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業匯算清繳到什么時候
上海企業匯算清繳到什么時候
最近有很多上海的企業朋友問匯算清繳的問題,在上海市做企業的匯算清繳,時間又是怎么規定的?今天學習啦小編整理了上海企業匯算清繳時間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上海企業匯算清繳時間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上海企業匯算清繳的時間
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5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2016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上海企業匯算清繳期限
投資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投資者應當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終了后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30日內,投資者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并附送年度會計決算報表和預繳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上海企業匯算清繳地點
投資者應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投資者從合伙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由合伙企業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投資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并將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抄送投資者。
投資者興辦兩或以上企業時的匯算清繳
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應分別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后辦理匯算清繳時,區別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⑴投資者興辦的企業全部是個人獨資性質的,分別向各企業的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依所有企業的經營所得總額確定適用稅率,以該企業的經營所得為基礎,計算應繳稅款,辦理匯算清繳;
⑵投資者興辦的企業中有合伙性質的,投資者應向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辦理匯算清繳,但經常居住地與其興辦企業的經營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應選定其參與興辦的某一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所在地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所在地,并在5年內不得變更。5年后需要變更的,須經原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⑶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應附注從其他企業取得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其中含有合伙企業的,應報送匯總從所有企業取得的所得情況的《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匯總申報表》,同時附送所有企業的年度會計決算報表和當年度已繳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
一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條件、時間、流程
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條件
稅務方面,每年匯算清繳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由稅務師事務所出具匯算清繳報告:
1、當年企業虧損10萬以上
2、連續三年虧損
3、(企業當年)銷售收入超過3000萬建筑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零售企業的稅前扣除事項
4、企業贏利,以前年度虧損,要做所得稅彌補虧損審計報告,這樣可以彌補前五年內的虧損
以上說的原則,每年各區都會有自己政策,如:2012年海淀區、朝陽區在匯算清繳后期不管企業虧損多少,都要聘請稅務師事務所審計,并向稅務局提交審計報告。各地稅務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是否需要稅審,要看企業所在地稅務局的要求。
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
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和申報時間:年1月-5月底,過期稅務局會罰款;
按以往的經驗越早越好,一是稅務師事務所前兩月時間充裕,和稅務師事務所還能協商價格,到后來所得稅審計壓多了,審計人員安排不過來,價格更沒得談了。
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流程
1、企業與稅務師事務所溝通,確定是否需要做、價格、時間等
2、稅務師事務所去企業預審(此步可以省略)
3、稅務師事務所發給企業稅審所準備資料清單
4、稅務師事務所發給企業稅審業務約定書
5、下戶審計,外勤1-3天,出報告: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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