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產假的規定天數
安徽省在去年人口生育草案中修改鼓勵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孩子,也對對符合政策生育的產婦增加產假天數,那么安徽省產假的規定天數是有多少天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安徽省產假的規定天數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安徽省產假規定天數
政策內生育延長60天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取消晚婚晚育假,同時對合法生育的人群給予延長生育假的獎勵,具體延長多久則由各省自己規定。
安徽省此次《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草案》既維護了生育一孩夫妻的利益,也體現了提倡生育兩孩的立法導向。”省衛計委主任于德志表示,我省將原來的晚育和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各延長產假30天,合并轉換為延長產假60天,保留了原來男方護理假的規定。
根據規定,對符合《草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以下獎勵: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草案》還規定,職工在規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在“全面兩孩”政策落地之后,安徽省的產婦能多少天休產假呢?安徽省衛計委政策法規處相關負責人稱,“國家規定的產假是98天,加上60天的延長產假,我省產婦可以休158天產假,剖腹產等特殊情形將按規定增加產假天數。”
據介紹,在新條例實施之后,安徽省產婦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60天產假的優待。
國家對于產假的規定
根據我國法律應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
我國《勞動法》規定: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對此做了進一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凡是符合以上這些關于產假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應享受自己的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里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安徽省陪產假的規定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的實際規定。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男25周歲、女23周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周歲初次生育為晚育。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給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職工在前款規定的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相關勞動法規并無關于陪產假的明確規定,具體要看各地方、各企業的實際操作。有的地方或企業就可以,有的就不行。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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