要在市外醫療機構就醫的,應在入院后5個工作日內向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并辦理相關手續,就醫醫院原則上應為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急診、危重病搶救除外)。對辦理了上述相關手續的參保人員,其醫療費用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報銷。未報經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的,按我市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標準,起付線提高5%,同時報銷比例下降5%。
注意:若回到統籌區內就醫需要取消異地申報
與既往政策的不同:取消參保患者轉往區外就醫醫療費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報銷個人先自付15%,進入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個人先自付10%,以及區內同等級醫院間轉院和出院后15天內因病復發計收起付線的政策。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最新政策
在一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
(一)住院醫療待遇: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符合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報銷比例為85%,由門診統籌簽約醫療機構村衛生室上轉到醫療機構鎮衛生院住院治療的,報銷比例提高2個百分點。其他一級醫院(縣二院、縣婦幼保健院)報銷比例為75%,二級醫院(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報銷比例為70%,三級醫院(濱醫附院、濱州人民醫院、市中心醫院、市三院等)報銷比例為55%。
2016年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統一為220元一個標準后,任何一個參保居民如果去省級聯網醫院(如:省立醫院)住院時,可以在我們當地縣級醫院開具轉診證明到縣醫保處進行備案,醫保處可在省級平臺將病人的住院信息直接轉到病人在省級聯網醫院住院的報銷系統,使病人出院時直接享受報銷待遇,并且享受高于當地約25%的報銷比例,同時減少參保患者回鎮送材料的麻煩。這充分體現2016年統一繳費標準220元給我們城鄉居民帶來的方便和實惠。
(二)普通門診醫療待遇:在一個年度內,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50元,參保人在本年度內門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900元,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符合政策規定的普通門診統籌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直接為50%;取消二次補償制度的麻煩。
(三)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2016年門診慢性病病種有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癥、臟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腎、眼、神經并發癥之一者)、高血壓病Ⅲ期(有心、腦、腎并發癥之一者)、類風濕病(活動期)、肺源性心臟病(出現右心室衰竭)、腦出血(包括腦梗塞)恢復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現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氣腫、結核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重性精神疾病、癲癇、血友病、苯丙酮尿癥等。以上慢性病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給予適當補助。一個年度內,門診慢性病起付標準為500元,與住院起付標準分別計算,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的符合政策范圍內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最高補助比例不超過50%。
(四)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一個年度內,參保居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和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門診慢性病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給予補償。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償。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上(含1.2萬元)、1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50%的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部分給予65%的補償,每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補償。
在縣人民醫院曾經有一位肺癌患者,花費總錢數是61620.48元,出院結算時醫療保險報銷后,沒想到同時得到了大病保險補助7370.04元。在聯網醫院住院患者,只要符合大病保險的條件,出院結算時大病保險補助即時得到。
(五)學生和兒童因意外傷害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按照門診統籌規定支付,最高支付限額達到5000元。
(六)參保居民因患危、急、重病癥經門(急)診緊急治療后不需要住院的,其急診醫療費用不予報銷;經門(急)診緊急治療后住院的,其符合規定的急診醫療費用可并入住院費用進行報銷;經門(急)診搶救無效死亡的,符合規定的急診醫療費用按50%的報銷比例進行報銷。
(七)參保居民因外傷、分娩住院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按規定比例報銷,沒有定額限制。
各地政策可能略有差異,可以到當地社保局或者電話12333咨詢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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