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是什么時候
最近有很多人都在問2017年的所得稅清繳的時間,2017年的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什么時候開始呢?所得稅匯算清繳究竟怎么做的?一起來看看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與流程吧!
2017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2016年度匯算清繳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5月31日。2017年度匯算清繳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工作安排,總局近期將進一步修改《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省地稅局也將據此完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軟件。為避免重復納稅申報,減輕納稅人不必要的工作量,提高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質量,經研究決定,我省地稅管理的納稅人近期暫不進行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待《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軟件修改確定后進行,具體時間由主管稅務機關另行通知。
關于暫停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幾點注意事項
那么,關于此次暫停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1、暫停后不延長截止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2、不受暫停影響的類型
據悉,各地稅局辦稅服務廳將設置專門窗口辦理申請注銷登記等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特殊事項的申報,因上述原因需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不受本次暫停影響,按現行程序及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業務。
3、申報表調整并非政策調整
本次暫停匯算清繳的原因主要為總局近期將進一步修改《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各地也將據此完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軟件。而修改申報表本身并不代表著企業所得稅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因此納稅人不宜過度擔憂,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本身并未發生重大變化。
4、有補充政策文件發布的可能
納稅人可就需要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事項(除以表帶備的項目)提前進行備案工作,相關隨表報送的資料(如:資產損失申報資料)也可提前著手準備。會計報表的審計和調整也可提前開展,避免因會計調整事項帶來企業所得稅匯算的重復工作。
5、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的安排
如前所述,2016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業務時間預計將比以往減少2個月。但根據以往的實際,1、2月份進行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數量并不多,因此總體影響不大。但納稅人仍應合理安排自身辦理此業務的時間,避免產生未及時申報的不良后果。
2017所得稅匯算清繳細節
1、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能否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答:根據《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2、企業籌建期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 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3、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標準是多少?哪些行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標準有特殊規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8號)的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 12月31日止,對化妝品制造與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下同)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下一頁更多所得稅匯算清繳精彩內容
2017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是什么時候
上一篇:私營企業有什么注銷程序步驟
下一篇:天津注冊公司流程及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