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調整
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調將會帶來哪些先的變化,公積金基數上調的原因有哪些。各地公積金貸款條件又是什么。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2018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調整,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公積金八項新措施
——全力支持河北雄安新區建設,為遷往雄安新區的單位和職工登記繳存住房公積金提供優質服務,保持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同一性和繳存連續性,保障其享受與在京單位和職工同等的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權益。
——持有北京市居住證的在職職工,依法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與北京戶籍在職職工同等享有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權益。
——離崗創業的科研人員,與原單位保留人事關系的,享有與正常繳存職工同等的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權益。
——科研人員和高校教師經所在單位同意到其他組織兼職,取得的合法報酬可以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醫師在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以外的醫療機構執業,取得的合法報酬可以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鼓勵用人單位為港澳臺、外籍的科技創新人才繳存住房公積金,并享有與其他職工同等的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權益。
——支持創新型小微企業創業發展,經職工同意,企業可以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中央企業在推進“瘦身健體”、兼并重組、處置“僵尸企業”過程中,要確保職工住房公積金有序轉移接續,維護分流安置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合法權益。經批準實施破產的企業,為職工補繳的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在破產清算資金中解決。
公積金貸款限制條件
調整1租房:一年可提取兩次
5月4日,租房提取公積金將有系列變化。
首先,租房提取條件進一步放寬,辦理手續更簡化。政策調整后,職工只需在成都公積金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住房,就能申請提取公積金。與此同時,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可申請辦理兩次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公積金對無房職工的支持力度更大。”據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政策調整前,職工辦理租房提取還需要本人及配偶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一年之內只能申請提取一次。
調整2額度:公租房無最高限額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最高限額將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成都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租賃市場租金水平、租住住房面積等因素確定后向社會公布,目前為15000元。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以實際已支付租金為準,不受最高限額限制。
職工個人每年可提取的金額不超過已支付的房屋租賃金額(已支付房屋租賃金額=住房租賃備案月租金金額×申請時已承租時間),且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如果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申請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調整3辦理:租房無須完稅證明
“5月4日起,租房提取職工不再需要提供完稅證明”。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說,這將簡化業務辦理流程,為職工提取公積金提供便利。
政策調整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業務辦理資料主要為身份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配租協議和由相關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據介紹,2010年成都開通了租房提取業務,截至目前已為39370名無房職工提取公積金3.95億元。
調整4購房:取消“一年內辦理”限制
購房提取是指職工購房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使用商業貸款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
政策調整前,職工辦理購房提取需要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政策調整之后,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辦理購房提取取消了“12個月內”的時間限制。
5月4日起,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商品房,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后申請提取即可;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新建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款發票之日后申請即可。
調整5貸款:今后可提取的金額將更多
新建商品房購房提取額度也進行了調整。此次調整,將“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合同備案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調整為“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由于合同備案和職工提取申請之間有一個‘時間差’,導致以前一些職工在辦理提取時,可提取的金額遠小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調整后,職工可提取到的金額將更多。”就此相關負責人解讀說。
另外,針對還貸提取業務,職工提前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結清后任意時間內可申請提取一次,不受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提取金額不超過已結清的貸款本息金額和職工、配偶申請時上月公積金余額。
調整6離職:成都戶籍遷出可申請提取
按照現有政策,成都市戶籍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成都或者戶籍遷出成都后,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能轉移到就職地開設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由于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存在一定的差異,因此這項業務流程比較復雜,職工意見也比較多。”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說,針對這一情況,成都公積金中心新開設離職提取業務。
按照5月新規,離職提取業務是指非成都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成都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可一次性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本息余額,并注銷個人賬戶。同一職工兩次離職提取業務辦理時間間隔不能小于12個月。
調整7困難職工:不用再跑社區開證明
為方便生活困難職工提取公積金用于民生需求。此次調整,取消了需要社區、居委會、街道等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
例如重病支取所需的生活困難證明由職工單位出具。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的;男職工滿50周歲,女職工滿45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公積金不再需要出具家庭生活困難證明,只需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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