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創業國家出臺政策
農民做創業很受關注!農村創業現在國家出臺了什么創業政策嗎?學習啦小編把整理好的農民創業政策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農民工返鄉創業 最權威部門為你護航
國家發改委近日消息,日前,國家發改委等十部門發布通知,將結合新型城鎮化開展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
通知提出,加強園區資源整合,依托現有各類開發區及閑置廠房等存量資源,通過PPP等多種方式,整合發展返鄉創業園區,聚集生產要素,完善配套設施,降低創業成本。落實完善鼓勵創業的用地支持、稅費、租金減免和資金補貼等扶持政策,適當放寬用電用水標準,吸引更多農民工等人員入園創業、集群創業。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公司債券,依托股權眾籌投資試點,擴大直接融資渠道。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加大返鄉創業金融支持力度。
加強服務平臺建設。試點地區在整合資源、統籌規劃的基礎上,繼續加大投入,不斷改善縣、鄉、村基礎設施條件。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實現縣城通二級以上公路,提高中小城市、小城鎮通行能力。加快實施寬帶鄉村工程,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整合利用已有資源,搭建便捷高效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改善基層互聯網創業基礎條件。依托物流業轉型升級、農產品冷鏈物流等項目,加快改善物流服務能力。創新支持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建設智能電商物流倉儲設施,打通“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到千家萬戶的“最后一百米”。
加強服務能力建設。鼓勵試點地區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政務服務大廳等拓展、整合創業政策咨詢、創業孵化、創業培訓等服務功能,全面提高返鄉創業就業服務能力。鼓勵社會資本、龍頭企業加大投入,圍繞產業聚集發展鏈條,建設返鄉創業服務孵化設施。
通知明確,試點采取三年滾動的實施方式,每年選擇一批縣級地區開展試點。國家將根據試點申報情況,在整合資源、盤活存量的基礎上,予以政策支持、項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附全文:
關于結合新型城鎮化開展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改就業[2015]28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交通運輸廳(委)、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商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15〕47號)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將結合新型城鎮化開展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結合新型城鎮化開展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和國辦發〔2015〕47號文的重要抓手,是探索完善返鄉創業體制機制的重要方式,是激發輸出地經濟發展內生動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推動區域均衡發展的重要途徑,是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實踐,對于推動國家新型城鎮化建設、支持返鄉創業具有十分重要而積極的意義。
二、總體要求
結合新型城鎮化開展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工作,要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打造良好創業生態系統的要求,破解影響返鄉創業的政策壁壘,優化鼓勵返鄉創業的體制機制環境,加速經濟資本、人力資本、社會資本的提升、擴散、共享,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返鄉創業就業格局,全面提升勞務輸出地返鄉創業參與率、成功率,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
(一)營造環境,激發活力。堅持市場化導向,重點通過健全機制,調動市場主體支持、參與、推動返鄉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進一步激發創業熱情,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提供廣闊空間。
(二)優化布局,集群創業。因地制宜,深度開發特色優勢資源,順應產業轉移趨勢和潮流,借力互聯網+等現代商業手段,加快培育具有區域特色的優勢返鄉創業產業集群,引導返鄉人員圍繞龍頭產業、龍頭企業集群創業。要合理布局,整合資源,統籌區域內返鄉創業園區建設和產業布局,走差異化創業之路,避免遍地開花。
(三)統籌城鄉,融合發展。鼓勵開發鄉村、鄉土、鄉韻潛在價值,鼓勵返鄉人員共創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林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設施農業、規模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休閑農業、林下經濟和鄉村旅游,促進農村地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提供更多機會和選擇,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四)綠色集約,有序推進。要堅持綠色、集約、實用的原則,按照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要求,把生態文明理念與支持返鄉創業結合起來,避免盲目借返鄉創業發展落后產業,承接落后產能。
(五)以人為本,保障有力。要統籌考慮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制度改革,及時將返鄉創業就業人員納入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提高服務能力。
三、主要任務
試點堅持問題導向,圍繞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面臨的場地短缺、基礎設施不完善、公共服務不配套以及融資難融資貴、證照辦理環節多等突出問題,按照聚焦重點、滾動實施的原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園區資源整合。依托現有各類開發區及閑置廠房等存量資源,通過PPP等多種方式,整合發展返鄉創業園區,聚集生產要素,完善配套設施,降低創業成本。落實完善鼓勵創業的用地支持、稅費、租金減免和資金補貼等扶持政策,適當放寬用電用水標準,吸引更多農民工等人員入園創業、集群創業。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公司債券,依托股權眾籌投資試點,擴大直接融資渠道。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加大返鄉創業金融支持力度。
(二)加強服務平臺建設。試點地區在整合資源、統籌規劃的基礎上,繼續加大投入,不斷改善縣、鄉、村基礎設施條件。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實現縣城通二級以上公路,提高中小城市、小城鎮通行能力。加快實施寬帶鄉村工程,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整合利用已有資源,搭建便捷高效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改善基層互聯網創業基礎條件。依托物流業轉型升級、農產品冷鏈物流等項目,加快改善物流服務能力。創新支持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建設智能電商物流倉儲設施,打通“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到千家萬戶的“最后一百米”。
(三)加強服務能力建設。鼓勵試點地區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政務服務大廳等拓展、整合創業政策咨詢、創業孵化、創業培訓等服務功能,全面提高返鄉創業就業服務能力。引導有條件的地區,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場所,整合證照辦理等相關公共服務資源,加快建立融資、融智、融商一體化創業服務中心,為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提供“一站式”、“一條龍”專業化服務。鼓勵社會資本、龍頭企業加大投入,圍繞產業聚集發展鏈條,建設返鄉創業服務孵化設施。
試點采取三年滾動的實施方式,每年選擇一批縣級地區開展試點。國家將根據試點申報情況,在整合資源、盤活存量的基礎上,予以政策支持、項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一是強化政策支持。對于符合條件的試點地區,加快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創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財政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勵地方在統籌規劃、整合資源的基礎上,優化、提高政策支持效果。
二是加強項目引導。對于基礎設施薄弱、公共服務能力不足的試點地區,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項目、物流轉型升級項目、寬帶鄉村工程等予以支持引導。試點地區按照盤活存量、補足短板的原則,做好項目規劃和銜接,統籌申請專項建設債等項目支持。
