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外資公司注冊流程
在深圳注冊外資公司有什么流程要走的呢?注冊外資公司的材料又有哪些?小編為你帶來了“外資公司注冊”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外資企業注冊材料
1、《外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外資企業章程;
3、審批機關的批復和《外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
4、投資各方的合法資格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6、《指定(委托)書》;
7、《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8、《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復印件;
9、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10、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11、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或創立大會決議(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
中外合資企業注冊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資企業登記申請書》(原件)
2、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原件)
3、合同、章程(原件)
4、批準證書副本(一)(原件)
5、審批部門關于合同、章程的批復(復印件)
6、外方投資者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
7、董事會成員任職文件(原件)
8、董事簽字及總經理登記備案表(原件)
9、董事身份證明(復印件)
10、住所使用證明或租賃協議(原件)
外資公司注冊流程
1. 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
2. 授權委托書;
3. 外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一式兩份原件);
4. 項目申請報告書(內附提綱供參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簽字);
5. 企業章程(需由投資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簽字);
6. 董事會成員名單;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成員委派書(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成員有效合法的護照或身份證件復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書(不設董事會的提交此項,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護照或身份證件復印件);
9. 投資者的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證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證明復印件; 外方投資者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臺灣客商需提供臺胞證復印件;
10. 投資者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1. 環保部門審批意見 請申請者提前持投資計劃書、場地或土地使用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申請書前往環保局申請批復,但本批復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后須完成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由新公司邀請專門的評估公司根據項目量身制定);
12. 企業場地落實證明或廠房租賃合同(需提供出租方產權證明、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業許可的其它有關文件\證件。
注冊外資公司的優勢
注冊外資公司注冊優勢主要可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發展跨國業務,提高企業形象
當今世界經濟正逐漸趨于一體化發展,商業日益國際化的趨勢更為明顯,企業采取跨國營銷的模式來增加企業的實力,擴大內資公司注冊企業營運的范圍,從而讓注冊成立的外商注冊公司走向全世界,開展跨國業務,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國際影響力。
2.避開外匯管理、方便引資
因為外匯制度的規定,赴海外上市制度更為嚴格,同一時間還存在著很多的人為因素,直接左右了企業的國際融資,有時間等待用時許久的資格審查和批準,還不如直接找注冊公司的代理進行外商注冊公司的注冊,以該公司的名義進行相關的海外融資以及上市,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為海外離岸公司的資金周轉不受到任何會計理論知識的限制,公司在資金使用上更為方便。
外資公司解散的程序
企業提前終止經營需報送原審批機構。
申報材料請參考以下:外商投資企業提前終止經營(普通清算)
1、依據條理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14條,《合資法實施條例》第90條,《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23條,《合作法實施細則》第48條,《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72條,《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第3、5、35條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2、批準條件 申請批準普通清算: (1)公司因發生嚴重虧損或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等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董事會一致同意提前終止經營,可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終止合同、提前解散,按普通清算程序組織清算。 (說明:如企業經營期屆滿,則企業自行按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之普通清算程序進行清算,而不再需要審批機關批準。清算結束后向稅務、海關、分別辦理注銷登記證明,并連同清算報告一并提交審批機關備案,繳銷批準證書。) (2)或合營一方不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終止合同、提前解散,按普通清算程序組織清算。 申請批準特別清算: 企業不能自行組織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的規定進行清算出現嚴重障礙的,企業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等權力機構、投資者或者債權人可以向企業審批機關申請進行特別清算。
3、所需材料 一、外商投資企業提前終止的申請書; 二、企業股東會董事會關于提前終止合同、章程的決議書; 三、企業投資各方法人代表簽署的提前終止合同、章程協議書; 四、企業清算委員會名單; 五、企業關于員工勞動關系狀況的說明(包括員工安置及經濟補償的說明); 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原注冊資本已按期到位的驗資報告(復印件) 七、會計事務所出具的企業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八、企業股東會或董事會成員名單; 九、企業原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十、企業投資各方法人代表簽署的原合同、章程(復印件)十一、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文件。上述文件除已注明為復印件的,一律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簽署文件的,應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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