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關于山東產假的最新規定
產假是針對在職女性而制定的一項生育假期,在分娩前與分娩后可以讓在職女性休假。最近,各個省份都有新的產假規定,那么,關于山東的產假的最新規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關于山東產假的最新規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山東產假的最新規定
關于晚育假期,新條例增加了產假,2017年產假規定“規定符合法律和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均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只要是符合條件生產,不管是一孩、二孩,還是再生育,都可以增加產假六十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按新條例增加六十天產假后,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規的生育,都可以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產假。
此前在征求意見建議時,有人提出,建議高齡產婦可以再延長30天或者二孩再延長。對此,省政府法制辦曾作出說明,省衛生計生委組織專家論證,認為從婦女產后康復時間、嬰兒母乳喂養需要等方面考慮,產假增加六十日較為科學,也較為合理。
山東省陪產假規定天數
現在全國29省明確陪產的假期限了,數據顯示出最短的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同時也是明確休假期間多數地區明確工資獎金照發。
統計發現,目前,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個省份均相繼修改了本地計生條例,明確了本地的陪產假(部分地區稱為護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產假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為15天。
目前,陪產假最短的為天津、山東兩地,為7天;
產假工資怎么算
產假工資是指待產職工在假期內還能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助。產假期間的工資又叫生育津貼。《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這里的工資是指職工按照平時正常出勤時的基本工資,不包括加班費和公司其它獎勵等。事實上,生育津貼也是由社保機構發放,不足差額由公司或者單位自行補足。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為準,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舉個例子:
張XX,20XX年產假是10-12月,11月分娩,當月生育保險基數是3000,而公司10-12月先發放了3月的產假工資,按照2000發放的。那么申領生育津貼 (3000/30)*90=9000元,到帳后,一比較,高于已發產假工資(2000*3月=6000),那么就將余額3000元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即可。而如果她產假工資按4000元/月發放,那么高于申領回來的生育津貼,則公司也不再將差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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