三是組織渠道對接。開發符合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就業需要的培訓課程,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通過遠程視頻,實施“公益創業培訓課程免費下縣鄉”活動。組織召開返鄉創業圓桌座談會,集中梳理各地促進返鄉創業的好做法、好經驗,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打通政策設計到實際執行的渠道。
四、組織實施
(一)試點示范的選擇范圍。按照因地制宜、先行先試的原則,以新型城鎮化建設任務較重,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等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的輸出地為主,選擇一些縣級城市結合新型城鎮化開展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著力培育和發展一批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明顯改善、創業環境持續優化、返鄉創業就業特色鮮明的城市,為進一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支持返鄉創業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二)試點示范的申報要求。申報試點示范的地區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試點地區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負責組織實施,具有深化改革、探索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礎,近年來已經按照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要求,出臺了支持返鄉創業的鼓勵政策。優先考慮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城市和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城市。三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意義,具備進行普及推廣的示范價值。四是具有明確的試點方向和工作重點,能夠突出本地區鼓勵返鄉創業的區域特色,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有明確的側重點。試點地區要按季度定期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就業創業進展信息。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推薦2-3個符合條件的縣級地區申報第一批試點,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二十份并附電子版光盤)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審定試點示范名單。
湖南農民工創業最高可享10萬元
根據《意見》,湖南要加強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建設。將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和農民工創辦的企業納入省級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范基地和實行“雙百資助工程”評選范圍,按規定給予每個省級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范基地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以獎代補資金,給予納入“雙百資助工程”的農民工創辦企業一次性創新創業獎勵。
返鄉農民工想創業怎么創?《意見》要求強化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培訓工作,按照《湖南省創業培訓管理辦法》,參加創業培訓的返鄉創業人員享受創業培訓補貼,經后續服務通過種養殖業創業的享受后續服務補貼。建立健全創業輔導制度,從有經驗和行業資源的成功企業家、職業經理人、電商輔導員、天使投資人、返鄉創業帶頭人當中選拔一批創業導師,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提供創業輔導。
同時,在金融服務上幫助返鄉創業農民工。《意見》明確,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向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返鄉農民工發放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創業擔保貸款在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貸款期滿可申請展期,展期期限不得超過1年,展期不貼息。對返鄉農民工創辦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按規定給予最高額度不超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給予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財政貼息。
海南農民工創業擔保貸款最高可獲10萬元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目標通過全面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引領作用,“十三五”期間,實現海南省城鎮新增就業人數每年完成9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人數每年完成8.5萬人。
優化返鄉創業登記方式
為吸引農名工返鄉創業,《意見》提出了多項措施,一是降低返鄉創業門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優化返鄉創業登記方式,簡化創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制度改革。放寬經營范圍,凡國家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返鄉農民工等人員開放。
二是落實減稅降費等政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政策規定,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征增值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稅費減免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
三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實施財政專項資金股權投資改革,采用股權投資的方式,支持農民工等人員在地方特色產業、服務業、外貿業、電子信息產業等領域創辦企業。對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可按規定同等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落實發展專項資金的獎勵政策
四是強化返鄉創業金融服務。落實海南省資本市場發展專項資金的獎勵政策,支持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創業投資公司和中小微企業的發展,為農民工等人員創業提供資金保障。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引導加大涉農資金投放,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優先受理返鄉創業人員貸款申請,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個人給予最高額度1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期限2年,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貼息。
五是完善返鄉創業園支持政策。鼓勵返鄉農民工入園創業,可租用園區內的國有土地和標準廠房,也可按彈性年期出讓或“租讓結合、先租后讓”的方式用地,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加快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優先向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開設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家樂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為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創造條件。全面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等農村產權的確權登記頒證進程,加快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激發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創業熱情。發展改革、財政、水務、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可安排相應項目,幫助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完善水、電、交通、物流、通信、寬帶網絡等基礎設施。適當放寬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用電用水用地標準,吸引更多返鄉人員入園創業。
以上就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提供的農民創業政策,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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