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么
7月到8月是天氣比較炎熱的月份,會給一些在戶外工作的人員發放高溫補貼。但是高溫補貼的標準每年每個省份都是不同的,那么深圳市的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深圳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么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深圳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隨著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豆と巳請蟆酚浾呓帐崂戆l現,除了高溫津貼,在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群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2016年6月12日,進入6月不少地區迎來夏季高溫期,高溫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記者注意到,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明確了津貼發放標準。
深圳市高溫補貼政策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深圳高溫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若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據悉,從6月起,深圳市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給高溫作業勞動發放高溫津貼,今年發放標準和往年一樣,仍為每人每月150元。違規用人單位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行文至此,對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未向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我們都知道深圳是個沿海城市,溫度在夏季不是一般的高,使得勞動者無法正常工作,國家2017深圳高溫補貼政策已經有明確的規定了高溫補貼的標準了。
單位不發高溫補貼的責任
按照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相關單位將面臨《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所規定的處罰,即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人社部門提醒各用人單位,高溫天氣將至,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溫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溫津貼等工作準備,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
人在超過37度的環境下作業,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在高溫下,人體會感覺到頭暈,耳鳴,目眩。中暑情況嚴重的還會直接導致死亡。所以,中暑情況一定要引起大家的注意。在高溫環境下,一定要避開長時間太陽直曬,如果有中暑狀況了,一定要盡快到陰涼之地休息,散熱,補充水分,鹽分,糖分,并輔以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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