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外國人就業及應當承擔的違法責任
很多外籍人員到國內工作,為了更好的管理外籍人員,我國對外籍人員入職作出了嚴格的規定,今天學習啦小編為你們介紹企業聘用外籍人員入職的法律責任有哪些的內容,歡迎閱讀。
招聘外國人就業及應當承擔的違法責任
1、首先,外國人在我國就業必須證件齊全。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1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8條也指出: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應持職業簽證入境(有互免簽證協議的,按協議辦理),入境后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和外國人居留證件,方可在中國境內就業。”
2、其次,外國人在我國就業必須滿足法定條件。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6條、第7條分別規定:“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崗位。用人單位不得聘用外國人從事營業性文藝演出,但符合本規定第九條第3項規定的人員除外(即經文化部批準持《臨時營業演出許可證》進行營業性文藝演出的外國人。)”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二)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和相應的工作經歷;
(三)無犯罪記錄;
(四)有確定的聘用單位;
(五)持有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3、再次,用人單位應當為外國人就業辦理合法手續。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5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須為該外國人申請就業許可,經獲準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后方可聘用。”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5條也指出:“聘用外國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國留學生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有關信息。”
而該法第43條規定:“外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非法就業:
(一)未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許可限定范圍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三)外國留學生違反勤工助學管理規定,超出規定的崗位范圍或者時限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4、最后,用人單位非法聘用外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0條規定:“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外籍人員入職的流程
1、 進入中國的第一天需要到就近派出所辦理“臨時居留登記”,這個很重要,沒有派出所出具的登記表,以后的程序很難進行。
2、到出入境檢疫局指定醫院辦理外國人就業體檢。
3、到勞動局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4、到外經貿局辦理“z”簽證邀請函
5.安排外國人回國或者去香港辦理一次“z”簽證,持Z簽證第二次進入大陸。
6、到勞動局辦理外國人“就業證”
7、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期居留許可”,一般是一年 取得就業證和居留許可,外國人才可以合法的在中國就業,合法納稅,否則屬于違法就業。 就業證和居留許可證在來年到期前一個月到相關部門辦理延期手續即可。
以上程序不能打亂,必須按順序來,因為后面的必須要辦理前面的文件才可以。
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的手續
首先,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須為該外國人申請就業許可,經獲準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后方可聘用。因此,聘用外國人應申請就業許可,如未辦理即就業則屬違法。
其次,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應持職業簽證入境(有互免簽證協議的,按協議辦理),入境后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和外國人居留證件,方可在中國境內就業。因此,外國人員工都應當持職業簽證入境,如沒有職業簽證則屬違法。
最后,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其就業證所注明的單位相一致。外國人在發證機關規定的區域內變更用人單位但仍從事原職業的,須經原發證機關批準,并辦理就業證變更手續。外國人離開發證機關規定的區域就業或在原規定的區域內變更用人單位且從事不同職業的,須重新辦理就業許可手續。因此,持有職業簽證的外國人,變更了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辦理就業證變更手續或重新辦理就業許可手續。
招聘外國人就業及應當承擔的違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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