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有何優缺點
有的人能力很強,退休后被單位返聘,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退休返聘有何優缺點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退休返聘既有優點也有缺點
一、退休返聘的優點
(1)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能力較強,工作經驗較豐富。很多退休人員還可以再繼續上班的,一般都是原來單位里的技術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長往往比較突出。
(2)退休返聘人員對于所工作的單位來說,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員工。因為退休返聘人員往往都是在原單位享有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等,因此無須再為其支付這些社會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員由于在原單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經濟上的壓力不大,對薪金收入也沒有過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資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態度比較認真,多年的磨練使他們養成了認真的工作態度。
二、退休返聘的缺點
(1)穩定性較差。由于退休人員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們對于工作收入的依賴較低,企業一有風吹草動、形勢不妙,就會人心思動,退回家里頤養天年。缺少與企業同甘共苦的奮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
(2) 退休返聘人員大多由于年齡、精力上的原因,難以從事高強度、高壓力的工作,工作時間也相對較短,很難根據企業的要求或臨時性的工作要求,作經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3)退休返聘人員一般創新能力比較差,幾十年的工作經驗會固化他們的思維,限制了他們的思維,因此,退休返聘人員一般不宜做創新性工作。
退休返聘也存在很多的問題
勞務解除
勞務關系解除時經濟補償問題勞動關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但在返聘人員與聘用單位間存在的勞務關系則不存在經濟補償的規定。基于此,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間解除勞務關系時,不應當再享有經濟補償。
因為退休員工不屬于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加班補償
返聘人員在勞動后所受領的經濟利益屬于工資還是薪酬關系到加班是否應當支付勞動法所規定的加班費用問題。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其簽訂的合同性質屬于勞務合同,故其受領的經濟利益屬于薪酬。既然屬于薪酬,那么不適用勞動法規定的加班費用的相關規定自然成為當然。
但是,返聘人員所從事的工作往往技術含量比較高,同樣的加班時間內為聘用單位創造的價值反而更高。如果一味地認定不能給與加班費用,這無疑是不合理的。
工傷保險
在勞動關系中,工傷保險是法定基本社會保險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強制性。然而,在聘用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之間建立的勞務關系,法律則沒有規定其可以加入工傷保險。而在實際生活中,聘用單位往往是不予辦理與工傷保險類似的商業保險的,日后,一旦返聘人員因工作造成人身傷害,由此產生的損害費用的承擔主體便成為了糾紛高發區。
退休返聘有何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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