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產假128天包不包含節假日
2017年產假國家規定的是可以休假128天,那女職工的產假遇到法定節假日怎么辦?有沒有包含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產假128天包不包含節假日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產假128天是否包含節假日
因為產假是一個階段性的假期,按自然天數計算,所以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產假之內。
女職工產假所依據的法律規定有:《〈河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增加產假的,按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執行。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產假,休假時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實行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1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2017年產假128天的類型
必須享受的休假
1.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請的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2.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3.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建議準媽咪到當地相關部門咨詢清楚,以免擺烏龍。
2017年產假會不會影響年終獎
首先,發放年終獎是用人單位自主給予員工的一種福利待遇,并非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法律沒有強制要求用人單位一定發放年終獎,也沒有發放的具體規定,因此,勞動者不可以強求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規章制度或者勞動合同,對年終獎的具體發放方法作出約定。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勞動合同條款中明確約定發放年終獎,用人單位就應該根據約定履行自己承諾的義務。
其次,就其性質而言,年終獎也是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之一。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及《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獎金;獎金包括生產獎;生產獎包括年終獎(勞動分紅)等。因此,年終獎從狹義講是一種獎金,從廣義講屬于工資性的勞動報酬。
第三,懷孕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不得降低。年終獎的問題,歸根結底是女職工在懷孕、生育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對此,國家相關法律對于女職工懷孕期間有著特殊的勞動保護規定。《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都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明確規定,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其工資。
綜上所述,年終獎是職工工資中的組成部分。女職工休產假期間,依據法律法規,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不得降低其工資待遇。發放年終獎,用人單位不得以女職工休產假為由,扣減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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