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冊外資公司怎么做
注冊外資公司也是有一系列流程要走的,現在申請注冊外資公司應該怎么做呢?小編為你帶來了“注冊外資公司”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外資公司注冊流程
1. 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
2. 授權委托書;
3.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一式兩份原件);
4. 項目申請報告書(內附提綱供參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簽字);
5. 企業章程(需由投資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簽字);
6. 董事會成員名單;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成員委派書(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成員有效合法的護照或身份證件復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書(不設董事會的提交此項,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護照或身份證件復印件);
9. 投資者的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證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證明復印件; 外方投資者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臺灣客商需提供臺胞證復印件;
10. 投資者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1. 環保部門審批意見 請申請者提前持投資計劃書、場地或土地使用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申請書前往環保局申請批復,但本批復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后須完成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由新公司邀請專門的評估公司根據項目量身制定);
12. 企業場地落實證明或廠房租賃合同(需提供出租方產權證明、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業許可的其它有關文件\證件。
辦理外資分公司需要名稱預先核準嗎
外資公司如果想在東莞成立一個分公司,不需要名稱預先核準,直接去提交資料即可。
東莞成立一個外資分公司應該注意以下幾個事件。
1、核名不用核名,名字直接可以用
外資分公司的名字一般都是,比如:上海大同實業有限公司,在東莞成立分公司,叫做,上海大同實業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所以說,沒有人會和你重名,也就不需要去核名。
2、外資公司注冊東莞分公司成立,直接去東莞市工商局,不再注冊鎮區。
外資公司成立都是由東莞市工商局統一管理,所以說,鎮區是沒有權利辦理的,還是得去東莞市工商局辦理。東莞市工商局的地址百度一大把,也可以在我們的資料里找。
3、東莞外資公司注冊分公司和普通公司一樣,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外資公司的分公司是沒有法人資格的,由公司承擔對外責任。
外商投資企業如何辦理利潤匯出
一、利潤分配的順序
依據現行規定,企業年度凈利潤應按照如下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企業財務通則》同時規定:“企業發生的年度經營虧損,依照稅法的規定彌補。稅法規定年限內的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用以后年度的稅后利潤彌補,或者經投資者審議后用盈余公積彌補。”
(2)提取10%法定公積金與任意公積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本年度的利潤也可以留一部分用于次年分配。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第四款: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第34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二、利潤匯出的條件
依據現行規定,申請辦理利潤匯出前,外資投資企業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 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已依據公司章程在規定的時間內足額到位;
(2) 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已全額彌補;
(3) 法定公積金已依照規定提取;
(4) 企業全部稅款已足額繳納;
(5) 企業資金充足;
(6) 企業董事會/執行董事決議批準利潤匯出
三、利潤匯出的基本程序
(1)辦理稅務證明
(2)辦理外匯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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